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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眉间尺

在万能的家电论坛思想的指导下, 一起特大阴谋被彻底粉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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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精灵-拜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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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样的!!~~
生活在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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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家电的帖子在哪里呢?

对了,尺子不会没有问mm要电话号码吧?

[ 本帖最后由 呼啦 于 2006-11-17 10:21 编辑 ]
牢骚太甚防断肠,风物长宜放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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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奖积极参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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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的感动中国有人选了
年岁渐高、血仍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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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就是这个机会没利用来泡mm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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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尺,你就素那21世纪的公交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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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汝女可泡也。

赞一下尺子,机智勇敢护花有功!堪为D坛之楷模,男人之典范。

如果是我被非司法人员限制行动自由,我就要用拳头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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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一边走一边笑”
的后续发展
所以请记住,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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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件引发了一个法律问题。在公交车上不见了手机、钱包等物,丢物者是否有权力要求司机关门停车报警,或将车开往公安机关?

个人认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力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司机、丢物者没有权力阻止乘客下车,否则就可以告他非法拘禁。

有一次乘公交车,忽然一女子称手机不见了,要求司机停车并报了警,很快警察来了,要求乘客下车,并与该女子在车门处逐一检查每位乘客的包和口袋,轮到我时,我对那女子说,你没有任何权力检查我的东西,然后转对警察说,请出示搜查证,警察愣了一下,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说请配合我们的工作,登记一下身份证。然后也没再做检查。

最好那女子的手机还是没有找到,其实从她陆陆继继的言谈中了解到,她自己也不能确定手机是什么时候不见的,并不能肯定手机就是在上车后不见的,害的全车人折腾了半个多小时,真TMD该B4![s: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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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尺子,上张PP吧,让5们从精神到肉体,从无形到有形滴葱白你一下
我是小姑姑,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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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向是支持牛奶m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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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嗯? 于 2006-11-17 12:30 发表
我一向是支持牛奶mm的。

是你的牛奶jj吧

Lord don't move that mountain,Give me the strength to climb it
Please don’t move that stumbling block,But lead me Lord around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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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嗯? 于 2006-11-17 12:30 发表
我一向是支持牛奶mm的。

[s:41][s:14]谢谢支持

回8戒,嗯嗯比牛奶大一个月
我是小姑姑,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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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是嫌疑犯,任何人包括司法人员都没有权力干涉人身自由。

司法人员要干涉,也得在有证据证明是嫌疑犯的情况下才可以抓人,并且要先取得抽查证逮捕证或者拘留证等文件。

而对嫌疑犯,比如群众扭送小偷或抢劫嫌疑犯到派出所,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三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以上两条是关于不需要逮捕证拘留证的情况,并且第六十三条是关于公民扭送的。必须要有可信的证据证明被限制人有以上七种和四种行为的才可以先行拘留和公民扭送。

对于黄教授说的情况,警察还是懂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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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摸LZ的左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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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发到其它坛子去宣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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