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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伦·坡

   爱伦·坡(1809——1849)美国作家、文艺评论家。出身演员家庭。提倡“为艺术而艺术”,宣扬唯美主义、神秘主义。受西欧尤其法国资产阶级文学颓废派影响最大。小说有《怪诞故事集》、《黑猫》、《莫格街谋杀案》等。论文有《写作的哲学》、《诗歌原理》。1841年发表的《莫格街谋杀案》是公认为最早的侦探小说。内容写密室凶杀,凶手居然是猩猩。1842年发表的《玛丽·罗杰神秘案件》,纯粹用推理形式破案。其他如《金甲虫》、《你就是杀人凶手》、《被盗窃的信》等五部小说成功创造了五种推理小说模式,(密室杀人、安乐椅上的纯推理侦探、破解密码诡计、侦探即是凶手及心理破案、人的盲点)塑造了业余侦探奥古斯特·杜平这一艺术典型。爱伦·坡被誉为“侦探小说的鼻祖”。其小说风格怪异离奇,充满恐怖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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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在羊皮纸上的遗嘱


   阿芒.德.拉法埃特为另外好朋友的一件私事,从巴黎专程赶到美国纽约.他的好朋友是法国炮兵中尉德拉克.上岸后,他首先去了有名的普拉特酒吧,时间是1849年4月12日,傍晚.
闹哄哄的酒吧里烟雾缭绕,人头攒动.阿芒坐上吧柜,有礼貌地哟啊了一份雪莉酒.酒吧招待用很不友好的目光把陌生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然后半猜半问地说阿芒不象是本地人,是不是刚从意大利来.阿芒笑笑点头承认,继而笑笑摇头否认,最后说明自己是法国人,来自巴黎.那位尖刻的酒吧招待仍然缠着阿芒要他说出自己的名字.

当阿芒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出自己的全名时,吧柜周围所有能听到他声音的人一下子停止了自己的活动,都侧身转脸看着阿芒,各自脸上呈现出吃惊,崇敬或一副疑惑的样子:眼下这位相貌平平的年轻人难道真是在法国现代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德.拉法埃特侯爵的什么亲戚?
阿芒依然很平静很自然地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札文书证件扔在吧柜上.几只毛茸茸的头立刻聚集在一起.所有文书证件上印的都是法文----对这些人来说那是看不懂的外国字.聚在一起的头又分散开来。

   这时,一个角落里居然有人用标准的法语声称,他也许能帮个小忙.只见一个个头瘦小皮肤黝黑蜷缩在一件又旧又脏的军大衣里的半老头手持酒瓶,步履有些摇晃地走过来.他目光浑浊,满口白兰地酒的味道,然而举止很有气派.阿芒本能地向他脱帽致意,而陌生人也很得体庄重地还了礼.他自称是撒迪厄斯.珀里.

   珀里先生走近阿芒,稍稍翻了翻那些文件,然后举起一封用英语写的信告诉周围的人,那是美国驻巴黎的公使亲笔写给美国总统泰勒的介绍信.

   顿时,所有的声音,连煤气灯微弱的嘘嘘声也似乎都停止了.接着,全部的敌意和歧视一眨眼工夫变成了强烈刺激的爱:有人拍拍阿芒的背,有人把他的手捏得发疼,满面羞愧的酒吧招待更是竭力阻挡着那些争着为阿芒买酒买点心的人,生怕他们推倒这位受人尊敬的阿芒先生.他告诉阿芒,可以喝个酩酊大醉而不用付帐.

   可是那个瘦小的珀里先生被拥过来的人推倒了.阿芒伸长脖子踮起脚,试图看到他,但没有结果;阿芒挥挥手想阻止这种场面也无济于事.直到一位留着红胡子的大个子吼了几声,人们才平静下来.

   阿芒整了整有些凌乱的衣服,将文件放好,然后对大家的友情表示非常感动,但他这次赶到纽约来是有十分要紧的事,所以他想付完账就走,如果有人想帮助他,那他倒想顺便问一下有谁听说过住在托马斯街23号的瑟文奈特夫人,他想和这个老太婆解决一件不公正的事.
当然有人知道:瑟文奈特夫人十分有钱,但也十分吝啬,跟这种老太婆谈什么公正.

   阿芒告诉大家:瑟文奈特夫人的女儿克劳黛小姐在巴黎生活极度贫困.而夫人她本人是被一个叫"那西毕"的女人从巴黎的家中诱骗到此地的.夫人和女儿的关系一直不好,可劳黛小姐最近刚和一位炮兵军官订了婚,极需要钱.他此行的目的就是想劝说瑟文奈特夫人改变她对女儿的苛刻态度.

   话音未落,酒吧招待急切地抓住阿芒的手,让他赶快去托马斯街23号,因为就在今天早上那里传出消息说,那个吝啬的老法国女人中风了,不知还能活多久.

   这消息对阿芒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那个红胡子大个子吼了起来:"还不赶快闪开,给拉法埃特的侄子让路!"说着,自己冲在前面,拉住阿芒朝门口走去.人们向阿芒欢呼,把他簇拥着推到门口.阿芒感动地回过头和大家道别,突然看见瘦小的珀里先生,他坐在靠角落的小圆桌旁,擦着自己外衣上的烟渍.在飘忽的煤气灯下,他的脸色显得十分苍白.

   阿芒的马车直奔托马斯街23号,一路上他不停地想:万一瑟文奈特夫人一个子儿也没留给她的女儿就一命呜呼了,他怎么回巴黎向好朋友交待呢?

   马车总算停在了托马斯街23号门口.阿芒跳下马车,使劲地敲打门环,几分钟后才听到插销抽动的声音.先是露出一只眼睛,盯着阿芒看了好一会儿,两扇门才完全打开.门里站着的正是"那西毕"小姐:她不老,甚至还没到中年,还有一股难以形容的魅力.只是脸色阴沉,两只绿眼珠不住地打转.她认识阿芒,但不让他进门,理由是阿芒不是瑟文奈特夫人的亲戚.

   阿芒问瑟文奈特夫人是否还活着,回答是活着,但完全瘫痪了.阿芒提到了夫人的女儿克劳黛,那西毕知道阿芒喜欢克劳黛,这次来无非是想以克劳黛的名义,分得瑟文奈特夫人的一点遗产,便说只可惜他来晚了一步,并小声提醒阿芒:如果他不再喜欢克劳黛小姐而喜欢她的话,也许倒能分得几百万法郎或者更多......

   阿芒正告那西毕:克劳黛小姐已经答应嫁给自己的好朋友德拉克中尉了,而他本人也无意为了钱财和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女人结婚.正僵持不下,有人拿着一支蜡烛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这人颤颤巍巍地也说着法语,他听到了外面的争执.

   借着烛光,阿芒认出那个男人是自己哥哥的朋友杜洛克律师.是他写信给阿芒的哥哥,说他已经劝说瑟文奈特夫人改变了对女儿的不公正态度,让阿芒赶来办理具体事宜的.现在阿芒到了,这位律师又后悔起来:就在昨天晚上,一份对在场的每个人都至关重要的文件不翼而飞了.

   阿芒提出想见一见瘫痪在床的瑟文奈特夫人.情绪低落的杜洛克把阿芒引进了一个正方形大房间.房间里有一张有四根柱子和一个顶的大床,绿色床帏把大床的三面紧密地遮掩起来,透过床帏,可以看到骨瘦如柴的瑟文奈特夫人,头和肩靠着枕头,僵硬地躺在那里.她睡帽的带子紧扣在下巴上,只有两只可怕的眼珠朝来人转溜着,干枯的嘴唇偶尔微微蠕动,但无法说话.

   杜洛克用英语轻声问正弯腰向着床的美国医生哈丁,医生的回答依然令人失望:只能活几个小时,也许更短.如果有谁想从她这里知道更多的事,得抓紧.

   阿芒这才注意到壁炉的炉格上堆着没烧过的煤块,边上一张扶手椅上坐着一个当地的警官.警官正用折叠刀剔牙,他听不懂他们交谈的法语,对来人似乎也并不关心.那西毕小姐一言不发,只是在阿芒身边走来走去,半睁半闭的绿眼珠熠熠发光,看不出她的表情是幸灾乐祸还是忐忑不安.


   阿芒简直是以冲刺的速度跑出瑟文奈特夫人的房间,然后直奔普拉特酒吧.他要把满脑子的疑惑告诉那些朋友们,特别要找到那个珀里先生.

   毕竟夜深了,街上空荡荡的,闹哄哄的普拉特酒吧此刻也变得冷清起来,那些拍阿芒背捏阿芒手的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有那个红胡子大个醉倒在桌旁,珀里先生仍然坐在那个角落里,正看着酒杯出神发呆.阿芒走到他身边,他这才仿佛从沉思中醒来.

   阿芒在他的对面坐下,珀里受宠若惊般的饿站起身来,表示为有阿芒这样的人陪伴感到荣幸.他招呼酒吧招待,但当他将手伸向口袋后,却停住了.

   阿芒当然不肯让珀里付帐,白兰地和杯子送来了,珀里先给阿芒倒酒,然后给自己倒,倒得比阿芒杯中的多许多,并一口气咽下三分之一,然后看着阿芒,好象在等他开口.疲惫不堪的阿芒把前两个小时的经历说了一遍.

   瑟文奈特夫人虽然病了很久,但直到今天凌晨,她还像往常一样能够起床.当时她情绪很好,因为就在昨天晚上,经杜洛克律师反复劝说,她终于不顾那西毕的阻止签署了一份把钱全部留给女儿的遗嘱.他们避开那西毕,闩上卧室的门,由杜洛克把遗嘱写在三张羊皮纸上.这就取消了以前签过的一份把一切都留给那西毕的遗嘱.然后杜洛克先生奔到托马斯街,找来了两个神智清醒的男人,当着这两个男人的面,瑟文奈特夫人用颤巍巍的手在遗嘱上签了字,再由这两个人签名作证送走他们以后,杜洛克将三张羊皮纸折起,准备放入他的公文包.正在这时,瑟文奈特夫人突然惊叫起来,她抢过那几张支虔诚地压在胸前,说要将这份遗嘱保留一个晚上,她想再读一遍,两遍,甚至一千遍一万遍,她要把遗嘱里的每一个字都牢记在心里."假如我睡觉,我会把它藏起来的."

   杜洛克用手指指外面,夫人立刻知道他是指那西毕,连忙说没关系,她不可能从锁着的百叶窗和守卫着的门中进来,虽然这女人会守侯在近旁.瑟文奈特夫人请求杜洛克当晚留在她家里.这时已是凌晨一点,他很自然地有些犹豫.夫人告诉他在这房间唯一的一扇门外,有一间小化妆间,她让杜洛克先生把写字台放在那门边,这样所有想进房间的人都得通过他.为了克劳黛小姐,也为了夫人和杜洛克先生之间的老交情,他在门外靠门柱处放好了写字台,看着夫人扶着床框慢慢地上床.杜洛克关门前最后看到了夫人的侧面.在她右边的桌上点着一支蜡烛.直到凌晨5点,杜洛克忽然听到一声像是聋哑人发出的叫声,这使他浑身一阵抽搐,感到阴冷.他急忙打开门冲进房间.

   瑟文奈特夫人右边的桌上,蜡烛最后的一点淡蓝的火焰在跳动,夫人僵硬地躺着.杜洛克试着问她问题,她只能转动眼珠.杜洛克突然想到了那份遗嘱,那份夫人抓在手里就像一个临死的修女抓住十字架般的重要遗嘱呢?它已不在夫人手里,也不在床上,桌上,地上.

   杜洛克像对耳背者一样大声叫了起来,瑟文奈特夫人只是用眼睛死死地盯住他,然后朝下看,盯着一只床上的玩具兔子.它约4英寸高,由粉红色的绒布做成.夫人又一次看杜洛克,似乎哟啊强调这一点.接着她的眼球开始转动,杜洛克的目光便随着这种费劲地转动,移到了门边墙上的一只很大的晴雨表.在烛光熄灭之前,夫人做了三次这样的动作.

   杜洛克坚信这份遗嘱不可能被偷掉,因为百叶窗上了锁,唯一的门有人守卫着.遗嘱也没有藏起来,因为房间里每一寸地方每一个角落都被搜寻遍了,连墙和天花板都没有漏掉.

   天亮以后,他们叫来了家具师傅,拆开了能够拆开的所有家具,连镜子背面也打开了.扫烟囱的爬上了烟囱,也是无功而返.在阿芒赶到托马斯街23号之前,共有14个人在这房里寻找瑟文奈特夫人的医嘱.连玩具兔子也被割开了.

   当时,茫然而不知所措的阿芒走到晴雨表跟前,拍拍它,看看那份遗嘱是否藏在了里面.晴雨表的指针指向"雨,冷"的刻度标记.阿芒对此端详了半晌,无法把它与眼前的事情联系起来.只好到处看看,是否有可以藏进三张羊皮纸的空隙.在一只橱架上,有几本积满灰尘的书,一份团在一起很脏的隔日的《太阳报》.阿芒扯开纸团,什么也没有.

   突然,昏暗的房间里传出一个低沉的声音:"那女人知道!"这是律师杜洛克的声音,他说的女人是指那西毕."你说,你知道遗嘱在哪里?"听杜洛克一问,那西毕一脸莫名其妙,万分惊讶的神情.

   杜洛克有些愤怒了,他索性单刀直入:假如找不到这份新遗嘱,你那西毕就可以继承全部遗产了?!

   那西毕先是点头承认了这个事实,然后像蒙受了冤枉,把手放在胸前起誓不知道新遗嘱的去向.她声称自己曾经照顾过瑟文奈特夫人,也许这可怜的女人后悔对她忘恩负义,趁别人不在时用烛火把新遗嘱烧了,再把灰烬碾成粉末,吹掉了.

   这时听不懂法语的警官丢下手里的小刀,嘟嘟囔囔地抱怨别人都在唠叨些什么,脑子里又在想些什么.

   "脑子"两个字给了阿芒以某种启示,他突然想到了"睡帽",瑟文奈特夫人头上戴的很宽大的那顶睡帽,有个高高的帽尖,它可以隐藏压平的文件.阿芒用英语喊了"睡帽"两个字,那个当地警官一下子就领会了阿芒的意思,几步冲到床前,一手举着蜡烛,另一只手扯起瑟文奈特夫人的睡帽.想必是手脚太重,结果没有找到遗嘱,夫人却永远闭上了那刚才还在转动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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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老兄,你在开玩笑罗,"我说,"这实在称得上头颅骨----照一般人对这种生理学标本的看法,我倒不妨说,这是个顶呱呱的头颅骨----你那只金龟子要是象头颅骨的话,管保是人间少见的怪虫.嘿,凭这点意思,倒可以兴出种恐怖透顶的迷信.我看你不妨取个名,叫做人头金龟子,或者诸如此类的名称----博物学上有不少类似的名称呢.话再说回来,你谈到的触须在哪儿呀?"
"触须!"勒格朗说,看他模样,一听这话,顿时莫名其妙的面红耳赤了,"我敢说你一定看见.画得就跟原来一样分明呢,我看画得够清楚了."
"得,得,得,"我说,"也许你是画得够清楚了----可我还是没看见."我不想惹他发火,没再讲什么,就把纸递给了他;不过,事情闹得这么尴尬,倒万万没想到;他为什么不痛快,我也摸不着头脑----就甲虫图来说,上面的确没画着什么触须,整个形状也真跟平常的骷髅头一模一样.
他火冒三丈的接了纸,正想揉成一团,分明打算扔进火里,无意中朝那图样瞅了一眼,仿佛猛然全神贯注在上面了.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坐在椅上,仔细端详了好久,才站起身,从桌上取了支蜡烛,走到屋子远头一角,在只大箱子沙锅内坐下,又心痒难抓的把纸打量了一通,翻来倒去的看,却是一言不发.他这副举止真叫人大吃一惊;不过看来还是小心为妙,最好别说什么,免得火上加油.不久,他从衣袋里掏出皮夹,小心翼翼的把纸夹好,再放进写字台,上了锁.这时他才镇静下来,可原先那副热情洋溢的神气竟一扫而空了.看他模样,要说是愁眉苦脸,还不如说茫然若失.夜色愈来愈浓,他神志愈来愈恍惚,想得出了神,不管我说什么俏皮话,都逗不起他劲头.我从前常在他家里过夜,这回本也打算住一宿,可眼见主人这般心情,就觉得还是走的好.他没硬留,但我临走,竟亲热逾常的握了握我的手.
这一别,过了个把月,一直没见到勒格朗,可他听差丘比特竟来查尔斯顿找我了.好心肠的老黑人那副丧气相,我还是头回见到,就不由担心朋友遭了什么大祸.
"呃,丘,"我说,"怎么回事?----少爷好吗?"
"唉,说实话,小爷,他不见得很好呐."
"不好!真替他难受.他有什么不爽快?"
"唉!就是啊!----他从没啥不爽快----可他实在病得凶."
"病得凶,丘比特!----你干吗不早说?他病倒在床上吗?"
"没,没那样!----哪儿都没倒下----糟就糟在这儿----我真替可怜的威儿小爷急死了."
"丘比特,你到底说的是什么呀?你说少爷病了.难道他没说哪儿不舒服?"
"吆,小爷,为了这事发火可犯不着----威儿小爷根本没有说有啥不舒服----可他咋会低着头,耸着肩,脸色死白,就这样走来走去呢?这不算,还老解蜜蜂----"
"解什么,丘比特?"
"在石板上用数目字解蜜蜂----这么希奇的数目字,可压根儿没见过.说真的,我吓破了胆.得好好留神他那手花招.那一天,太阳还没出来,他就偷偷溜了,出去了整整一天.我砍了根大木棍,打算等他回来,结结实实揍他一顿----可我真是个傻瓜蛋,到底不忍下毒手----他气色坏极了."
"呃?----什么?----懂了,懂了!----千句并一句,我看你对这可怜家伙还是别太严----别揍他,丘比特----他实在受不了----可你难道闹不清,他这病怎么犯的,或者说他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我跟你们分了手,难道碰到过什么不痛快的事?"
"没,小爷,那次以后,没碰到过啥不痛快的事----恐怕那以前就出了----就在您去的那天."
"怎么?你这是什么意思?"
"呃,小爷,我是指那虫子----您瞧."
"那什么?"
"那虫子----我打保票,威儿小爷准给金甲虫在脑门哪儿咬了一口."
"你怎有这个想法,丘比特?"
"爪子满多,还有嘴巴.我出娘胎还没见过那末个鬼虫子----有啥挨近,他就踢呀咬的.威儿小爷起先抓住了他,可后来又只好一下子放他跑了,说真的----那工夫准给咬了一口.我自己总归是不喜欢那虫子的嘴巴模样,所以决不用手指头捏住他,用找到的一张纸抓住他.包在纸里,还在嘴巴里塞了张纸----就这末着."
"那么,照你看,少爷当真给甲虫咬了一口?这一咬,才得了病?"
"用不着我看----我心里有数.他要不是给金甲虫咬了一口,又咋会一心想金子呢?这以前,我就听说过那种金甲虫了."
"可你怎么知道他想金子呢?"
"我怎么知道?嘿,因为他做梦谈到----我这就有数了."
"好,丘,也许你说得对,可我今天怎么这样荣幸,什么风把你吹了来?"
"咋回事,小爷?"
"勒格朗先生托你捎来什么口信吗?"
"没,小爷,我带来了一份天书."说着就递给我一张字条,内容如下:
XX兄:
为什么久不来了?希望别因为我有什么冒犯,一时气昏了,不,你不至于这样.
上次分手以后,心里当然惦念得很.我有话要跟你说,可就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也不知道是否要谈.
前几天,我不大舒服,可怜的老丘好心好意关怀我,反把我惹火了,差点没发出来.你信吗?----有天,我趁他不防偷偷溜走,独自一人,在大陆上那带山里消磨了一天,他竟备了根大棍,打算教训我.我敢说,要不亏我这副病容,准逃不了一顿打.
我们分手以来,标本柜里可没添上什么新标本.
如果你有便,无论如何请跟丘比特来一次.请来吧,但愿今晚见到你,事关紧要.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大事.


弟威廉.勒格朗谨启

这字条上有些语气,看得我忐忑不安.全信风格跟勒格朗的文体大不相同.他在梦想什么呀?那海阔天空的思潮里又有什么新奇的怪念头了?他有什么"非常重要的大事"要办呢?丘比特谈到的那种情况,明明不是好兆头.我生怕这位朋友不断遭到飞来横祸,终于折磨成神经病,因此当场就准备陪黑人走了.
到了码头上,只见我们乘坐的小船船底放着一把长柄镰刀和三把铲子,全是新的.
"这些干什么用,丘?"我问道.
"这是镰刀和铲子,小爷."
"一点不错,可搁在这儿干什么?"
"这是威儿小爷硬叫我给他在城里买的镰刀和铲子,我花了一大笔钱才搞到手呢."
"可'威儿小爷'究竟要拿镰刀铲子派什么用场呢?"
"我可闹不清,我死也不信他闹的清,不过这全是那虫子捣的鬼."
看来丘比特脑子里只有"那虫子"了;从他嘴里既套不出满意的答复,我就登上船,扬帆起航了.乘着一阵劲风,不久便驶进毛特烈堡背面的小海湾了,下了船,走上两英里路,下午三点光景,到了窝棚前.勒格朗早已等得不耐烦.他又紧张又热诚的握住我手,我不由吓了一跳,心头顿时大起疑窦.他脸色竟白得象死人,深陷的眼睛闪出异彩.我问了他身体好坏,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就随口问他有没从葛XX中尉手中收回金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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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来了,"他答道,脸色顿时通红,"第二天早晨就取回来了。 说什么也不会再把那金龟子放手啦.你知道吗,丘比特那套看法倒没错."
"哪种看法?"我问道,心头不由涌起不详的预兆.
"他不是认为那是个真金的虫子吗?"他说得一本正经,我不由大惊失色.
"我要靠这虫发财了,"他满脸春风的接着说,"要重振家业了.那么,我看重它,有什么奇怪吗?财神爷认为应该送到我手里,我只有好好派个用处,它既是金库的钥匙,金子就会落到我手里.丘比特,把金龟子给我拿来!"
"啥?虫子,小爷?我还是别去找虫子麻烦的好;应该您自己去拿."勒格朗这就神气十足的站起身,从玻璃盒里拿了甲虫给我.这只金龟子可真美.在当时,博物学家还不知道有这种甲虫呢----就科学观点来看,自然是个重大收获.靠近背上一端,长着两个滚圆的黑点,另一端还有长长的一点.甲壳硬得很,又光又滑,外表浑象磨光的金子.重得出奇.我把这一切琢磨了一下,怨不得丘比特有那套看法了;不过,勒格朗怎么也有这么个想法,我可说不出.
"我请你来,"我把甲虫仔细端详了一番,他就大言不惭道,"我请你来给我出个主意,帮我认清命运神和那虫子的奥妙......"
"亲爱的勒格朗,"我打断他话头,大声叫道,"你一定有病,还是预防一下好.你应该躺下,我陪你几天,等你好了再走.你又发烧又......"
“按按脉看,”他说。
我按了一下,说实话,一点发烧的症状都没有。
“大概你有病,就是没发烧。这一回,请照我话做吧。先去躺下,再……”
“你弄错了,”他插嘴道,“我目前心情这么激动,身体不能再好了。你要是真希望我身体好,就要帮我消了这份激动。”
“怎么帮呐?”
“方便极了。我和丘比特就要到大陆那边山里去探险。这次探险,需要靠得住的人帮忙。只有你才信得过。不管成败,你目前在我身上看到的这股激动心情,自会冰消。”
“我很愿意效劳,”我答道,“不过,你是不是说,这毒虫跟你到山里去探险有关系?”
“‘就是”
“那么,勒格朗,这种荒唐事我可不干。”
“真遗憾——实在遗憾——我们只好自己去试一下了。”
“你们自己去试一下!这家伙管保疯了!——暧,慢着!——你们打算去多久?”
“大概整整一宿吧。马上就动身,好歹也要在天亮前赶回来。”
“那么千万请你答应我,等你这个怪念头一过去,虫子的事(老天爷呐!)称你心解决了,就立刻回家,我做你的大夫,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

我闷闷不乐的陪他走了。我,勒格朗,丘比特,还有那条狗——我们在四点光景出发。丘比特扛着镰刀铲子,这一切,他硬要归他拿,照我看,不是他过分巴结,卖力,只是生怕少爷随手摸到罢了。他那副态度真倔到了家,一路上就是哺咕着“鬼虫子”这几个字眼。我拿着两盏牛眼灯①;勒格朗得意的拿着金龟子,挂在一根鞭绳头上;一路走,一路滴溜溜转着,活象个变戏法的。看看这一举止明摆着他神经错乱,我简直忍不住掉下泪来。可心想最好还是凑合凑合他那番意思,至少目前应该这样,还没想出较有把握的对
策前,只好迁就他。我一面拚命向他打听这番探险目的,结果总是白费口舌。他既把我哄来了,就不愿谈到什么次要的话题,随便问什么,只回答一句“回头瞧吧”,就算了。
我们乘着划子,渡过苏里文岛那头的小海湾,到了大陆岸边,爬上高地,直奔西北,穿过不见人烟的荒地,一路走去。勒格朗头也不回的开着路;走走停停,查看记号,看来全是他上回亲手做的。
我们这样走了两个钟头光景,太阳下山,才到了一片空前萧索的荒地。这是高原地带,靠近一座几乎无法攀登的山顶,从山脚到山尖密密麻麻的长满树,到处都是大块峰岩,好似浮在土上,大半靠着树,才没滚下山沟。四下深谷又给这片景色平添了一副阴森、静穆的气氛。
我们登上这片天然平地,上面荆棘丛生,不久就看出,要不用镰刀砍伐一下,简直没法插脚;丘比特就按着少爷吩咐,开出条路来,到一棵半天高的百合树脚下。这棵树跟八九棵橡树一起耸立着,长得树叶葱翠,姿态美妙,而且桠枝四展,形状庄严,那八九棵橡树都远远赶不上,我可没见过这么美的树。我们刚到百合树前.勒格朗就回过头问丘比特是否爬得上去。老头一听这话,仿佛有点踌躇,总不应声。过了半天才走到巨大的树身前,慢吞吞的绕了一圈,全神贯注的端详了一番。打量好,光是说了一句:
“行,小爷,丘这辈子见过的树,都爬得上去。”
“那么赶快爬上去,眼看天就要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
“得爬多高,小爷?”丘比特问道。
“先爬上村干,回头再告诉你往哪儿爬——嗨——慢着!把这甲虫带去。”
“那虫子,威儿小爷!——金甲虫!”黑人一边叫,一边惊慌得直往后退,“干啥要把虫子带上树?——我死也不干!”
“丘,你这么大个子的黑人,不敢捏住一只伤不了人的小死虫,就拿着这绳子上去吧——可你要不想法子带上去,我只好拿这铲子砸烂你的脑袋。”

“咋回事,小爷?”丘说,一眼就看出他羞得只好照做了,“总是要跟老黑奴嚷嚷。不过说笑罢了。咱见那虫子害怕!那虫子算啥?”说着小心翼翼的捏住一头绳子,尽量将昆虫拿得离身子远远的,准备爬树了。
百合树,或者叫做Liriodendron TuliPiferum,是美洲森林树木中最最雄伟的一种,幼年期间,树身特别光滑,往往长得老高,横里一根桠 也没有;到了成熟时期,树皮上才长出疙瘩,凹凹凸凸,树干上也有了不少短枝,因此当下看看难爬,其实倒不难。丘比特双臂双膝尽量紧紧勾住巨大树身,两手攀住疙瘩,光脚趾踩着疙瘩爬上去,有一两回差点没摔下来,最后终于一耸一挺的爬到头一个大杈枝上,看模样他还当万事大吉了呢。其实眼下爬树的虽然离地六七十英尺,倒确是毫无危险了。
“现在得往哪儿去,威儿小爷?”他问道。
“顺着最大一根树枝爬上去——就是这边一根,”勒格朗说。黑人马上听从了,显然不费周折就爬了上去;愈爬愈高,愈爬愈高,到后来四下的密密树叶终于把那矮胖个儿遮得不见影踪。转眼传来了他的声音,听来象在喊叫。
“还得爬多高?”
“爬得多高了?”勒格朗问道。
“不能再高了,”黑人答道,“从树顶上看得见天啦。”
“别管天不天的,照我话做吧。往下看看树身,把这边桠枝数一数。爬了多少根啦?”
“一,二,三,四,五——这边,我爬了五根大桠枝啦,小爷。”
“那么再爬上一根。”
过了片刻,又传来了他的声音,说已经爬到第七根桠枝上了。
“嗨,丘,”勒格朗叫道,一听便知道他心头兴奋万状,“我要你在那桠枝上往前爬,能爬多远就多远。一见什么稀罕东西,就通知我。”
我原先不过有些疑心这位仁兄神经失常,如今认清了,只好断定地发了疯,就急急乎想逼他回家。我正在暗自琢磨,用什么法子是好,忽然又传来了丘比特的声音。
“实在吓得利害,不敢爬远了——这根桠枝统统死光了。”
“你说是根枯枝,丘比特?”勒格朗抖声颤气叫道。
“就是,小爷,死得连口气都没有。——实实在在是咽气了——归天啦。”
“究竟怎么办是好?”勒格期问道,看光景他苦恼极了。
“怎么办!”我说,暗自庆幸总算可以插下嘴了,“回家去睡觉。低走吧!——这才听话哩,天晚了,再说,你总也记得答应我的话。”
“丘比特,”他对我理都不理,径自叫道,“你听见吗?”
“听见,小爷,听得不能再清楚了。”
“那么拿刀子试试木头,看是不是烂透了。”
“是烂了,小爷,那可没差,”过了片刻,黑人答道,“烂虽烂,可没烂透。就我一个人,还敢再往前爬点路,说真个的。”
“就你一个人!——这是什么意思?”
“唉,我指的是那虫子。虫子重得很哩。如果先把他扔下,光是一个黑人的分量,桠枝倒吃得住。”
“你这十恶不赦的坏蛋!”勒格朗叫道,心里那块石头分明落了地,“你跟我这么瞎扯,去的是什么心?你要是把甲虫扔掉,看我不叫你脑袋搬家。啦,丘比特,听见吗?”
“听见,小爷,跟苦命黑人何必这未大叫大喊。”
“好!听着!——你要是还敢在前爬,看到有危险才不过去,手里不把甲虫扔掉,等你下来,就送你块银元。”
“我爬啦,威儿小爷——不爬着吗,”黑人立即答道,“现在差不多到梢上了。”
“到梢上了!这时勒格朗简直失声尖叫了,“你是说,爬到桠枝梢上了?”
“眼看就要到梢上了,小爷——啊——啊——啊—一啊—一啊哟!老天爷呐!这儿树上是啥东西呀?”
“啊!”勒格朗叫道,他是乐极忘形了,“什么东西?”
“哟,不过是个头颅骨——不知啥人把他脑袋留在树上,乌鸦拿肉全都吃光了。”
“你说是,头颅骨! —好极了! —怎样钉在桠枝上?——用什么拴住的?”
“一点不错,小爷;得瞅瞅。哟,说真个的,怪到极点了——头颅骨上有个老大钉子,就把它钉在树上。”
“好,丘比特,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办吧——听见吗?”
“听见,小爷。”
“那么听仔细了——把头颅骨上的左眼找到。”
“哼!呵呵! 妙!根本没眼睛哩。”
“真笨死了!你分得出哪是左手,哪是右手吗?”
“分得出,分得出——完全分得出——只是左手,我劈柴就用左手。”
“可不!你是个左撇子;你左眼就在左手那一边。我看,你这就可以找到头颅骨上的左眼,原先长左眼的窟窿了。找到了吗?”
隔了老半天,黑人才问道:
“头颅骨上左眼,是不是也在头颅骨左手那一边?——因为头颅骨上根本一只手也没有——算了!找到了——这就是左眼!要我拿它咋办?”
“拿甲虫打左眼里扔下来,绳于尽量往下放——可加小心,别放掉绳子。”
“有数了,威儿小爷;拿虫子放过那洞洞里,真容易极了——在下面看好!”
说话间,丘比特根本不见影儿;这早晚,夕阳依然昏昏照着我们这块高地,他好容易才放下来的甲虫,倒一目了然,挂在绳头上,就在余辉中闪闪发光,浑象磨光的金球。
金龟子悬空挂着,一放掉,就会落在我们脚前。勒格朗劈手拿过长柄镰刀,恰好在昆虫下面,划出个直径三四码的圆圈,划好,就吩咐丘比特放掉绳,爬下树来。
这时,我朋友在甲虫落下的地方,分毫不差的打进一个木桩,又从口袋里掏出皮带尺,将一头钉在靠近木桩的树身上,拉开皮带尺,到木拉那儿,再顺着百合树和木桩那两点形成的直线方向,往前拉了五十英尺,丘比特就拿长柄镰刀砍掉这一带的荆棘。勒格朗又在那儿打下一个木桩,以此作为圆心,马马虎虎画了个直径四英尺光景的圆圈。于是拿了把铲子,再分给我和丘比特各人一把,请我们赶快挖土。
说实话,我平时就不爱这种消遣,尤其在这刻工夫,真巴不得一口谢绝;一则天快黑了,再则走了那么多路,实在累得慌;可偏偏想不出法子溜走,又怕一开口拒绝,那位仁兄就会不得安生。要能靠丘比特帮忙,我早想法逼这疯子回家了;无奈老黑人的脾气早就摸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要靠他帮忙,跟少爷争一场,都断断没指望。南方人纷纷流传地下埋着宝藏,我深信勒格朗准是中了这类鬼话的毒;他找到了金龟子,就把心头那套幻想当了真,或许是因为丘比特一口咬定那是“一只真金的虫子”,他才信以为真的吧。
神经不正常的轻易就相信这种鬼话,如果跟心眼里那套想法恰巧吻合,尤其容易上当,于是我就想起这可怜家伙说过,甲虫是“他金库的钥匙”。总而言之,我心乱加麻,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才决定,既然不干不行,干脆动手拉倒——认认真真的挖土,这样就好趁早拿出铁证,叫这位空想家相信自己是异想天开。
两盏牛眼灯全点上了,我们一齐动手,起劲干活了,其实这股劲儿用在正事上才好呢。看看灯火射在我们身上,.照在工具上,我不由暗自思量,我们这伙人多象画中人,人家无意中间进来,包管觉得我们干的活多稀罕,多可疑。
我们一刻不停的挖了两个钟头。大伙不大吭声,那条狗对我们干的活感到莫大兴趣,一味汪汪叫,害得我们大为不安。后来闹得实在不可开交,我们才提心吊胆,生怕这么乱叫惊动附近过路人,或者不如说,勒格朗才这么担心;我倒巴不得有人闯进来,好趁机逼这流浪汉回家。丘比特就顽强而沉着的爬出土坑,拿一条吊袜带缚住这畜生的嘴,一片叫声终于哑寂,他才威凛凛的呵呵一笑,重新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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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脑子"两个字给了阿芒以某种启示,他突然想到了"睡帽",瑟文奈特夫人头上戴的很宽大的那顶睡帽,有个高高的帽尖,它可以隐藏压平的文件.阿芒用英语喊了"睡帽"两个字,那个当地警官一下子就领会了阿芒的意思,几步冲到床前,一手举着蜡烛,另一只手扯起瑟文奈特夫人的睡帽.想必是手脚太重,结果没有找到遗嘱,夫人却永远闭上了那刚才还在转动的眼睛.
  那西毕在一旁大笑起来.阿芒像疯子般地冲出了房间,来到了这家酒吧……
  坐在桌子那边的珀里先生开始还听得十分认真,到后来却仿佛不要听了,眼光朝下看着空玻璃杯,两只干枯的手不停地在转动杯子.他用那有点嘶哑的嗓音问了阿芒两个问题:第一,那只玩具兔子在床上的准确位置;第二,在三张羊皮纸上的遗嘱是写了两面还是一面.
  这两个问题都提得古怪,但阿芒还是认真地回答了珀里先生:玩具兔子几乎在床脚,在床横向一边的中点;遗嘱只写了羊皮纸的一面,这是杜洛克说的.
  这证实了珀里先生的想象.他突然抬起头来,脸因为喝酒变得红红的,眼光有些狂乱,但说话比刚才更清晰.他像法官念判决书一样地称呼了阿芒的全名,然后说他可以帮他们找到那份失踪的遗嘱.在珀里先生看来,他们把问题看得太复杂和深不可测,所以误入了歧途.
  珀里先生变得严肃起来,把目光移到了贴在墙上的船期表,他明天就将乘坐帕拿萨斯号离开美国去英国,然后去法国.如果阿芒不相信他,现在就可以离开酒吧.
  阿芒请求珀里指点迷津.
  珀里先生开始推理:是瑟文奈特夫人在午夜藏好了那份遗嘱,她不但怕那西毕拿走遗嘱,也怕别人会和那西毕串通起来.夫人坚信如果自己死于中风,警察就会赶到,他们会很快发现她那简单的计谋.即使她瘫痪了,肯定也会有其他人在房间里,他们无意之中就成了警卫.而阿芒等人的判断失误在于推理:瑟文奈特夫人盯着靠近床脚的某一地方,并不是在看玩具兔子——它在众人眼里是夫人唯一能看到的东西.而床的三面都有床帷拦着,只有朝门的那边没拦上,所以珀里先生认为:床帷一直遮到床脚,瑟文奈特夫人在盯着看放玩具的地方后,几次转动眼睛看周围,说明她是想把床帷拉开,这样她就可以看到床帷后的什么了.床帷后当然是壁炉.
  “壁炉!"阿芒几乎叫了起来.珀里依然用平缓冷静的口气推理下去:墙上的晴雨表正显示出"雨,冷",表明寒潮来临.然而4月的这一天外边却很暖和,屋里很闷热,这一现象确实不太协调.但如果将这一不协调的天气与壁炉和炉格联系起来,就会发现问题:炉格里有没点燃的煤,要点燃火当然需要煤,需要引火木柴,但最需要的是——纸!(阿芒又一次要叫出来)而在那房间的小橱橱架上,有一份很皱很脏但没什么灰尘的报纸——《太阳报》。用报纸点火是最常见的。
  珀里说到这里,脸上带着轻蔑的微笑。他又咽了一大口白兰地,脸更红了,并开始加快音速,加大音量:如果现在阿芒赶去,定会看到被揉皱的遗嘱从炉栅的煤和木头下面探出来。任何人去拨开它们,只会发现是脏兮兮的白纸,写字的一面在底下,谁也不会想到这一点。今天天太暖和,那西毕不可能点火,而且那里24小时都有警官在场,不准外人碰任何东西。瑟文奈特夫人实际上一直在警告和暗示阿芒:千万不能点火,否则遗嘱将付之一炬……说到这里珀里扑通一声趴在桌上,半醉半睡的不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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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推理看似平常,却决不是一个平常人所能推知的。时间已经不允许阿芒反复揣摩,他也顾不得和那位令人佩服的珀里先生道别,就箭一般地奔回托马斯23号。
  那位警官正好从楼梯上走下来,他告诉阿芒: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肯定是那位死了的老太太把遗嘱用烛火烧掉了。
  阿芒不想听到这种结论。他看见前门没锁,便奔进黑洞洞的屋子,冲到后面的卧室。瑟文奈特夫人的尸体还躺在昏暗的大床上,烛火忽明忽暗,几乎烧到了烛台的烛窝里。地上有一把警官曾将它用来剔牙的折叠刀。只有那西毕一个人跪在壁炉前的地上,拿着火柴划了一下,火柴头迸出了一股蓝色的火焰,她把火焰急切地伸向炉栅。阿芒只觉得浑身的血往上冒,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把那西毕从炉栅边推开,女人的身子撞着了一张椅子,摇摇晃晃跌倒了。阿芒把手伸向那些煤块,煤块散开了,引火的小柴片也纷纷落下。阿芒果然发现了那皱巴巴脏兮兮的羊皮纸。
  兴奋至极的阿芒大声喊叫杜洛克先生。他没有注意到躺在地上的那西毕看清了这一切。后者从地上偷偷捡起警官遗落的折叠刀,悄悄靠近他,往他背上扎下去。
  杜洛克赶到了,幸好刀口不深,稍作处理就无大碍了。
  杜洛克再次喊来警察。受伤的阿芒见没有自己的事了,就重新返回酒吧。他要感谢珀里,至少要对他的工作付给合适的报酬。
  酒吧到了,煤气灯依然那么淡淡闪烁,酒吧招待依然那么殷勤客气,但靠角落柱子的那张小圆桌却空着。阿芒朝四处扫了一眼,然后指指那张桌子,向酒吧招待打听坐在那张桌子边的人上哪儿去了。
  酒吧招待说:他们把这个醉成一团的流浪汉扔了出去,扔进了街旁的水沟里,估计他要爬一段路才能站立起来。因为这个穷鬼明明付不起钱,却要了一瓶最好的白兰地。在把他扔出去之前,他们还让他写了一张借据。
  阿芒腮帮和脖子的青筋在抽搐着,牙齿咬得格格作响。他解释说那瓶白兰地是自己要的,钱由他来付。
  酒吧招待似乎想起什么:那个疯疯癫癫的穷鬼一路上是曾唠叨过有个绅士会帮他付那张借据的。
  一切都明白了。任何解释和愤怒都是多余的。此刻阿芒唯一的愿望是立刻找到珀里先生,因为珀里先生明天一早就要离开美国。今晚他究竟在哪家旅馆过夜,或者是在哪个角落里熬到天明?“我的好朋友珀里先生!”他说。
  听到珀里两个字,酒吧招待禁不住冷笑了几声:这并不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在那张借据上。酒吧招待在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那张借据。
  借据上这样写着:
  我欠你一瓶最好的白兰地,45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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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甲虫

瞧!瞧!这家伙在穷跳!
他给毒蜘蛛咬了.
----<错中错>

多年以前,我跟一位名叫威廉.勒格朗的先生结成知己.他出身雨格诺教徒世家,原本家道富裕,不料后来连遭横祸,只落得一贫如洗.为了免得人穷受欺,就远离祖辈世局的新奥尔良城,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附近,苏里文岛上安了身.
这座岛与众不同,几乎全由海沙堆成,长约三英里,宽里没超过两三百步.有条小得看不大清的海湾,横贯小岛和大陆之间,缓缓穿过一大片芦苇丛生的烂泥塘,水鸡就爱在那一带做窝.不难想象,岛上草木寥寥无几,就是有,也都长得矮小.参天高树根本就看不到.西端有座毛特烈堡,还有几间简陋木屋,每逢盛夏,便有人远避查尔斯顿城里的尘嚣和炎热,租了木屋住下.靠近两端,倒可以看到一簇簇棕榈,但除了这一角,和海边一溜坚硬的雪白沙滩,全岛密密麻麻的长满芬芳的桃金娘.英国园艺家异常珍视这种灌木,在当地往往长得高达十五英尺到二十英尺,连成树丛,密得简直插不下脚,散发出馥郁香味,到处弥漫.
在这片树丛深处,靠近小岛东端,比较偏僻的那一头,勒格朗盖了小小一间窝棚.当初我跟他萍水相逢,他就住在那里了.这个隐士身上有不少特点引人注意,令人敬佩,所以我们不久便成了朋友.我看出他富有教养,聪明过人,就是感染了愤世嫉俗的情绪,心里忽而热情洋溢,忽而郁郁寡欢,这种怪脾气动辄发作.他手边书籍倒有不少,就是难得翻阅.主要消遣只是钓鱼打猎,否则便顺着沙滩,穿过桃金娘丛,一路溜达,或者拾取贝壳,或者采集昆虫标本----他收藏的昆虫标本,连史磺麦台姆之流也不免眼红.每回出去走走,总随身带着一个名叫丘比特的老黑人.勒格朗家道败落前,丘比特就解放了,可他自以为理该寸步不离的侍侯"威儿小爷",任凭威胁利诱,都打发他不走.想来是勒格朗的亲戚,认为这流浪汉有些精神失常,才想出办法让丘比特渐渐养成这种梗脾气,好监督他,保护他.
在苏里文岛所在的纬度上,冬天难得冷到彻骨,秋季时节根本不必生火.可话又说回来,一八XX年十月中旬光景,有一日居然冷得出奇.太阳快下山,我一脚高一脚低的穿过常青灌木丛,朝我朋友那间窝棚走去.当时我住在查尔斯顿,离开苏里文岛有九英里路,来往交通工具又远不如日前这么方便,因此有好几个星期没去探望他了.我一到窝棚前,照例敲敲大门,竟不见有人应门,我知道钥匙藏在哪里,一找就找到了,打开门,直闯进去.只见壁炉里烈火熊熊.这可稀罕,倒也正中我下怀.我脱掉大衣,在一张扶手椅上坐下,靠近哔哔剥剥烧着的柴火,就此耐性等待两位主人回来.
天黑不久,他们回来了,亲热透顶的款待我.丘比特笑得嘴也合不拢,满屋乱转,杀水鸡做晚饭.勒格朗正好犯着热情洋溢的一种毛病----要不称做病,那叫什么好呢?他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新品种双壳贝,此外,追踪结果,仗着丘比特帮忙,还抓到一只金龟子,照他看,完全是新发现,不过他希望明天听听我怎么看法.
"何不就在今晚呢?"我一边问,一边在火上烤着双手,心里可巴不得那一类金龟子统统给我见鬼去.
"早知道你来就好了!"勒格朗说,"可有好久没见到你了,我怎么料得到你偏偏今晚来看我呢?刚才回家来,路上碰到毛特烈堡的葛XX中尉,一时糊涂,竟把虫子借给他了,因此得到明天早晨,你才看得到.在这儿过夜吧,等明天太阳一出,我就打发丘去取回来.真是美妙极了!"
"什么?----日出吗?"
"胡扯!不是!----是虫子.浑身金光闪亮----约莫有大核桃那么大----靠近背上一端,长着两个黑点,漆黑的,另一端还有一个,稍微长点.触须是...."
"他身上可没锡,威儿小爷,我还是这句话,"这时丘比特打岔道,"那是只金甲虫,纯金的,从头带尾,里里外外多是金子,这有翅膀不是----我一辈子里还没碰到过这么重的虫子呢."
"得,就算是吧,丘,"勒格朗答道,照我看,他其实不必说得那么认真,"难道你这就可以听凭水鸡烧糊?那身颜色...."这时他回头对我说话了----"说实在的,你看了真会同意丘比特那套想法.甲壳上一层锃亮金光,你长了眼睛也没见过----到明天,你自己看吧.暂且我倒可以把大概样子告诉你."说着就在一张小桌边坐下,桌上放着笔墨,就是没纸.他在抽屉里找了找,可一张也没找到.
"算了,"临了他说,"这就行."说着从坎肩袋里掏出一小片东西,我还当是龌里龌龊的书写纸呢.他就拿笔在上面画起草图来.他画他的, 我还觉得冷,照旧坐在炉火边.他画完,也没欠身,便把画递给我.我刚接到手,突然传来一阵汪汪吠叫,紧接着又响起嚓嚓抓门声.丘比特打开门,只见勒格朗那条纽芬兰大狗冲了进来,扑到我肩头,跟我百般亲热,因为以往我来做客,对它总是非常关怀.转眼间它不再欢蹦乱跳,我就朝纸上看看,说实话,我朋友究竟画的是什么,真叫人摸不着头脑.
"呃!"我默默地打量了一会道,"我不得不实说,这是只希奇的金龟子,真新鲜,这种东西压根就没见过----要末算是头颅骨,或者说骷髅头,在我眼里,再也没有比这更象骷髅头的了."
"骷髅头!"勒格朗照说了一遍."嗯----对----不用说,画在纸上,准有几分相仿,顶上两个黑点好比眼睛,呃?底下那个长点就象嘴----再说整个样子又是鹅蛋形的."
"也许是吧,"我说,"可话又说回来,勒格朗,你恐怕画不来画.我得亲眼看见了才能知道这甲虫是什么模样."
"随你说吧,"他道,心里有点火了,"我画画还算过得去----至少应该这样----拜过不少名师,也自信不算个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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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老兄,你在开玩笑罗,"我说,"这实在称得上头颅骨----照一般人对这种生理学标本的看法,我倒不妨说,这是个顶呱呱的头颅骨----你那只金龟子要是象头颅骨的话,管保是人间少见的怪虫.嘿,凭这点意思,倒可以兴出种恐怖透顶的迷信.我看你不妨取个名,叫做人头金龟子,或者诸如此类的名称----博物学上有不少类似的名称呢.话再说回来,你谈到的触须在哪儿呀?"
"触须!"勒格朗说,看他模样,一听这话,顿时莫名其妙的面红耳赤了,"我敢说你一定看见.画得就跟原来一样分明呢,我看画得够清楚了."
"得,得,得,"我说,"也许你是画得够清楚了----可我还是没看见."我不想惹他发火,没再讲什么,就把纸递给了他;不过,事情闹得这么尴尬,倒万万没想到;他为什么不痛快,我也摸不着头脑----就甲虫图来说,上面的确没画着什么触须,整个形状也真跟平常的骷髅头一模一样.
他火冒三丈的接了纸,正想揉成一团,分明打算扔进火里,无意中朝那图样瞅了一眼,仿佛猛然全神贯注在上面了.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坐在椅上,仔细端详了好久,才站起身,从桌上取了支蜡烛,走到屋子远头一角,在只大箱子沙锅内坐下,又心痒难抓的把纸打量了一通,翻来倒去的看,却是一言不发.他这副举止真叫人大吃一惊;不过看来还是小心为妙,最好别说什么,免得火上加油.不久,他从衣袋里掏出皮夹,小心翼翼的把纸夹好,再放进写字台,上了锁.这时他才镇静下来,可原先那副热情洋溢的神气竟一扫而空了.看他模样,要说是愁眉苦脸,还不如说茫然若失.夜色愈来愈浓,他神志愈来愈恍惚,想得出了神,不管我说什么俏皮话,都逗不起他劲头.我从前常在他家里过夜,这回本也打算住一宿,可眼见主人这般心情,就觉得还是走的好.他没硬留,但我临走,竟亲热逾常的握了握我的手.
这一别,过了个把月,一直没见到勒格朗,可他听差丘比特竟来查尔斯顿找我了.好心肠的老黑人那副丧气相,我还是头回见到,就不由担心朋友遭了什么大祸.
"呃,丘,"我说,"怎么回事?----少爷好吗?"
"唉,说实话,小爷,他不见得很好呐."
"不好!真替他难受.他有什么不爽快?"
"唉!就是啊!----他从没啥不爽快----可他实在病得凶."
"病得凶,丘比特!----你干吗不早说?他病倒在床上吗?"
"没,没那样!----哪儿都没倒下----糟就糟在这儿----我真替可怜的威儿小爷急死了."
"丘比特,你到底说的是什么呀?你说少爷病了.难道他没说哪儿不舒服?"
"吆,小爷,为了这事发火可犯不着----威儿小爷根本没有说有啥不舒服----可他咋会低着头,耸着肩,脸色死白,就这样走来走去呢?这不算,还老解蜜蜂----"
"解什么,丘比特?"
"在石板上用数目字解蜜蜂----这么希奇的数目字,可压根儿没见过.说真的,我吓破了胆.得好好留神他那手花招.那一天,太阳还没出来,他就偷偷溜了,出去了整整一天.我砍了根大木棍,打算等他回来,结结实实揍他一顿----可我真是个傻瓜蛋,到底不忍下毒手----他气色坏极了."
"呃?----什么?----懂了,懂了!----千句并一句,我看你对这可怜家伙还是别太严----别揍他,丘比特----他实在受不了----可你难道闹不清,他这病怎么犯的,或者说他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我跟你们分了手,难道碰到过什么不痛快的事?"
"没,小爷,那次以后,没碰到过啥不痛快的事----恐怕那以前就出了----就在您去的那天."
"怎么?你这是什么意思?"
"呃,小爷,我是指那虫子----您瞧."
"那什么?"
"那虫子----我打保票,威儿小爷准给金甲虫在脑门哪儿咬了一口."
"你怎有这个想法,丘比特?"
"爪子满多,还有嘴巴.我出娘胎还没见过那末个鬼虫子----有啥挨近,他就踢呀咬的.威儿小爷起先抓住了他,可后来又只好一下子放他跑了,说真的----那工夫准给咬了一口.我自己总归是不喜欢那虫子的嘴巴模样,所以决不用手指头捏住他,用找到的一张纸抓住他.包在纸里,还在嘴巴里塞了张纸----就这末着."
"那么,照你看,少爷当真给甲虫咬了一口?这一咬,才得了病?"
"用不着我看----我心里有数.他要不是给金甲虫咬了一口,又咋会一心想金子呢?这以前,我就听说过那种金甲虫了."
"可你怎么知道他想金子呢?"
"我怎么知道?嘿,因为他做梦谈到----我这就有数了."
"好,丘,也许你说得对,可我今天怎么这样荣幸,什么风把你吹了来?"
"咋回事,小爷?"
"勒格朗先生托你捎来什么口信吗?"
"没,小爷,我带来了一份天书."说着就递给我一张字条,内容如下:
XX兄:
为什么久不来了?希望别因为我有什么冒犯,一时气昏了,不,你不至于这样.
上次分手以后,心里当然惦念得很.我有话要跟你说,可就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也不知道是否要谈.
前几天,我不大舒服,可怜的老丘好心好意关怀我,反把我惹火了,差点没发出来.你信吗?----有天,我趁他不防偷偷溜走,独自一人,在大陆上那带山里消磨了一天,他竟备了根大棍,打算教训我.我敢说,要不亏我这副病容,准逃不了一顿打.
我们分手以来,标本柜里可没添上什么新标本.
如果你有便,无论如何请跟丘比特来一次.请来吧,但愿今晚见到你,事关紧要.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大事.


弟威廉.勒格朗谨启

这字条上有些语气,看得我忐忑不安.全信风格跟勒格朗的文体大不相同.他在梦想什么呀?那海阔天空的思潮里又有什么新奇的怪念头了?他有什么"非常重要的大事"要办呢?丘比特谈到的那种情况,明明不是好兆头.我生怕这位朋友不断遭到飞来横祸,终于折磨成神经病,因此当场就准备陪黑人走了.
到了码头上,只见我们乘坐的小船船底放着一把长柄镰刀和三把铲子,全是新的.
"这些干什么用,丘?"我问道.
"这是镰刀和铲子,小爷."
"一点不错,可搁在这儿干什么?"
"这是威儿小爷硬叫我给他在城里买的镰刀和铲子,我花了一大笔钱才搞到手呢."
"可'威儿小爷'究竟要拿镰刀铲子派什么用场呢?"
"我可闹不清,我死也不信他闹的清,不过这全是那虫子捣的鬼."
看来丘比特脑子里只有"那虫子"了;从他嘴里既套不出满意的答复,我就登上船,扬帆起航了.乘着一阵劲风,不久便驶进毛特烈堡背面的小海湾了,下了船,走上两英里路,下午三点光景,到了窝棚前.勒格朗早已等得不耐烦.他又紧张又热诚的握住我手,我不由吓了一跳,心头顿时大起疑窦.他脸色竟白得象死人,深陷的眼睛闪出异彩.我问了他身体好坏,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就随口问他有没从葛XX中尉手中收回金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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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来了,"他答道,脸色顿时通红,"第二天早晨就取回来了。 说什么也不会再把那金龟子放手啦.你知道吗,丘比特那套看法倒没错."
"哪种看法?"我问道,心头不由涌起不详的预兆.
"他不是认为那是个真金的虫子吗?"他说得一本正经,我不由大惊失色.
"我要靠这虫发财了,"他满脸春风的接着说,"要重振家业了.那么,我看重它,有什么奇怪吗?财神爷认为应该送到我手里,我只有好好派个用处,它既是金库的钥匙,金子就会落到我手里.丘比特,把金龟子给我拿来!"
"啥?虫子,小爷?我还是别去找虫子麻烦的好;应该您自己去拿."勒格朗这就神气十足的站起身,从玻璃盒里拿了甲虫给我.这只金龟子可真美.在当时,博物学家还不知道有这种甲虫呢----就科学观点来看,自然是个重大收获.靠近背上一端,长着两个滚圆的黑点,另一端还有长长的一点.甲壳硬得很,又光又滑,外表浑象磨光的金子.重得出奇.我把这一切琢磨了一下,怨不得丘比特有那套看法了;不过,勒格朗怎么也有这么个想法,我可说不出.
"我请你来,"我把甲虫仔细端详了一番,他就大言不惭道,"我请你来给我出个主意,帮我认清命运神和那虫子的奥妙......"
"亲爱的勒格朗,"我打断他话头,大声叫道,"你一定有病,还是预防一下好.你应该躺下,我陪你几天,等你好了再走.你又发烧又......"
“按按脉看,”他说。
我按了一下,说实话,一点发烧的症状都没有。
“大概你有病,就是没发烧。这一回,请照我话做吧。先去躺下,再……”
“你弄错了,”他插嘴道,“我目前心情这么激动,身体不能再好了。你要是真希望我身体好,就要帮我消了这份激动。”
“怎么帮呐?”
“方便极了。我和丘比特就要到大陆那边山里去探险。这次探险,需要靠得住的人帮忙。只有你才信得过。不管成败,你目前在我身上看到的这股激动心情,自会冰消。”
“我很愿意效劳,”我答道,“不过,你是不是说,这毒虫跟你到山里去探险有关系?”
“‘就是”
“那么,勒格朗,这种荒唐事我可不干。”
“真遗憾——实在遗憾——我们只好自己去试一下了。”
“你们自己去试一下!这家伙管保疯了!——暧,慢着!——你们打算去多久?”
“大概整整一宿吧。马上就动身,好歹也要在天亮前赶回来。”
“那么千万请你答应我,等你这个怪念头一过去,虫子的事(老天爷呐!)称你心解决了,就立刻回家,我做你的大夫,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

我闷闷不乐的陪他走了。我,勒格朗,丘比特,还有那条狗——我们在四点光景出发。丘比特扛着镰刀铲子,这一切,他硬要归他拿,照我看,不是他过分巴结,卖力,只是生怕少爷随手摸到罢了。他那副态度真倔到了家,一路上就是哺咕着“鬼虫子”这几个字眼。我拿着两盏牛眼灯①;勒格朗得意的拿着金龟子,挂在一根鞭绳头上;一路走,一路滴溜溜转着,活象个变戏法的。看看这一举止明摆着他神经错乱,我简直忍不住掉下泪来。可心想最好还是凑合凑合他那番意思,至少目前应该这样,还没想出较有把握的对
策前,只好迁就他。我一面拚命向他打听这番探险目的,结果总是白费口舌。他既把我哄来了,就不愿谈到什么次要的话题,随便问什么,只回答一句“回头瞧吧”,就算了。
我们乘着划子,渡过苏里文岛那头的小海湾,到了大陆岸边,爬上高地,直奔西北,穿过不见人烟的荒地,一路走去。勒格朗头也不回的开着路;走走停停,查看记号,看来全是他上回亲手做的。
我们这样走了两个钟头光景,太阳下山,才到了一片空前萧索的荒地。这是高原地带,靠近一座几乎无法攀登的山顶,从山脚到山尖密密麻麻的长满树,到处都是大块峰岩,好似浮在土上,大半靠着树,才没滚下山沟。四下深谷又给这片景色平添了一副阴森、静穆的气氛。
我们登上这片天然平地,上面荆棘丛生,不久就看出,要不用镰刀砍伐一下,简直没法插脚;丘比特就按着少爷吩咐,开出条路来,到一棵半天高的百合树脚下。这棵树跟八九棵橡树一起耸立着,长得树叶葱翠,姿态美妙,而且桠枝四展,形状庄严,那八九棵橡树都远远赶不上,我可没见过这么美的树。我们刚到百合树前.勒格朗就回过头问丘比特是否爬得上去。老头一听这话,仿佛有点踌躇,总不应声。过了半天才走到巨大的树身前,慢吞吞的绕了一圈,全神贯注的端详了一番。打量好,光是说了一句:
“行,小爷,丘这辈子见过的树,都爬得上去。”
“那么赶快爬上去,眼看天就要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
“得爬多高,小爷?”丘比特问道。
“先爬上村干,回头再告诉你往哪儿爬——嗨——慢着!把这甲虫带去。”
“那虫子,威儿小爷!——金甲虫!”黑人一边叫,一边惊慌得直往后退,“干啥要把虫子带上树?——我死也不干!”
“丘,你这么大个子的黑人,不敢捏住一只伤不了人的小死虫,就拿着这绳子上去吧——可你要不想法子带上去,我只好拿这铲子砸烂你的脑袋。”

“咋回事,小爷?”丘说,一眼就看出他羞得只好照做了,“总是要跟老黑奴嚷嚷。不过说笑罢了。咱见那虫子害怕!那虫子算啥?”说着小心翼翼的捏住一头绳子,尽量将昆虫拿得离身子远远的,准备爬树了。
百合树,或者叫做Liriodendron TuliPiferum,是美洲森林树木中最最雄伟的一种,幼年期间,树身特别光滑,往往长得老高,横里一根桠 也没有;到了成熟时期,树皮上才长出疙瘩,凹凹凸凸,树干上也有了不少短枝,因此当下看看难爬,其实倒不难。丘比特双臂双膝尽量紧紧勾住巨大树身,两手攀住疙瘩,光脚趾踩着疙瘩爬上去,有一两回差点没摔下来,最后终于一耸一挺的爬到头一个大杈枝上,看模样他还当万事大吉了呢。其实眼下爬树的虽然离地六七十英尺,倒确是毫无危险了。
“现在得往哪儿去,威儿小爷?”他问道。
“顺着最大一根树枝爬上去——就是这边一根,”勒格朗说。黑人马上听从了,显然不费周折就爬了上去;愈爬愈高,愈爬愈高,到后来四下的密密树叶终于把那矮胖个儿遮得不见影踪。转眼传来了他的声音,听来象在喊叫。
“还得爬多高?”
“爬得多高了?”勒格朗问道。
“不能再高了,”黑人答道,“从树顶上看得见天啦。”
“别管天不天的,照我话做吧。往下看看树身,把这边桠枝数一数。爬了多少根啦?”
“一,二,三,四,五——这边,我爬了五根大桠枝啦,小爷。”
“那么再爬上一根。”
过了片刻,又传来了他的声音,说已经爬到第七根桠枝上了。
“嗨,丘,”勒格朗叫道,一听便知道他心头兴奋万状,“我要你在那桠枝上往前爬,能爬多远就多远。一见什么稀罕东西,就通知我。”
我原先不过有些疑心这位仁兄神经失常,如今认清了,只好断定地发了疯,就急急乎想逼他回家。我正在暗自琢磨,用什么法子是好,忽然又传来了丘比特的声音。
“实在吓得利害,不敢爬远了——这根桠枝统统死光了。”
“你说是根枯枝,丘比特?”勒格朗抖声颤气叫道。
“就是,小爷,死得连口气都没有。——实实在在是咽气了——归天啦。”
“究竟怎么办是好?”勒格期问道,看光景他苦恼极了。
“怎么办!”我说,暗自庆幸总算可以插下嘴了,“回家去睡觉。低走吧!——这才听话哩,天晚了,再说,你总也记得答应我的话。”
“丘比特,”他对我理都不理,径自叫道,“你听见吗?”
“听见,小爷,听得不能再清楚了。”
“那么拿刀子试试木头,看是不是烂透了。”
“是烂了,小爷,那可没差,”过了片刻,黑人答道,“烂虽烂,可没烂透。就我一个人,还敢再往前爬点路,说真个的。”
“就你一个人!——这是什么意思?”
“唉,我指的是那虫子。虫子重得很哩。如果先把他扔下,光是一个黑人的分量,桠枝倒吃得住。”
“你这十恶不赦的坏蛋!”勒格朗叫道,心里那块石头分明落了地,“你跟我这么瞎扯,去的是什么心?你要是把甲虫扔掉,看我不叫你脑袋搬家。啦,丘比特,听见吗?”
“听见,小爷,跟苦命黑人何必这未大叫大喊。”
“好!听着!——你要是还敢在前爬,看到有危险才不过去,手里不把甲虫扔掉,等你下来,就送你块银元。”
“我爬啦,威儿小爷——不爬着吗,”黑人立即答道,“现在差不多到梢上了。”
“到梢上了!这时勒格朗简直失声尖叫了,“你是说,爬到桠枝梢上了?”
“眼看就要到梢上了,小爷——啊——啊——啊—一啊—一啊哟!老天爷呐!这儿树上是啥东西呀?”
“啊!”勒格朗叫道,他是乐极忘形了,“什么东西?”
“哟,不过是个头颅骨——不知啥人把他脑袋留在树上,乌鸦拿肉全都吃光了。”
“你说是,头颅骨! —好极了! —怎样钉在桠枝上?——用什么拴住的?”
“一点不错,小爷;得瞅瞅。哟,说真个的,怪到极点了——头颅骨上有个老大钉子,就把它钉在树上。”
“好,丘比特,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办吧——听见吗?”
“听见,小爷。”
“那么听仔细了——把头颅骨上的左眼找到。”
“哼!呵呵! 妙!根本没眼睛哩。”
“真笨死了!你分得出哪是左手,哪是右手吗?”
“分得出,分得出——完全分得出——只是左手,我劈柴就用左手。”
“可不!你是个左撇子;你左眼就在左手那一边。我看,你这就可以找到头颅骨上的左眼,原先长左眼的窟窿了。找到了吗?”
隔了老半天,黑人才问道:
“头颅骨上左眼,是不是也在头颅骨左手那一边?——因为头颅骨上根本一只手也没有——算了!找到了——这就是左眼!要我拿它咋办?”
“拿甲虫打左眼里扔下来,绳于尽量往下放——可加小心,别放掉绳子。”
“有数了,威儿小爷;拿虫子放过那洞洞里,真容易极了——在下面看好!”
说话间,丘比特根本不见影儿;这早晚,夕阳依然昏昏照着我们这块高地,他好容易才放下来的甲虫,倒一目了然,挂在绳头上,就在余辉中闪闪发光,浑象磨光的金球。
金龟子悬空挂着,一放掉,就会落在我们脚前。勒格朗劈手拿过长柄镰刀,恰好在昆虫下面,划出个直径三四码的圆圈,划好,就吩咐丘比特放掉绳,爬下树来。
这时,我朋友在甲虫落下的地方,分毫不差的打进一个木桩,又从口袋里掏出皮带尺,将一头钉在靠近木桩的树身上,拉开皮带尺,到木拉那儿,再顺着百合树和木桩那两点形成的直线方向,往前拉了五十英尺,丘比特就拿长柄镰刀砍掉这一带的荆棘。勒格朗又在那儿打下一个木桩,以此作为圆心,马马虎虎画了个直径四英尺光景的圆圈。于是拿了把铲子,再分给我和丘比特各人一把,请我们赶快挖土。
说实话,我平时就不爱这种消遣,尤其在这刻工夫,真巴不得一口谢绝;一则天快黑了,再则走了那么多路,实在累得慌;可偏偏想不出法子溜走,又怕一开口拒绝,那位仁兄就会不得安生。要能靠丘比特帮忙,我早想法逼这疯子回家了;无奈老黑人的脾气早就摸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要靠他帮忙,跟少爷争一场,都断断没指望。南方人纷纷流传地下埋着宝藏,我深信勒格朗准是中了这类鬼话的毒;他找到了金龟子,就把心头那套幻想当了真,或许是因为丘比特一口咬定那是“一只真金的虫子”,他才信以为真的吧。
神经不正常的轻易就相信这种鬼话,如果跟心眼里那套想法恰巧吻合,尤其容易上当,于是我就想起这可怜家伙说过,甲虫是“他金库的钥匙”。总而言之,我心乱加麻,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才决定,既然不干不行,干脆动手拉倒——认认真真的挖土,这样就好趁早拿出铁证,叫这位空想家相信自己是异想天开。
两盏牛眼灯全点上了,我们一齐动手,起劲干活了,其实这股劲儿用在正事上才好呢。看看灯火射在我们身上,.照在工具上,我不由暗自思量,我们这伙人多象画中人,人家无意中间进来,包管觉得我们干的活多稀罕,多可疑。
我们一刻不停的挖了两个钟头。大伙不大吭声,那条狗对我们干的活感到莫大兴趣,一味汪汪叫,害得我们大为不安。后来闹得实在不可开交,我们才提心吊胆,生怕这么乱叫惊动附近过路人,或者不如说,勒格朗才这么担心;我倒巴不得有人闯进来,好趁机逼这流浪汉回家。丘比特就顽强而沉着的爬出土坑,拿一条吊袜带缚住这畜生的嘴,一片叫声终于哑寂,他才威凛凛的呵呵一笑,重新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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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开讲的这个故事极其荒唐,而又极其平凡,我并不企求各位相信,就连我的心里都不相信这些亲身经历的事,若是指望人家相信,岂不是发疯了吗?但是我眼下并没有发疯,而且确实不是在做梦。不过明天我就死到临头了,我要趁今天把这事说出来好让灵魂安生。我迫切打算把这些纯粹的家常琐事一五一十,简洁明了,不加评语的公之于世。由于这些事的缘故,我饱尝惊慌,受尽折磨,终于毁了一生。但是我不想详细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只有恐怖,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无非是奇谈,没有什么可怕。也许,后世一些有识之士会把这种无稽之谈看作寻常小事。某些有识之士头脑比我更加冷静,更加条理分明,不象我这样遇事慌张。我这样诚惶诚恐,细细叙述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一定是一串有其因必有其果的普通事罢了。
  我从小就以心地善良温顺出名。我心肠软得初期,一时竟成为小朋友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就百般纵容,给了我各种各样玩赏的小动物。我大半时间都泡早同这些小动物玩上面,每当我喂食和抚弄它们的时候,就感到无比高兴。我长大了,这个癖性也随之而发展,一直到我成人,这点还是我的主要乐趣。有人疼爱忠实伶俐的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用不着多费口舌来说明个中乐趣其味无穷了吧。你若经常尝到人类那种寡情薄义的滋味,那么对于兽类那种自我牺牲的无私之爱,准会感到铭心镂骨。
  我很早就结了婚,幸喜妻子跟我意气相投,她看到我偏爱饲养家禽,只要有机会物色到中意的玩物总不放过。我们养了小鸟、金鱼、良种狗、小兔子,一只小猴和一只猫。
  这只猫个头特大,非常好看,浑身乌黑,而且伶俐绝顶。我妻子生来就好迷信,她一说到这猫的灵性,往往就要扯上古老传说,认为凡是黑猫都是巫婆变化的。我倒不是说我妻子对这点极为认真,我这里提到这事只是顺便想到而已。
  这猫名叫普路托,原是我心爱的东西和玩伴。我亲自喂养它,我在屋里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连我上街去,它都要跟,想尽法儿也赶它不掉。
  我和猫的交情就这样维持了好几年。在这几年工夫中,说来不好意思,由于我喝酒上了瘾,脾气习性都彻底变坏了。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动不动就使性子,不顾人家受得了受不了。我竟任性恶言秽语的辱骂起妻子来了。最后,还对她拳打脚踢。我饲养的那些小动物当然也感到我脾气的变坏。我不仅不照顾它们,反而虐待它们。那些兔子,那只小猴,甚至那只狗,出于亲热,或是碰巧跑到我跟前来,我总是肆无忌惮的糟蹋它们。只有对待普路托,我还有所怜惜,未忍下手。不料我的病情日益严重——你想世上哪有比酗酒更厉害的病啊——这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倔了,于是我索性把普路托也当做出气筒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象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的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神智恢复过来了,对自己犯县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一旦沉湎醉乡,自己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跟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下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就在我干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栋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拉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坍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墙壁,厚倒不大吼,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的在查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怪”,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刚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稀松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有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开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的坐在一个下等酒寮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糊糊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象。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表示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情商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有开价.
  我继续撸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弯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是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的,这些情绪竟变位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象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鼓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我虽然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下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索性让我说明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皮肉受苦,可是要想说个清楚倒也为难.我简直羞于承认——唉,即使如今身在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引起我的恐惧竟由于可以想象到的纯粹幻觉而更加厉害了.我妻子不止一次要我留神看这片白毛的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上面提过,这只怪猫跟我杀掉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这片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说过这斑记大虽大,原来倒是很模糊的,可是逐渐逐渐的,不知不觉中竟明显了,终于现出一个一清二楚的轮廓来了.好久以来我的理智一直不肯承认,竭力把这当成幻觉.这时那斑记竟成了一样东西,我一提起这东西的名称就不由浑身发毛.正因如此,我对这怪物特别厌恶和惧怕,要是我有胆量的话,早把它干掉了.我说呀,原来这东西是个吓人的幻象,是个恐怖东西的幻象——一个绞刑台!哎呀,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怕的刑具啊!这是恐怖的刑具,正法的刑具!这是叫人受罪的刑具,送人死命的刑具呀!
  这时我真落到要多倒霉有多倒霉的地步了.我行若无事的杀害了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它的同类,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按照上帝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带来那么多不堪忍受的灾祸!哎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不得安宁了!在白天里,这畜生片刻都不让我单独太太平平的;到了黑夜,我时时刻刻都从说不出有多可怕的噩梦中惊醒,一看总见这东西在我脸上喷着热气,我心头永远压着这东西的千钧棒,丝毫也摆脱不了这一个具体的梦魇!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
  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栋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当场就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膊,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作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处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的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
  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撬,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别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的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的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的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
  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的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
  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象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
  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的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的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更可以叫他们放心的相信我无罪了.
  这些人刚走上梯阶,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的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栋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做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
  哎吆,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塚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象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离.
  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的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膊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部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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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泄密的心

对!——我神经过敏,非常,非常过敏,十二万分过敏,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可您干吗偏偏说人家疯了呢饿?犯了这种病,感觉倒没失灵,倒没迟钝,反而敏锐了。尤其是听觉,分外灵敏。天上人间的一切声息全都听见。阴曹地府的种种声音也在耳边。那么怎是疯了呢?听!瞧我哦跟您谈这一切,有多精神,有多镇静。
  这念头最初怎么钻进脑子里,可说不上;但一想起来,白天黑夜就念念不忘。可没什么目的。可没什么怨恨。我爱那老头。他压根儿没得罪我。他压根没侮辱我。我也不贪图他的金银财宝。大概是那只眼睛作祟吧!不错,正是那只眼睛作祟!他长了一只鹰眼——浅蓝色的,蒙着层薄膜。只要瞅我一眼,我就浑身发毛;因此心里渐渐——逐步逐步——打定主意,结果他的性命,好永远不再瞅见那只眼睛。
  瞧,问题就在这儿。您当我疯了。疯子可什么也不懂。可惜您当初没瞧见我。可惜没瞧见我干得多么聪明——做得多细心,多周到,多做作!
  我害死老头前一个礼拜中,对他倒是空前体贴。天天晚上,半夜光景,我把他门锁一扭,打了开来——啊,真是悄无声息!房门掀开条缝,刚好探进脑袋,就拿盏牛眼灯塞进门缝,灯上遮得严严实实,无缝无隙,连一丝灯光都漏不出,接着头再伸进去。啊,您要瞅见我多么巧妙的探进头去,包管失声大笑!我慢慢探着头,一寸一寸的慢慢伸进门,免得惊醒老头。花了个把钟头,整个脑袋才探进门缝里,恰好看见他躺在床上。哈!——难道疯子有这么聪明?我头一伸进房里,就小心翼翼——啊,真是万分小心——小心的打开灯上活门,因为铰链吱轧响呢——我将活门掀开条缝,细细一道灯光刚好射在鹰眼上。这样一连干了整整七夜,天天晚上都恰正在半夜时分,可老见那只眼闭着;就无从下手,因为招我生气的不是老头本人,是他那只“白眼”。每当清晨,天刚破晓,我就肆无忌惮的走进他卧房,放胆跟他谈话,亲亲热热的喊他名字,问他晚上是否睡得安宁。所以您瞧,他要不是个深谋远虑的老头,决不会疑心天天晚上,恰正在十二点钟,我趁他睡着,探进头去偷看他。
  到了第八天晚上,我比往日还要小心的打开房门。就是表上长针走起来也要快得多呢。那天晚上,我才破题儿头一遭认清自己本领有高强,头脑有多聪明。心头那分得意简直按捺不住。倒想想看,我就在房外,一寸一寸打开门,可这种秘密举动和阴谋诡计,他连做梦都没想到。想到这儿,我禁不住扑哧一笑;大概他听到了;因为他仿佛大吃一惊,突然翻了个身。这下您总以为我回去了吧——才没呢。他生怕强盗抢,百叶窗关得严严实实,房里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我知道他看不见门缝,就照旧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推开门。
  我刚探进头,正要动手掀开灯上活门,大拇指在铁皮扣上一滑,老头霍的坐起身,破口嚷道:“谁?”
  我顿时不动,也没作声。整整一个钟头,就是纹丝不动,可也没到到他躺下。他照旧坐在床上,侧耳静听;正跟我天天晚上,倾听墙里报死虫的叫声一般。
  不久,耳边听到微微一声哼,我知道只有吓得没命才这么哼医生。既不是呻吟,也不是悲叹——才不是呢!——没逢吓得魂飞魄散,心底里才憋不住这么低低一声。这我倒听惯了。不知多少个晚上,恰正在半夜时分,四下里万籁无声,我总是毛骨悚然,心坎里不由涌起这声呻吟,激荡出阴森森的额回响,就此更加害怕了。刚才说过,这早就听惯了。我知道老头怎么股心情,虽然暗自好笑,可还是同情他。我知道他乍听到微微一声响,在床上翻过身,就一直睁着眼躺着;心里愈来愈怕;拼命当作是场虚惊,可总是办不到。他一直自言自语:“不过是烟囱里的风声罢了——只是耗子穿过罢了。”或者说:“只不过是蛐蛐叫了一声罢了。”对,他老是这么东猜西想,聊以自慰;可也明白这全是枉费心机。这全是枉费心机;因为眼前死神就要来临,大模大样走着,一步步逼近,找上他这冤鬼。正是那看不见面目的死神,惹得他心里凄凄凉凉,才觉得我的脑袋在房里,看虽没看到,听也没听见。
  我沉住气,等了好久,既然没听到他躺下,就决定将灯掀开条小缝,极小,极小的一道缝。我动手掀开灯上活门——您可想不出,有多鬼鬼祟祟,鬼鬼祟祟——一点一点掀开,缝里终于射出蒙蒙一线光,象游丝,照在鹰眼上。
  那只眼睁着呢,睁得老大,老大;我愈看愈火。我看得一清二楚——整个眼睛是只是一团暗蓝,蒙着层怕人的薄膜,吓得我心惊胆战;可是,老头的脸庞和身体却都看不见:因为鬼使神差似的,灯光恰正射在那鬼地方。

  瞧,我不是早跟您讲过,您把我错看做发疯,其实只是感觉过分敏锐罢了—?——啊,刚才说过,我耳边匆匆传来模模糊糊一阵低沉声音,恰似蒙着棉花的表声。那种声音我倒也听惯了。正是老头的心跳。我愈听愈火,就好比咚咚战鼓催动了士气。
  就是在这时,我照旧沉住气,依然不动。气都不透一口。我掌住灯。灯光尽量紧紧射在鹰眼上。这工夫,吓人的卜通卜通心跳愈来愈厉害了。一秒秒钟过去,愈跳愈快,愈跳愈快,愈跳愈响,愈跳愈响。老头管保吓得半死了!刚才说过,愈来愈响,一秒钟比一秒钟响!——明白了没啊?不是早跟您说过,我神经过敏;确实过敏。眼下正是深更半夜,古屋里一片死寂,耳听得这种怪声,禁不住吓死。可我依旧沉住气,纹丝不动地站了片刻。不料卜通卜通声竟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我看,那颗心准要炸开。这时又不由提心吊胆——街坊恐怕会听到吧!老头的大限到啦!我哇的嚷了一声,打开灯上活门,一箭步进了房。他哎呀一声尖叫——只叫了那么一声。霎时间,我将他一把拖到地板,推倒大床,压在他身上。眼看一下子完了事,心里乐得笑了。谁知,闷剩闷气的心跳声竟不断响了半天。可没招我生气;隔着堵墙,这种声音倒听不见。后来终于不响了。老头死喽。我搬开床,朝尸首打量了一番。可不,他咽气了,连口气也没有。我伸手按在他心口,搁了好久。一跳也不跳。连口气也没有。那只眼睛再也不会折磨人啦。
  您还当我发疯的话,容我交代了匿藏死尸的妙计,就不会这么想了。夜尽了,我悄无声息的赶紧动手,先将尸首肢解开来:砍掉脑袋,割掉手脚。
  我再撬起房里三块地板,将一切藏在两根间柱当中。重新放好木板,手法非常利落,非常巧妙,什么人的眼睛都看不出有丝毫破绽,连他的眼睛也看不出。没什么要洗刷的,什么斑点都没有,丝毫血迹都没有。我干得才谨慎你,没留下一点痕迹。全盛在澡盆里了——哈!哈!
  一切干好,已经四点钟——天色还跟半夜一般黑呢。钟打四下,大门外猛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我稀松平常的下楼去开门,——现在有什么好怕的呢?门外进来三个人,他们彬彬有礼的自我介绍,说是警官。有个街坊在夜间听到一声尖叫,疑心出了人命案子,报告了警察局,这三位警官就奉命前来搜查屋子。
  我满脸堆笑,——有什么好怕的呢?我对这三位先生欢迎了一番,就说,我刚才在梦里失声叫了出来。我讲,老头到乡下去了。我带着三位来客在屋里上上下下走了个遍。请他们搜查,仔细搜查。后来还领到老头的卧房里,指给他们看他的家私好好放着。我心头有恃无恐,就热诚的端进几把椅子,请他们在这间房里歇腿,我心头又是洋洋得意,就大胆的端了椅子,在埋着冤鬼尸首的地方坐下。
  三位警官称心了。我这种举止不由他们不信。我也就十二万分安心。他们坐着,闲聊家常,我是有问必答。但没多久,只觉得脸色愈来愈白,巴不得他们快走。头好疼啊,还感到耳朵里嗡嗡的响;无奈他们照旧坐着,照旧聊天。嗡嗡声听得更清楚了;不断响着,听得更清楚了;我想摆脱这种感觉,嘴里谈得更畅;谁知嗡嗡声不断响着,反而变得毫不含糊;响着,响着,我终于明白原来不是耳朵里作怪。
  不消说,我这时脸色雪白了;可嘴里谈得更欢,还扯高了嗓门。不料声音愈来愈大——怎么办呢?这是匆匆传来的模模糊糊一阵低沉声音——简直象蒙着棉花的表声。我直喘粗气;可这三位警官竟没听到。我谈得更快,谈得更急;谁知响声反而无休止的愈来愈大。我站起身,连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尖声尖气的争辩,一边还舞手拍脚;谁知响声反而愈来愈大。他们干吗偏不走呢?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在房里踱来踱去,仿佛他们三人的看法把我惹火了;谁知响声发而愈来愈大。啊,天呐!怎么办呢?我唾沫乱溅,大肆咆哮,咒天骂地!让椅子就地摇动,在木板上磨得嘎嘎的响,可是响声却压倒一切,而且继续不断,愈来愈大。愈来愈响,愈来愈响!那三人竟照旧高高兴兴聊着,嘻嘻哈哈笑着。难道没听见?老天爷呵!——不,不!听见的!——疑心了!——有数了!——正在笑话我这样心惊胆战呢!——我过去是这么看法,现在还是这么看法。可什么都比这种折磨强得多!什么都比这种奚落好受得多!这种假惺惺的笑我再也受不了啦!只觉得不喊就要死了!——瞧——又来了!——听!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愈来愈响!——
  “坏蛋!”我失声尖叫,“别再装蒜了!我招就是!——撬开地板!——这儿,这儿!——他那颗可恶的心在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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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眼~~~有空~~~再看~~~!
月朦胧,鸟朦胧,红尘往事如逝风,
思也痛,忘也痛,过眼烟云恍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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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桶白葡萄酒

福吐纳托对我百般迫害,我都尽量忍在心头,可是一旦他胆敢侮辱我,我就发誓要报仇了,您早就摸熟我生性脾气,总不见得当我说说吓唬人。总有一天我要报仇雪恨;这个注意坚定不移,既然拿定主意不改,就没想到会出危险。我不仅要给他吃吃苦头,还要干得绝了后患。报仇的自己得到报应,这笔仇就没了清。复仇的不让冤家知道是谁害他,这笔仇也没了清。
  不消说,我一言一语,一举一动都没引起福吐纳托怀疑是存心不良。还是照常对他笑脸相迎,可他没看出如今我是想到要送他命才笑呢。
  福吐纳托这人在某些方面虽令人尊重,甚至令人敬畏,可就是有个弱点。他自夸是品酒老手。意大利人没几个具有真正行家的气质。他们的热诚,多半都用来随机应变,看风使舵,好让英国和奥地利的大财主上当。谈到古画和珠宝方面,福吐纳托跟他同胞一样,夸夸其谈,不过谈到陈酒方面,倒是真正识货。这点我跟他大致相同——对意大利葡萄酒,我也算内行,只要办得到的话,就大量买进。
  在热闹的狂欢节里,有天傍晚,正当暮色苍茫,我碰到了这位朋友。他亲热的招呼我,因为他肚里灌饱了酒。这家伙扮成小丑,身穿杂色条纹紧身衣,头戴圆尖帽,上面系着铃铛。我看见他真是高兴极了,不由想握着他的手久久不放。
  我对他说:“老兄啊,幸会,幸会。你今天气色真是好到极点。我弄到一大桶所谓白葡萄酒(西班牙蒙蒂利亚生产的一种甜酒),可我不放心。”
  “怎的?”他说,“白葡萄酒?一大桶?不见得吧!在狂欢节期间哪弄得到?”
  “我不放心,”我答道,“我真笨透了,居然没跟你商量,就照白葡萄酒的价钱全付清了。找又找不到你,可又生怕错过这笔买卖。”
  “白葡萄酒!”
  “我不放心。”
  “白葡萄酒!”
  “我一定得放下这条心!”
  “白葡萄酒!”
  “瞧你有事,我正想去找卢克雷西呢。只有他才能品酒。他会告诉我——”
  “可有些傻瓜硬说他眼力跟你不相上下呢。”
  “快,咱们走吧。”
  “上哪儿?”
  “上你地窖去。”
  “老兄,这不行;我不愿欺你心好就麻烦你啊。我看出你有事。卢克雷西——”
  “我没事,来吧。”
  “老兄,这不行。有事没事倒没什么,就是冷得够呛,我看你受不了。地窖里潮得不得了。四壁都是硝。”
  “咱们还是走吧,冷算不了什么。白葡萄酒!你可上当啦。说到卢克雷西,他连雪梨酒跟白葡萄酒都分不清。”
  说着福吐纳托就架住我胳膊;我戴上黑绸面具,把短披风紧紧裹住身子,就由他催着我上公馆去了。
  家里听差一个也不见,都趁机溜出去过节了。我对他们说过我要到第二天早晨才回家,还跟他们讲明,不准出门。我心里有数,这么一吩咐,包管我刚转身,马上就一个个都跑光了。
  我从烛台上拿了两个火把,一个给福吐纳托,领他穿过几套房间,走进拱廊,通往地窖,走下长长一座回旋楼梯,请他一路跟着,随加小心。我们终于到了楼梯脚下,一块站在蒙特里梭府墓窖的湿地上。
  我朋友的脚步摇摇晃晃,跨一步,帽上铃铛就丁零当啷响。
  “那桶酒呢?”他说。
  “在前面,”我说,“可得留神墙上雪白的蛛网在发光。”
  他朝我回过身来,两只醉意朦胧的眼睛水汪汪的盯着我。
  “硝?”他终于问道。
  “硝,”我答道,“你害上那种咳嗽有多久了?”
  “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
  我那可怜的朋友老半天答不上口。
  “没什么,”最后他说道。
  “喏,”我依然答道,“咱们回去吧,你的身体要紧。你有钱有势,人人敬慕,又得人心;你象我从前一样幸福。要有个三长两短,那真是非同小可。我倒无所谓,咱们回去吧,你害病,我可担待不起。再说,还有卢克雷西——”
  “别说了,”他说,“咳嗽可不算什么,咳不死的。我不会咳死。”
  “对——对,”我答,“说真的的,我可不是存心吓唬你——可总得好好预防才是。喝一口美道克酒去去潮气吧。”
  说着我就从泥地上的一长溜酒瓶里,拿起一瓶酒,砸了瓶颈。
  “喝吧,”我把酒递给他。
  他瞟了我一眼,就将酒瓶举到唇边。他歇下手,亲热的向我点点头,帽上铃铛就丁零当啷响了。
  “我为周围那些长眠地下的干杯。”他说。
  “我为你万寿无疆干杯。”
  他又搀着我胳膊,我们就继续往前走。
  “这些地窖可真大。”他说。
  “蒙特里梭家是大族,子子孙孙多。”我答。
  “我忘了你们府上的家徽啦。”
  “偌大一只人脚,金的,衬着一片天蓝色的北京。把条腾起的蟒蛇踩烂了,蛇牙就咬着脚跟。”
  “那么家训呢?”
  “凡伤我者,必遭惩罚。”
  “妙啊!”他说。
  喝了酒,他眼睛亮闪闪的,帽上铃铛又丁零当啷响了。我喝了美道克酒,心里更加胡思乱想了。我们走过尸骨和大小酒桶堆成的一长条夹弄,进了墓窖的最深处,我又站住脚,这回竟放胆抓住福吐纳托的上臂。
  “硝!”我说,“瞧,越来越多了。象青苔,挂在拱顶上。咱们在河床下面啦。水珠子滴在尸骨里呢。快走,咱们趁早回去吧。你咳嗽——”
  “没什么,”他说,“咱们往下走吧。不过先让我再喝口美道克酒。”
  我打开一壶葛拉维酒,递给他。他一口气喝光了,眼睛里顿时杀气腾腾,呵呵直笑,把酒瓶往上一扔,那个手势,我可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我吃惊的看着他。他又做了那个手势——一个希奇古怪的手势。
  “你不懂?”他说。
  “我不懂。”我答。
  “那你就不是同道。”
  “怎的?”
  “你不是泥瓦工。(原文是mason,在英文中泥瓦工与共济会会员解,按共济会发源与中古时代,最初系泥瓦工工会的一种秘密团体,以互相帮助为宗旨,相遇时以暗号联系。)”
  “是的,是的,”我说,“是的,是的。”
  “你?不见得吧!你是?”
  “我是,”我答。
  “暗号呢,”他说,“暗号呢?”
  “就是这个,”我边说边从短披风的褶裥下拿出把泥刀。
  “你开玩笑呐,”他倒退几步,喊着说。“咱们还是往前去看白葡萄酒吧。”
  “好吧,”我说,一边把泥刀重新放在披风下面,一边伸过胳膊给他扶着。他沉沉地靠在我胳膊上。这就继续向前走,再往下走,到了一个幽深的墓穴里,这里空气浑浊,手里火把顿时不见火光,只剩火焰了。
  在墓穴的尽头,又出现了更狭窄的墓穴。四壁成排堆着尸骨,一直高高堆到拱顶,就跟巴黎那些大墓窖一个样。里头这个墓穴有三面墙,仍然这样堆着。还有一面的尸骨都给推倒了,乱七八糟的堆在地上,积成相当大的一个尸骨墩。在搬开尸骨的那堵墙间,只见里头还有一个墓穴,或者壁龛,深约四英尺,宽达三英尺,高六七英尺。看上去当初造了并没打算派什么特别用处,不过是墓窖顶下两根大柱间的空隙罢了,后面却靠着一堵坚固的花岗石垣墙。
  福吐纳托举起昏暗的火把,尽力朝壁龛深处仔细探看,可就是白费劲,火光微弱,看不见底。
  “往前走,”我说,“白葡萄酒就在这里头。卢克雷西——”
  “他是个充内行,”我朋友一面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一面插嘴道,我紧跟在他屁股后走进去。一眨眼工夫,他走到壁龛的尽头了,一见给岩石挡住了道,就一筹莫展的发着楞。隔了片刻,我已经把他锁在花岗石墙上了。墙上装着两个铁环,横里相距两英尺左右。一个环上挂着根短铁链,另一个挂着把大锁。不消一刹那工夫,就把他拦腰拴上链子了。他惊慌失措,根本忘了反抗,我拔掉钥匙,就退出壁龛。
  “伸出手去摸摸墙,”我说,“保你摸到硝。真是湿得很。让我再一次求求你回去吧。不回去?那我得离开你啦。可我还先得尽份心,照顾你一下。”
  “白葡萄酒!”我朋友惊魂未定,不由失声喊道。
  “不错,”我答,“白葡萄酒。”
  说着我就在前文提过的尸骨堆间忙着。我把尸骨扔开,不久就掏出好些砌墙用的的石块和灰泥。我便用这些材料,再靠那把泥刀,一个劲地在壁龛入口处砌起一堵墙来。
  我连头一层石块也没砌成,就知道福吐纳托的醉意八成醒了。最先听到壁龛深处传出幽幽一声哼叫。这不象醉鬼的叫声。随即一阵沉默,久久未了。我砌了第二层,再砌第三层,再砌第四层;接着就听到拼命摇晃铁链的声音。一直响了好几分钟,我索性歇下手中的活,在骨堆上坐下,为的是听得更加称心如意,待等当啷当啷的声音终于哑寂,才重新拿起泥刀,不停手的砌上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这时砌得差不多齐胸了。我又歇下手来,将火把举到石墙上,一线微弱的火光就照在里头那个人影上。
  猛然间,那个上了锁链的人影从嗓子眼里发出一连串尖利响亮的喊声,仿佛想拼命吓退我。刹那间,我拿不定主意,簌簌直抖,不久就拔出长剑,手执长剑在壁龛里摸索起来;转念一想,又放下了心。我的手搁在墓窖那坚固的建筑上,就安心了。再走到墙跟前,那人大声嚷嚷,我也对他哇哇乱叫。他叫一声,我应一声,叫得比他响,比他亮。这一叫,对方叫嚷的声音就哑了。
  这时已经深更半夜了,我也快干完了。第八层,第九层,第十层早砌上了,最后一层,也就是第十一层,也快砌完了;只消嵌进最后一块石块,再抹上灰泥就行了。我拼了命托起这块沉甸甸的石块,把石块一角放在原定地位。谁知这时壁龛里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吓得我头发根根直立。接着传来凄厉的一声,好容易才认出那是福吐纳托老爷的声音。只听得说——
  “哈!哈!哈!——嘻!嘻!嘻!——这倒真是个天大的笑话——绝妙的玩笑,回头到了公馆,就好笑个痛快啦——嘻!嘻!嘻!——边喝酒边笑——嘻!嘻!嘻!”
  “白葡萄酒!”我说。
  “嘻!嘻!嘻!——嘻!嘻!嘻!——对,白葡萄酒。可还来得及吗?福吐纳托夫人他们不是在公馆里等咱们吗?咱们走吧!”
  “对,”我说,“咱们走吧!”
  “看在老天爷份上走吧,蒙特里梭!”
  “对,”我说,“看在老天爷份上。”
  谁知我说了这句话,怎么听都听不到一声回答。心里渐渐沉不住气了,便出声喊道:
  “福吐纳托!”
  没答腔。我再唤一遍。
  “福吐纳托!”
  还是没答腔。我将火把塞进还没砌上的墙孔,扔了进去。谁知只传来丁零当啷的响声。我不由恶心起来,这是由于墓窖里那份湿气的缘故。我赶紧完工。把最后一块石头塞好,抹上灰泥。再紧靠着这堵新墙,重新堆好尸骨。五十年来一直没人动过。愿死者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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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疑案

一 香水女郎

能使有头脑的人是不会相信巧合的。但是世上确有奇妙巧合,能使最有头脑的人也为之
震惊,从而对超自然的存在拍案叫绝。人们这种半信半疑心态只有靠“偶然性”学即“或然
率微积分学”推证,才能扫除。至于这种微积分学,其实是一种纯数学,在此我们把最严谨
的科学方法用于思维来分析最难解释的幻影与幽灵现象。

   我应大家要求将公布于此的奇案,按照时间顺序,一条主线贯穿于一连串不可思议的
“巧合”中。而它的另一条线,则是最近发生在纽约的“玛丽·罗杰凶杀案”。

   一年前,我曾在《莫格街凶杀案》一文中讲述了我的朋友杜邦是如何聪慧过人,善于分
析。当时我没想到会再写他的破案故事。然而,最近发生的惊人事件使我不得不再次将其付
诸纸笔。由于我近来听到了种种事情,如果我仍对以前耳闻目睹保持沉默,那反倒不合常情
了。

   杜邦破莫格街凶杀案后,立刻将其抛诸脑后,又恢复了过去那种沉思冥想的老习惯。他
整天茫然出神,我与他气味相投。我们仍住在圣日尔曼区的房子里,将身边的平凡世界编织
成梦幻。但我们的梦并被打扰。由于杜邦在莫格街凶杀案中的出色表演,巴黎警察局对他颇
为另眼相看。杜邦之名变得家喻户晓,他解开那桩谜案的方法其实极为简单。这一点他从没
向警察局长说过,除我之外,可以说谁也不知道。这样一来,难怪大家都觉得那是奇迹一
桩,认为他的分析能力之所以高,是因为有超人的直觉。杜邦诚实但白,本可以把事情讲
明,但生性懒散,事过之后就兴趣顿失,懒得旧事重提。因此他在警方眼中成了热门人物,
巴黎警察局有不少案子想请他帮忙。其中最重要的一起便是一个名叫玛丽·罗杰的少女被杀
的案子。

   这事发生在莫格街凶杀案两年之后。玛丽·罗杰是寡妇爱丝黛·罗杰的独生女。她幼年
丧父,自父亲死后,母女俩一直住在圣安德烈街。母亲经营家庭客店,玛丽给她帮忙。姑娘
出落得仪态万方,22岁时,美貌引起了一个名叫拿布兰克的香水商的注意。拿布兰克先生
在皇宫街地下室开店,顾客是那一带的投机商,拿布兰克先生非常清楚,让漂亮的玛丽替他
卖香水,肯定生意兴隆。于是他重金相聘,玛丽欣然接受,只是母亲不大愿意。

   香水店老板的预料果然变成现实,金发女郎的美貌使他的店铺名声大噪。姑娘在店里干
了一年多,有一天忽然失踪,弄得那帮给她捧场的老主顾困惑慌张。拿布兰克先生也说不清
楚她去了哪里,罗杰太太急得六神无主。报界立刻将此事大肆渲染,警言也准备立案调查。
可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失踪了一个星期的玛丽又忽然回到香水店站柜台。她身体健康
无恙,只是稍带愁容。当然了,除了亲友的问安外,谁来询问她都一概不答。拿布兰克先生
同以前一样,什么都一问三不知。而玛丽和她母亲的口径是她在乡下亲戚家住了一个星期。
于是事情平息下来,为人淡忘。而姑娘显然为了摆脱流言和大家对她的好奇,不久后向老板
辞职,回到圣安德烈街她母亲那里去了。

   回家后大约过了五个月,姑娘忽然再度失踪,这不禁又引起亲友们的一阵惊慌。三天当
中她杳无音讯,第四天有人发现她的尸体漂在塞纳河上,就在圣安德烈街那一区对面的岸
边,离僻静的圆木门一带的荒郊不太远。

   这显然是一起谋杀,由于此案的残暴性质,由于受害人的年轻美貌,特别是她以前的名
气,敏感的巴黎人不禁对此案极感兴趣。我真想不起来有哪件类似的事情曾产生过如此广泛
的强烈影响。人们一连好几星期都谈论着这个热门话题。警察局对此案特别卖力,巴黎的全
部警力当然发挥到最大的程度。

   警方认为凶手不会逃得很远,因为一发现尸体警方就开始了侦破。可一个星期过去,凶
手仍逍遥法外。这时警方认为有必要悬赏通辑,赏金是1000法郎。与此同时,漫天撒网的
调查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警方毫无目标地传讯证人。由于此案没有线索,公众反而变得愈
发好奇了。过了十天,有人建议应将奖金加倍。两个星期过去了,案情仍毫无进展,于是巴
黎人对警方固有的成见便通过几次骚动发泄出来。警察局长见状亲自宣布,“擒得凶手者,
赏金2万法郎”,或者,如果凶手不止一人,则“每擒一名凶手,赏金2万法郎”。同时还
宣布,同谋犯若出面检举,可获全赦。公告正文以外,还附有一个市民委员会的私人悬赏,
说:除警方的悬赏外,该委员会另赏1万法郎。这样一来,全部赏金至少已是3万法郎了。
那姑娘本是一个平民,这样的赏金算是破格的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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