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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疾风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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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又怎么样?”
  “为什么打猎?”
  “为什么?为了玩——为了刺激——为了冒险。”
  “也为了给国家除一害吧?”
  “正是。”
  “这也正是我的理由!”
  伯爵一下跳起来,手不由自主地朝后裤袋摸去。
  “坐下,先生,坐下!还有一个更实际的理由,我要那颗发黄光的宝石。”
  伯爵往椅背上一靠,脸上露出狰狞的笑。
  “原来如此!"他说道。
  “你明知道我是为这个盯着你的。你今晚来的目的就是摸清我到底掌握你多少情况,消灭我有多大必要。好吧。我告诉你,从你的角度来说那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我一切都知道,只除了一点,这是你即将告诉我的。”
  “好哇!请问,你要知道的这点是什么呢?”
  “宝石现在什么地方。”
  伯爵警觉地看了他一眼。“这么说,你是想知道那个喽?但我怎么能告诉你它在什么地方呢?”
  “你能的,你一定会这样做。”
  “嗬!”
  “你岂不了我,伯爵。"福尔摩斯两眼盯着他,越盯越亮,最后成了两个有威力的钢点一般。"你是一块玻璃砖。我能看穿你的脑袋。”
  “那你当然能看出宝石在什么地方了。”
  福尔摩斯高兴地把手一拍,然后伸出一个指头嘲弄道:“这么说你确实知道了,你已经承认了。”
  “我什么也没承认。”
  “我说,伯爵,你要是放明白些,咱们可以打打交道。否则,对你不利。”
  伯爵把头一仰,眼瞧着天花板。"你还说我诈你呢!"他说道。
  福尔摩斯出神地看着他,如同一位下棋能手在思考着关键的一着。然后他拉开抽屉取出一本厚厚的日记本。
  “你知道这里面是什么吗?”
  “不知道,先生。”
  “是你!”
  “我!”
  “正是你!你的全部经历——每一件罪恶的冒险勾当。”
  “他妈的,福尔摩斯!"伯爵两眼冒火地喊道,“我的耐性是有限度的!”
  “全都在这儿,伯爵。比如哈罗德老太太的死亡真相,她把布莱默产业留给了你,而你立刻就赌光了。”
  “你在说梦话吧!”
  “以及瓦伦黛小姐的全部生气事迹。”
  “嗐!那你捞不到什么!”
  “还有的是。这里是一八九二年二月十三日在里维埃拉头等火车上抢劫的记录。这个是同一年在里昂的银行的伪造支票案。”
  “这个你说的不对。”
  “这么说别的都对了!嗨,伯爵,你是一个会打牌的人。在对手掌握了全部王牌的时候,交出你的牌是最省时间的了。”
  “你说这些和你刚才讲的宝石有什么关系?”
  “慢一点,伯爵。不要着急!让我来照我的简单平常的方式把话说明白。我掌握着这些针对你的情况,但在这一切之上的,我还完全掌握着你和你那个打手在王冠宝石案中的情况。”
  “嗬!当真?”
  “我掌握着送你到白金汉宫的马车夫,带你离开的马车夫。我掌握在出事地点看见过你的看门人。我掌握艾奇·桑德斯的情况,他不肯给你破开宝石。艾奇已经自首了。你的事露了。”
  伯爵头上的青筋全胀起来了。他那多毛的大手紧张地绞在一起。他似乎要说话,但吐不出字来。
  “这就是我的牌,"福尔摩斯说。"现在我都摊出来。但是缺一张牌,是那张方块K。我不知道宝石在哪里。”
  “你不会知道了。”
  “真的吗?伯爵,放明白点,你权衡一下轻重。你将被关押二十年。塞姆也一样。那你要宝石有什么用呢?毫无用处。而如果你把宝石交出来——那我就搞一个不起诉。我们需要的不是抓住你或塞姆。我们要的是宝石。交出宝石,那么,只要你将来老老实实,我个人意见是放你自由。如果你再出乱子——那就下不为例。这次我的任务是拿到宝石,而不是抓住你。”
  “如果我不干呢?”
  “那个么,很遗憾,那只有抓你而不取宝石。”
  这时毕利听到铃响走来。
  “伯爵,我觉得不如也把你的朋友塞姆找来一起商量。不管怎么说,他的利益使他也应该有发言权。毕利,大门外有一个块头挺大、挺难看的先生。请他上楼来。”
  “如果他不来呢,先生?”
  “不要强迫。不要跟他动武。只要你告诉他西尔维亚斯伯爵找他,他当然会来的。”
  “你打算怎么办?"毕利一走,伯爵就问道。
  “方才我的朋友华生也在这里。我对他说,我网里捉到一条鲨鱼和一条鮈鱼;现在我要拉网了,它们就会一起浮起来了。”
  伯爵站了起来,一只手伸到背后。福尔摩斯握住睡衣口袋里的一样鼓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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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得不了善终,福尔摩斯。”
  “我也时常有这个念头。这有多大关系吗?说实在的,伯爵,你自己的退场倒是躺着比立着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是忧虑未来是病态的。为什么不让自己尽情享受当前呢?”
  突然从这位犯罪界能手的凶狠的黑眼睛里闪出一股野兽般的凶光。当他变得紧张和戒备时,福尔摩斯显得更高大了。“朋友,动手枪是没有用的,"福尔摩斯镇静自若地说。“你自己也知道,就算我给你时间去拿枪,你也不敢用枪。手枪是噪音很大的玩意儿,伯爵。还是用品枪好。噢,来了,我听见你可敬的合伙人的脚步声了。你好,莫尔顿先生。在街上怪闷的吧,是吗?”
  这位拳击运动员是一个体格十分壮实的小伙子,长着一张愚蠢、任性的扁平脸。他不自然地站在门口,困惑地四下张望。福尔摩斯这种欣然亲切的态度对他来说是没有见过的新鲜事儿,虽然他模糊地意识到这是一种敌意,他却不知道怎样对付它。于是他就向他那位更狡黠的伙伴求救了。
  “我说伯爵,现在唱的是什么戏?这个家伙想干什么?到底出了什么事儿?"他的嗓子低沉而沙哑。
  伯爵端了端肩膀,倒是福尔摩斯答了话。
  “莫尔顿先生,要是允许我用一句话来总括一下情况的话,那叫做全露出来啦。”
  拳击运动员还是对他的同伙讲话。
  “这小子是在说笑话呢,还是怎么的?我可没有心思取笑儿。”
  “我看也是,"福尔摩斯说道,“我看我可以担保你今天晚上会越来越不想笑。嗨,伯爵先生,我是一个忙人,我不能浪费时间。现在我进那间卧室去。我不在屋,请你们务必不要拘束客气。你可以不必拘着我的面子,把目前情况跟你的伙伴说清楚。我去练我的小提琴,拉一支《威尼斯船夫曲》。五分钟以后我再回这屋来听你的最后答复。我想你是听明白我才说的最后选择了吧?我们是得到你,还是得到宝石?”
  说完福尔摩斯就走了,顺手从墙角拿走了小提琴。不一会儿,就从那闭着房门的卧室里传来了幽怨连绵的曲调。
  “到底是怎么回事?"莫尔顿没等他朋友来得及开口就着急地问道。"莫非他知道宝石的底细啦?”
  “他掌握的实在他妈的太多了。我不敢保险他是不是全都知道了。”
  “我的老天爷!"这位拳击运动员的灰黄色的脸更苍白了。
  “艾奇把咱们给卖了。”
  “真的?真的吗?我非宰了他不可,我豁出上绞架了!”
  “那也不顶事。咱们得赶紧决定怎么办。”
  “等一等,"拳击运动员怀疑地朝卧室望了望。"这小子是个精明鬼,得防他一手,他是不是在偷听?”
  “他正在奏琴怎么能偷听呢?”
  “倒也是。但也许有人藏在帘子后面偷听呢。这屋的挂帘也实在多。"说着他向四周望了望。这时他第一次发现了福尔摩斯的蜡像,吃惊得伸出手来指着它,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嗐,那是蜡像!"伯爵说。
  “假的?好家伙,吓坏了我啦。谁也看不出是假的。跟他一模一样,还穿着睡衣哪。但是,伯爵,你看这些帘子!”
  “别管什么帘子不帘子了!咱们正在耽误时间,没多少时间了。他马上就可能为宝石的事儿把咱们给押起来。”
  “他妈的这小子!”
  “但是只要咱们告诉他宝石藏在什么地方,他就放开手不管了。”
  “怎么!交出宝石!交出十万镑?”
  “两条道儿挑一条。”
  莫尔顿用手去抓自己的短头发的脑袋。
  “他是一个人在这儿。咱们把他干掉吧。要是这家伙闭上了眼,咱们就没的怕了。”
  伯爵摇了摇头。
  “他是有枪有准备的。要是咱们开枪打死他,在这么个热闹地方也很难逃走。再说,很可能警察已经知道他掌握的证据。嘿!什么声儿?”
  似乎从窗口发出一声模糊不清的声响。两个人立即转过身来,但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个怪像坐在那里之外,房间是空的。
  “是街上的响声,"莫尔顿说,“我说,掌柜的,你是有脑子的人。你当然能想出办法来。要是动武不行,那我听你的。”
  “比他更强的人我也骗过,"伯爵答道,“宝石就在我的暗口袋里。我不能冒险把它乱放在别处。今晚就能将它送出英国,在星期天以前就可以在阿姆斯特丹把它切成四块了。他不知道范·塞达尔这个人。”
  “我还当塞达尔是下周才走呢。”
  “本来是的。但现在他必须立即动身。你我必须有一个人带着宝石溜到莱姆街去告诉他。”
  “但是假底座还没做好呢。”
  “那他也得就这么带走,冒险去办。一分钟也不能耽误了。"他再一次象一个运动员本能地感到危险时那样,狠狠地看了看窗口。不错,刚才的声响确实是来自街上的。
  “至于福尔摩斯么,"他接着说道,“我们可以很容易地骗他。知道吗,这个笨蛋只要能拿到宝石就不逮捕咱们。那好吧,咱们答应给他宝石。咱们告诉他错误线索,不等他发现上当咱们就到荷兰了。”
  “这主意我赞成!"莫尔顿一边咧嘴笑一边喊道。
  “你去告诉荷兰人赶紧行动起来。我来对付这个傻瓜,假装检讨一番。我就说宝石在利物浦放着哪。妈的,这音乐真烦人!等他发现宝石不在利物浦的时候,宝石已经切成四块啦,咱们也在大海上啦。过来,躲开门上的钥匙孔。给你宝石。”
  “你可真敢把它带在身上。”
  “这儿不是最保险的地方吗?既然咱们能把它拿出白金汉宫,别人也能把它从我住所拿走。”
  “让我仔细参观参观它。”
  伯爵不以为然地瞅了一眼他的同伴,没理那伸过来的脏手。
  “怎么着?你当我会抢你吗?妈的,你跟我来这一套我可受不了!”
  “行了,行了,别动火,塞姆。咱们现在可千万不能吵架。到这边窗口来才看得清楚。拿它对着光线,给你!”
  “多谢!”
  福尔摩斯从蜡像的椅子上一跃而起,一把就抢过宝石。他一只手攥着宝石,另一只手用手枪指着伯爵的脑袋。这两个流氓完全不知所措,吃惊得倒退了几步。他们惊魂未定,福尔摩斯已经按了电铃。
  “不要动武,先生们,我求你们不要动武,看在一屋子家具的面上!你们应当知道反抗对你们是不合适的,警察就在楼下。”
  伯爵的困惑超过了他的愤怒和恐惧。
  “你是从什么地方——?"他上岂不接下平地说着。
  “你的惊讶是可以理解的。你没注意到,我的卧室还有一个门直通这帘子后边。我本来想当我搬走蜡像的时候你一定听见声响了,但我很幸运。这样就使我有机会来聆听你们的生动谈话,要是你们觉察我在场,那谈话就没这么自然了。”
  伯爵做了一个绝望无奈的表情。
  “真有你的,福尔摩斯。我相信你就是魔鬼撒旦本人。”
  “至少离他不远吧,"福尔摩斯谦虚地笑道。
  塞姆·莫尔顿的迟钝头脑半天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楼梯上响起沉重的脚步声了,他才开了腔。
  “没的说!"他说道,“不过,这个拉琴声是怎么来的?现在还响呢!”
  “不错,"福尔摩斯答道。"你想的很对。让它继续放吧!如今这唱机确是一种了不起的新发明。”
  警察蜂拥而入,手铐响过之后犯人就给带到门口的马车上去了。华生留了下来,祝贺福尔摩斯在他的探案史上又添了光辉的一页。说话之间,不动声色的毕利又拿着盛名片的托盘进来了。
  “坎特米尔勋爵驾到。”
  “请他上来吧,毕利。这就是那位代表最高阶层的贵族名士,"福尔摩斯说道,“他是一个出色的忠实的人物,但是有些迂腐。要不要稍稍捉弄他一下?冒昧地开他一个玩笑如何?照理说,他当然还不知道刚才发生的情况。”
  门开了,进来一位清瘦庄严的人,清瘦的面孔上垂着维多利亚中期式的光亮黑颊须,这与他的拱肩弱步颇觉不相称。福尔摩斯热情地迎上前去握住那漠然缺乏反应的手。
  “坎特米尔勋爵,您好!今年天气够冷的,不过屋里还够热,我帮您脱脱大衣好吗?”
  “不必,谢谢。我不想脱。”
  但福尔摩斯硬是拉住袖子不放手。
  “请不必客气,让我帮您脱吧!我朋友华生医生可以担保,如今气温的变化非常有害健康。”
  这位爵爷不耐烦地挣开他的手。
  “我这样很舒服,先生!我坐不住。我只是进来打听一下你自愿张罗的案子进行得如何了。”
  “非常棘手——非常棘手。”
  “我早就知道如此。”
  在这位老大臣的语调之中有一种明显的讥讽之意。“人人都是有其局限性的,福尔摩斯生生,但是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治疗我们的自鸣得意的毛病。”
  “不错,不错,我确实相当着急。”
  “那自然。”
  “尤其是关于一点。也许您能帮我一点忙?”
  “你求我帮忙有点为时太晚了。我还以为你有十足的办法呢。不过,我还是愿意帮忙。”
  “说起来,我们对于实际盗窃者是可以起诉无疑了。”
  “那要在你捉住他们之后。”
  “当然。但问题是——对于收赃者我们将如何起诉呢?”
  “你提这个问题不是有点为时过早吗?”
  “计划周密点好。那么,照您看来对收赃者采取行动的确凿证据是么?”
  “实际占有宝石。”
  “据此你会逮捕他吗?”
  “毫无疑问。”
  福尔摩斯从来不笑出声来,这次却是他老朋友华生记忆中几乎近于笑出声的一次。
  “那么,先生,我将不得不建议逮捕你。”
  坎特米尔勋爵非常生气。他那苍白的面颊也被老年人的火气加深了颜色。
  “你太放肆了,福尔摩斯先生。在五十年的公职生活中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事体。先生,我是一个公务繁忙、职责重大的人,我没有这种时间和趣味来开这种无聊的玩笑。我可以坦白地对你讲,我从来没有相信过你的能力,我一向认为把这案子交给正式警察去办要安全得多。你刚才的行为证实了我的判断。先生,再见。”
  福尔摩斯立刻转身站到门前。
  “等一等,先生,"他说,“把宝石带走比暂时占有它将构成更严重的罪状。”
  “这太不象话了!让我过去!”
  “请你摸一下大衣右手口袋。”
  “你是什么意思,先生?”
  “别急,别急,照我的话做。”
  几秒钟之后这位不胜惊讶的勋爵站在那里,目瞪口呆,颤抖的手掌上放着那颗硕大的发黄光的宝石。
  “呵!呵!这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
  “真抱歉,勋爵,真抱歉!"福尔摩斯大声说道,“我的这位老朋友可以告诉你我这个人有一种爱搞恶作剧的坏毛病。还有,我酷爱戏剧性效果。我冒昧地——非常冒昧地——在您刚进来的时候把宝石放在您口袋里了。”
  老勋爵看看宝石又看看福尔摩斯的笑脸。
  “先生,我确实困惑不解。不过——这倒真是王冠宝石。福尔摩斯先生,我们对你不胜感激之至。你的幽默感么,正如你自己所称,确乎有点怪癖,而且表现的又特别不是时机,但不管怎么说我收回我刚才所说有关你的专业才能的评语。但是你到底是怎么——”
  “案子才办了一半,细节暂可不谈。坎特米尔勋爵,您现在回去向上边报告好消息,这总可以稍稍弥补我的恶作剧了吧。毕利,送客。还有,告诉赫德森太太尽快开两个人的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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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收场白


八月二日晚上九点钟——世界历史上最可怕的八月。人们也许已经想到,上帝的诅咒使得这个堕落的世界显得沉闷无聊,因为在闷热的空气中,有一种令人可怕的静寂和渺茫期待的感觉。太阳早已落山,但是仍留有一道血红色的斑痕,象裂开的伤口低挂在遥远的西边天际。上空星光烁烁,下面,船只上的光亮在海湾里闪耀。两位著名的德国人伫立在花园人行道的石栏旁边。他们身后是一长排低矮沉闷的人字形房屋。
  他们往下眺望着白垩巨崖脚下的那一大片海滩。冯·波克本人曾象一只到处游荡的山鹰,四年前就在这处悬崖上栖息下来。他们紧挨着站在那里在低声密谈。从下面望去,那两个发出红光的烟头就象是恶魔的两只眼睛,在黑暗中窥视,在黑暗中冒着烟。
  冯·波克是个卓越的人物。他在为德国皇帝效忠的谍报人员当中几乎是首屈一指的。由于他的才干,首先把他派到英国去执行一项最为重要的使命,但是,自从他接受任务以后,世界上真正了解真相的那么五六个人才算越来越明了了他的才干。其中之一就是他现在的同伴、公使馆一等秘书冯·赫林男爵。这时男爵的那辆一百马力的本茨轿车正堵塞在乡间小巷里,等着把他的主人送回伦敦去。
  “据我对事件趋势的判断,你也许本周内就可以回柏林去,”秘书在说,“亲爱的冯·波克,等你到了那边,我想你会对你将受到的欢迎感到惊奇的。这个国家的最高当局对你的工作的看法,我曾偶有所闻。”秘书的个子又高又大,口音缓慢而深沉,这一直是他政治生涯中的主要资本。
  冯·波克笑了起来。
  “要骗过他们并不很难,”他说道,“没有比他们更加温良而单纯的人了。”“这一点我倒不知道,”秘书若有所思地说。“他们有一些奇怪的限制,我们必须学会遵守这些限制。正是他们表面上的这种简单,对一个陌生人才是陷阱。人们得到的第一个印象是,他们温和之极。然后,你会突然遇到非常严厉的事情,你这就会明白你已经达到限度,必须使自己适应事实。比如说,他们有他们偏执的习俗,那是必须遵守的。”“你意思是说‘良好的礼貌’之类的东西吗?”冯·波克叹了一口气,好象一个吃过苦头的人似的。
  “说的是表现出来的各种希奇古怪的英国式的偏见。就以我犯过的一次最大的错误来说吧——我是有资格谈谈我自己的错误的,因为如果充分了解我的工作,也就会知道我的成就了。那时我初次来到这里,我被邀请去参加在一位内阁大臣的别墅举行的一次周末聚会。谈话随便得简直令人吃惊。”冯·波克点点头。“我去过那儿,”他淡漠地说。
  “不用说,我自然把情报向柏林作了简要汇报。不幸,我们的那位好首相对这类事情相当大意,他在广播中发表的谈话表明他已经了解了这次所谈的内容。这样一来,当然就追到我头上了。我这次吃的亏,你可不知道。我告诉你,在这种场合,我们的英国主人们可不是温和可起的。为了消除这次的影响,花了我两年时间。现在,象你这副运动家姿态——”“不,不,别把它叫做姿态。姿态是人为的。我这是很自然的。我是个天生的运动家。我有此爱好。”“好啊,那就会更有效果了。你同他们赛艇,同他们一起打猎,你打马球,你在各项运动中都同他们比一比,你的单人四马车赛在奥林匹亚是得了奖的。我还听说你甚至还同年轻的军官比过拳击。结果又怎样呢?谁也没有把你当一回事。你是个'运动老行家','一个作为德国人来说是相当体面的家伙',一个酗酒,上夜总会,在城里到处游逛,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伙子。你这所安静的乡村住宅向来是个中心,在英国的破坏活动,有一半是在这儿进行的。而你这位爱好体育的乡绅竟然是欧洲最机智的特工人员。天才,我亲爱的冯·波克——天才呀!”“过奖了,男爵。不过我敢说我在这个国家的四年没有虚度。我那个小小的库房还没有给您看过。您愿意进来一会儿吗?”书房的门直通台阶。冯·波克把门推开,在前面带路。他咔嗒一声打开电灯开关,然后把门关上,那个大块头的人跟在他身后。他仔细把花格窗上厚厚的窗帘拉严密。等到这一切预防措施完毕,他才把他那张晒黑了的鹰脸转向他的客人。
  “有些文件已经不在,”他说,“昨天,我妻子和家属离开这里到福勒辛去了,不很重要的文件已让他们带走。其余的一些,我当然要求使馆给以保护。”“你的名字已经作为私人随员列入名单。对你和你的行李不会有困难。当然,我们也可以不必离开,这也同样是可能的。
  英国可能扔下法国不管,让法国听天由命。我们可以肯定,英法之间没有签订有约束性的条约。”“比利时呢?”“比利时也一样。”冯·波克摇摇头。“我真不明白这怎么能行。明明有条约摆在那儿。比利时永远也无法从这一屈辱中恢复过来了。”“她至少可以暂时得到和平。”“那么她的荣誉呢?”“嗤!亲爱的先生,我们生活在一个功利主义的时代。荣誉是中世纪的概念。此外,英国没有准备。我们的战争特别税高达五千万,我们的目的是人人都能看得出来的,就好象在《泰晤士报》头版上登广告一样,可是偏偏没有把英国人从睡梦中唤醒,这真是不可思议。到处都可以听到谈这个问题。我的任务就是寻找答案。到处也出现一股怒气,我的任务就是平息怒气。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在最关键的一些问题上——军需品的储备,准备进行潜水艇袭击,安排制造烈性炸药——都毫无准备。尤其是我们挑起了爱尔兰内战,闹得一塌糊涂,使英国自顾不暇,她怎么还能参战呢。”“她必须为自己的前途着想。”“啊,这是另外一回事。我想,到了将来,我们对英国将有非常明确的计划,而你的情报对我们是极为重要的。对于约翰·布尔先生来说,不是今天就是明天的事。如果她愿意在今①天,我们已作好充分的准备。如果是明天,我们的准备就更加充分了。我倒认为,英国应当放聪明一些,参加盟国作战不如不参加盟国作战。不过,这是他们自己的事。这个星期是决定他们命运的一周。不过你刚才谈到你的文件啦。”他坐在靠椅里,灯光照在他光秃的大脑袋上。他悠然自得地在咂着雪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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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镶有橡木护墙板、四壁是书架的大房间的远处角落挂着幕帘。拉开幕帘,露出一个黄铜大保险柜。冯·波克从表链上取下一把小钥匙,在锁上经过一番拨弄,打开了沉重的柜门。
  “瞧!”他说,站在一边,用手一指。
  灯光把打开的保险柜的里边照得雪亮,使馆秘书聚精会神地凝视着保险柜里一排排装得满满的分类架。每一分类架上有一标签。他一眼望去,是一长串标题,如“浅滩”、“港口防御”、“飞机”、“爱尔兰”、“埃及”、“起次茅斯要塞”、“海峡”、“罗塞斯”以及其它等等。每一格里装满了文件和计划。
  “了不起!”秘书说。他放下雪茄烟,两只肥手轻轻地拍着。
  “一切都是四年里弄到的,男爵。对一个嗜饮酒爱骑马的乡绅来说,干得不坏吧。不过我收藏的珍品就要到了,已经给它备好了位置。”他指着一个空格。空格上面印着“海军信号”①又译约翰牛,英国的绰号。——译者注字样。
  “可是你这里已经有了一份卷宗材料啦。”“过时了,成了废纸了。海军部已有警觉,把密码全换了。
  男爵,这是一次打击——我全部战役中最严重的挫折。幸亏我有存折和好帮手阿尔塔蒙。今天晚上将一切顺利。”男爵看看表,感到失望,发出一声带喉音的叹息。
  “唉,我实在不能再等了。眼下,事情正在卡尔顿大院里进行,这一点你是可以想象的。我们必须各就各位。我本来以为可以把你获得巨大成功的消息带回去。阿尔塔蒙没有说定时间吗?”冯·波克翻出一封电报。
  今晚一定带火花塞来。
  阿尔塔蒙
  “火花塞,唔?”
  “你知道,他装作品车行家,我开汽车行。我们说的是汽车备件,实际上这是我们的联络暗号。如果他说散热气,指的就是战列舰;说油泵,指的就是巡洋舰,如此等等。火花塞就是指海军信号。”“正午的时候从朴次茅斯打来的,”秘书一边说一边查看姓名地址,“对了,你打算给他什么?”“办好这件事,给他五百镑。当然他还有工资收入。”“贪婪的无赖。他们这些卖国贼是有用处的。不过,给他们一笔杀人的赏钱,我不甘心。”“给阿尔塔蒙,我什么都舍得。他是个好样儿的工作者。用他自己的话说,只要我给他的钱多,他无论如何可以交货。此外,他不是卖国贼。我向你担保,和一个真正的爱尔兰血统的美国人比较起来,我们最激烈的泛日尔曼容克贵族在对待英国的感情方面只不过是一只幼鸽。”“哦,是爱尔兰血统的美国人?”“你要是听他谈话,你是不会怀疑这一点的。有时候我无法理解他。他好象向英王的英国人宣战了,也向英国的国王宣战了。你一定要走吗?他随时可能到这里来。”“不等了,对不起,我已经超过停留的时间。我们明天清早等你来。等到你从约克公爵台阶的小门里取得那本信号簿,你在英国的经历就胜利结束了。哟!匈牙利萄萄酒!”他指着一个封得非常严实、沾满尘土的酒瓶。酒瓶旁边的托盘里放着两只高脚酒杯。
  “在您上路之前,请您喝一杯吧?”
  “不了,谢谢。看来你是要痛饮一番的样子。”“阿尔塔蒙很爱喝酒,特别喜欢我的匈牙利萄萄酒。他是个火性子,一些小事情需要敷衍一下。我向你保证,我是不得不细察他。”他们又走到外面台阶上。台阶的那一头,男爵的司机踩动了油门,那辆大轿车隆隆地发动着并摇晃了起来。“我想,这是哈里奇的灯火吧,”秘书说着披上了风雨衣。“一切显得多么寂静太平。一个星期之内也许就会出现另外的火光,英国海岸就不是那么平静的地方啦!如果齐伯林答应我们的事成为现实,就连天堂也不会很太平了。咦,这是谁?”①他们身后只有一个窗口露出灯光。屋里放着一盏灯。一个脸色红润的老年妇女,头戴乡村小帽坐在桌旁。她弯着腰在织东西,不时停下来抚摩她身边凳子上的一只大黑猫。
  “这是玛莎,我留下的唯一的仆人。”
  秘书咯咯一笑。
  “她几乎是不列颠的化身,”他说,“专心一意,悠闲自在。
  “好了,再见,冯·波克!”他招招手,进了汽车。车头上的灯射出两道金色的光柱,穿过黑暗。秘书靠在豪华轿车的后座上,满脑子在想即将降临的欧洲悲剧。当他的汽车在乡村小街上拐来拐去的时候,迎面开过来一辆小福特汽车,他都没有注意到。
  车灯的亮光消失在远处,这时冯·波克才慢慢踱向书房。
  当他经过时,他注意到老管家已经关灯就寝了。他那占地很广的住宅里一片寂静和黑暗,这使他有了一种新的体会,因为他的家业大,他家里的人都平安无恙。除了那个老妇人在厨房里磨蹭以外,这个地方由他一个人独占,想到这些,他又感到欣慰。书房里有许多东西需要整理,于是他动起手来,直到他那俊美的脸被烧文件的火光烤得通红。桌旁放着一个旅行提包。
  他开始仔细而有条理地整理贵重物件,准备放进皮包。当他刚要进行这一工作,他那灵敏的耳朵听到远处有汽车声。他顿时满意地舒了一口气。他将皮包上的皮带拴好,关上保险柜门,锁好,赶忙走向外面的台阶。来到台阶上,正好看见一辆小汽①指德国人品伯林发明的“齐伯林飞船”。——译者注车的车灯。小汽车在门前停下,车里跳出一个人,迅速向他走来。车里的那个司机上了一点年纪,一脸灰白胡子,但身体结实。他坐在那里象是要准备整夜值班似的。
  “好啊?”冯·波克急切地问道,一边向来访的人迎上去。
  来人得意洋洋地举起一个黄纸小包挥动着作为回答。
  “今晚你得欢迎我呀,先生,”他嚷道,“我到底是得胜而归啦。”“信号?”“就是我在电报里说的东西。样样都有,信号机,灯的暗码,马可尼式无线电报——不过,你听着,是复制的,可不是原件,那太危险。不过,这是真货,你可以放心。”他粗里粗平地拍拍德国人的肩膀,显得很亲热。德国人躲开了这种亲热的表示。
  “进来吧,”他说,“屋里就我一个人。我等的就是这个。复制品当然比原件好。要是丢了原件,他们会全部更换的。你认为复制品靠得住吗?”这个爱尔兰籍的美国人进了书房,舒展修长的四肢坐在靠椅上。他是一个又高又瘦的六十岁的人,面貌清癯,留着一小撮山羊胡子,真象山姆大叔的漫画像。他嘴角叼着一支抽了一半的、被唾沫浸湿了的雪茄烟。他坐下以后,划了一根火柴,把烟重新点燃。“打算搬走啦?”他一面说,一面打量四周。“喂,喂,先生,”他接着说,保险柜前面的幕帘这时是拉开的,他的目光落到了保险柜上面。“你就把文件放在这里面?”“为什么不呢?”“唉,放在这么一个敞开的新玩意儿里面!他们会把你当成间谍的。嗐,一个美国强盗用一把开罐头的小刀就可以把它打开了。要是我早知道我的来信都放在这样一个不保险的地方,我还写信给你才是傻瓜哩。”“哪一个强盗也拿这个保险柜没办法,”冯·波克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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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血字的研究

一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①若不是我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②
  --------
  ①捷则尔为一种笨重的阿富汗枪的名称。——译者注
  ②回教徒士兵。——译者注

  创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使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起来,可是当我已经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憔悴,因此经过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遣送回国。一个月以后,我便在普次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已是糟糕透了,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使我将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象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是象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是汇集到这里来的。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恐慌起来。我不久就看了出来: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要不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定了后一个办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化费不大的住处。
  就在我决定这样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的伦敦城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当日并不是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向他招呼起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街道的时候,他很惊破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了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对他叙述了一下。我的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作何打算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打算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话的人了。”
  我问道:“头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比独自一个儿住要好的多。”
  小斯坦弗从酒杯上很惊破地望着我,他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会不愿意和他作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哩。”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他是一个学医的吧?”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离破;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破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他也是滔滔不绝地很爱说话。”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要和别人合住,我倒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离开侯本前往医院去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一些;此外,对于他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办,那么,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起起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要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确切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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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瞧吧。”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妻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显得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无疑地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怎么,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来工作的那张桌子的前面。“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现在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现出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着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样兴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
  “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既难作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如果血迹已干了几个钟头以后,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看来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么,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道:“确是这样!”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也许罪行发生后几个月才能查出一个嫌疑犯。检查了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呢,还是泥迹,是铁锈还是果汁的痕迹呢,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使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可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我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很觉惊破,我说:“我向你祝贺。”
  “去年在法兰克福地方发生过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就有这个检验方法的话,那么,他一定早就被绞死了。此外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在这些案件里,用这个方法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好象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创办一份报纸,起名叫做'警务新闻旧录报'。”
  “读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味。”福尔摩斯一面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一面说,“我不得不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一笑,接着又说,“因为我常和毒起接触。”说着他就伸出手来给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并且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也变了颜色。
  “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斯坦弗说着就坐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并且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一推,接着又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了要跟我合住,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两个人完全合适。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说:“我自己总是抽'船'牌烟的。”
  “那好极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讨厌吗?”
  “决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开口;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但听我自然,不久就会好的。您也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够彼此先了解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
  听到他这样追根问底,我不禁笑了起来。我说:“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并且非常懒。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范围以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提琴拉得好,那真是象仙乐一般的动听,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啊,那就好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的话,我想咱们可以认为这件事就算谈妥了。”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先到这儿来找我,咱们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决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转过脸来向斯坦弗说,“真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许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问题来的。”
  “咳,这不是很神秘吗?”我搓着两手说,“真有趣极了。我很感谢你把我们两人拉在一起。要知道,真是'研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还是从具体的人着手'。”
  “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但是你会发现,他真是个难以研究的人物。我敢担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见吧!”
  我答了一声:“再见!”然后就慢步向着我的公寓走去,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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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
    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
    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
    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
    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
    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
    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我写了这些条,很觉失望。我把它扔在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行业来,但结果并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为妙。”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到过他拉提琴的本事。他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象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出破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就难得会拉出什么象样的乐曲或是大家所熟悉的调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潮,不过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潮,或者仅仅是一时兴之所至,我就无法断言了。对于他的那些刺耳的独奏,我感到十分不耐烦;如果不是他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我真要暴跳起来。
  在头一两个星期中,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我的伙伴也象我一样,孤零零的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有许多相识,而且是来自社会上各个迥然不同的阶层的。其中有一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经福尔摩斯介绍,我知道他叫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每星期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一个时髦的年轻姑娘来了,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模样儿很象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似乎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另外一回,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来找他。每当这些破特的客人出现的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让他使用品居室,我也只好回到我的卧室里去。他因为给我带来这样的不便,常常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单刀直入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又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不谈出他的职业,一定有某种重大理由。但是,他不久就主动地谈到了这个问题,打破了我原来的想法。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三月四日,我比平时期得早了一些;我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没有预备好。我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简捷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准备早餐。于是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翻,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却一声不响地只管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起文章,标题下面有人画了铅笔道,我自然而然地就先看了这一起。
  文章的标题似乎有些夸大,叫做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企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地观察,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突出,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未免荒唐可笑;在论理上,它严密而紧凑;但是在论断上,据我看来,却未免牵强附会,夸大其辞。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来。根据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素有锻炼的人来说,
  “欺骗”是不可能的事。他所作出的结论真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而这些结论,在一些门外汉看来,确实惊人,在他们弄明白他所以得到这样结论的各个步骤以前,他们真会把他当作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象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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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唔,就是这篇文章。”我一面坐下来吃早餐,一面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画有铅笔道。我并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是我读了之后,还是不免要生气。显然,这是哪一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他的书房里闭门造车地空想出来的一套似是而非的妙论。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愿意试一试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叫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安详地说,“那篇是我写的。”
  “是你!”
  “对啦,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所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真是荒谬绝伦,其实它却非常实际,实际到这样程度,甚至我就是靠着它挣得我这份干酪和面包的。”
  “你怎样靠它生活呢?”我不禁问道。
  “啊,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上干这行职业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能够理解这是一个什么行业吧。在这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提供给我,一般说来我都能起着我对犯罪史的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哩。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里坠入五里雾中,所以他才来找我。”
  “还有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由私人侦探指点来的,都是遇到些麻烦问题、需要别人加以指引的。我仔细听取他们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亲眼目睹各种细节,但都无法解决,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某些疑难问题吗?”
  “正是如此。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间或也会遇到一件稍微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断法则虽曾惹起你的讪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的价值。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象还很惊讶哩。”
  “没问题,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也似地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的步骤。但是,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品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破哩。”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①班来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实际上竟会真有这样人②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他的烟斗。他说:“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他的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决不是爱伦·起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加波利奥的作品吗?你对勒高克这个人物的评价如何,他可算得上一个侦探么?”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他恶声恶平地说道:“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使我腻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高克却费了六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我听到他把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说成这样一文不值,心中感到非常恼怒。我便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我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但是他却太骄傲自负了。”
  --------
  ①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美国小说家。著有《莫格街凶杀案》等侦探小说。——译者注
  ②杜班Dupin为爱伦·坡所写《莫格街凶杀案》一书中之主角。——译者注

  他不满地抱怨着说:“这些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用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人象我这样,在侦查罪行上既有天赋又有这样精湛的研究。可是结果怎样呢?竟没有罪案可以侦查,顶多也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浅显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人员也能一眼识破。”①
  --------
  ①苏格兰场ScotlandYard为伦敦警察厅之别名。——译者注

  我对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谈话,余怒未息。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
  “我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着门牌号码。他的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分明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我心中暗暗想道:“又在吹牛说大话了。他明知我没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还没有从我的脑中消逝,只见我们所观察的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以后,就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只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讲着话,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走进房来,便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他说:
  “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把福尔摩斯的傲气挫折一下的好机会。他方才信口胡说,决没想到会有目前这一步。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说道:“小伙子,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平地回答说,“我的制服修补去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面问他,一面略带恶意地瞟了我同伴一眼。
  “军曹,先生,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中服务过。先生,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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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我同伴的理论的实践性又一次得到了证明。我承认,这确实使我大吃一惊,因此我对他的分析能力也就更加钦佩了。但是在我心中仍然潜藏着某些怀疑,唯恐这是他事先布置好的圈套,打算捉弄我一下;至于捉弄我的目的何在,我就不能理解了。当我瞧着他的时候,他已读完来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我问道:“你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他粗声粗平地问道:“推断什么?”
  “嗯,你怎么知道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
  “我没有工夫谈这些琐碎的事,”他粗鲁地回答说,然后又微笑着说,“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但这不要紧。那么说,你真的看不出他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真的看不出。”
  “了解这件事是比较容易的,可是要说明我怎样了解它的,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不免要觉得有些困难了,然而你却知道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况且他的举止又颇有军人品概,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因此,我们就可以说,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而且带有一些发号施令的神气。你一定也看到他那副昂首挥杖的姿态了吧。从他的外表上看来,他又是一个既稳健而又庄重的中年人——所以根据这些情况,我就相信他当过军曹。”
  我情不自禁地喊道:“妙极了!”
  “这也平淡无破,”福尔摩斯说。但是,从他的脸上的表情看来,我认为他见到我十分惊讶、并且流露出钦佩的神情,他也感到很高兴。“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我是说错了——看看这个!”他说着就把送来的那封短信扔到我的面前。
  “哎呀,”我草草地看了一下,不由地叫了起来,“这真可怕!”
  他很镇静地说:“这件事看来确实不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给我念一念好吗?”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忽见该处有灯光,因素悉该房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什么差错。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中有男尸一具。该尸衣着齐整,袋中装有名片,上有“伊瑙克··锥伯,美国俄亥俄州J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既无被抢劫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说明致死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莫解,深感此案棘手之至。至希在十二时以前惠临该处,我将在此恭候。在接奉回示前,现场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莅临,亦必将详情奉告,倘蒙指教,则不胜感荷之至。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我的朋友说道:“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中不愧是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都算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也称得起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了,但都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厉害。他们彼此明枪暗箭、勾心斗角,就象两个卖笑妇人似的多猜善妒。如果这两个人都插手这件案子的话,那就一定会闹出笑话来的。”
  看到福尔摩斯还在不慌不忙、若无起事地侃侃而谈,我非常惊讶。因此我大声叫道:“真是一分钟也不能耽误了,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
  “连去不去我还没有肯定呢。我确实是世界上少有的懒鬼,可是,那只是当我的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因为有时我也非常敏捷哩。”
  “什么?这不正是你一直盼望着的机会吗?”
  “亲爱的朋友,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如果把这件案子全盘解决了,肯定地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这一帮人是会把全部功劳攫为己有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的缘故。”
  “但是他现在是求助于你呀。”
  “是的。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当我面他也会承认;但是,他宁愿割掉他的舌头,也决不愿在任何第三者的面前承认这一点。虽然如此,咱们还是可以瞧瞧去。我可以自己单干,一个人破案。即使我得不到什么,也可以嘲笑他们一番。走罢!”
  他披上大衣,那种匆忙的样子说明他跃跃欲试的心情已压倒了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淡的一面。
  他说:“戴上你的帽子。”
  “你希望我也去吗?”
  “是的,如果你没有别的事情要做的话。”一分钟以后,我们就坐上了一辆马车,急急忙忙地向布瑞克斯顿路驶去。
  这是一个阴霾多雾的早晨,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恰似下面泥泞街道的反映。我同伴的兴致很高,喋喋不休地大谈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①②提琴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而我却一言不发,静悄悄地③听着,因为沉闷的天气和这种令人伤感的任务使我的情绪非常消沉。
  --------
  ①克里莫纳为意大利著名提琴产地。——译者注
  ②斯特莱迪瓦利AntonioStradivari:克里莫纳地方的闻名世界的提琴制造家,死于年。——译者注
  ③—世纪时克里莫纳地方的阿玛蒂家族以制造上好提琴闻名于世。——译者注

  最后我终于打断了福尔摩斯在音乐方面的议论,我说:
  “你似乎不大考虑眼前的这件案子。”
  他回答说:“还没有材料哪。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假设来,这是绝大的错误。那样就会使判断产生气差。”
  “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材料了。”我一面说,一面用手指着前面,“若是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里就是出事所在的房子。”
  “正是。停下,车夫,快停车!”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他就坚持要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就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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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瑞斯顿花园街号,从外表看来就象是一座凶宅。这里一连有四幢房子,离街稍远,两幢有人居住,两幢空着,号就是空着的一处。空房的临街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无人居住,景况极为凄凉。尘封的玻璃上到处贴着“招租”的帖子,好象眼睛上的白翳一样。每座房前都有一小起草木丛生的花园,把这几所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中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径;一夜大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围有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上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倚墙站着,周围有几个闲人,引颈翘首地往里张望着,希望能瞧一眼屋中的情景,但是什么也瞧不见。
  我当时猜想,福尔摩斯一定会立刻奔进屋去,马上动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可是他似乎并不着急。他显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样子,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未免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又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他这样仔细地察看以后,就慢慢地走上小径,或者应该说,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小径的地面。他有两次停下脚步,有一次我看见他还露出笑容,并且听到他满意地欢呼了一声。在这潮湿而泥泞的黏土地面上,有许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来来往往地从上面踩过,我真不明白我的同伴怎能指望从这上面辨认出什么来。然而至今我还没有忘记,那次他如何出破地证明了他对事物的敏锐的观察力,因此我相信他定能看出许多我所瞧不见的东西。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有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的人过来迎接我们,他的手里拿着笔记本。他跑上前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我把一切都保持原状未动。”
  “可是那个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说,“即使有一群水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了。没问题,葛莱森,你准自以为已得出了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这样做的吧。”
  这个侦探躲躲闪闪地说:“我在屋里忙着,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在这儿,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他了。”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似地把眉毛扬了一扬,他说:
  “有了你和雷斯垂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就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葛莱森搓着两只手很得意地说:“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这个案子的确很离破,我知道这正适合你的胃口。”
  “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福尔摩斯问完这些前后不连贯的话以后,便大踏步走进房中。葛莱森跟在后面,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有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地上没有平地毯,灰尘满地。过道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个分明已经有很多星期没有开过了。另一个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里面。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的后面,心情感到异常沉重。这是由于死尸所引起来的。
  这是一间方形大屋子,由于没有家具陈设,因此格外显得宽大。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纸,有些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霉迹,有的地方还大片大平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粉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作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屋里只有一个窗子,异常污浊,因此室内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屋内积土尘封,更加深了这种情调。
  这些景象是我后来才看到的。当我进去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那个万分可怕的尸体上;他僵卧在地板上,一双茫然无光的眼睛凝视着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一头黑黑的鬈发,并且留着短硬的胡子,身上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和背心,浅色裤子,装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身旁地板上有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紧握双拳、两臂伸张、双腿交迭着,看来在他临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据我看来,这是一种忿恨的表情,是我生气所没有见过的。凶恶的面貌,加上龇牙咧嘴的怪状,非常可怖,再配上那副低削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看来很象一个怪模怪样的扁鼻猿猴。此外,那种极不自然的痛苦翻腾的姿态,使它的面貌变得益发可怕。我曾经见过各式各样的死人,但是还没有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中更为可怖的景象。
  一向瘦削而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斯垂德,这时正站在门口,他向我的朋友和我打着招呼。
  他说:“这件案子一定要哄动全城了,先生。我也不是一个没有经历的新手了,可是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离破的事。”
  葛莱森问道:“没有什么线索?”
  雷斯垂德随声附和地说:“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们肯定没有伤痕么?”他一面问,一面指着四周的血迹。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回答说:“确实没有。”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件凶杀案的话,这就使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攸垂克特地方的范·坚森死时的情况。葛莱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
  “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
  他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人的衣扣检查一番;他的眼里又现出前面我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非常迅速,而且是出我意料地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起皮靴子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一直没有动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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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进行我们必要的检查以外,再没有动过。”
  “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有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了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走进来把死者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有一只戒指滚落在地板上了。雷斯垂德连忙把它拾了起来,莫名其妙地瞧着。
  他叫道:“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指环。”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托着戒指的手伸过来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看了。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无疑地是新娘戴用的。
  葛莱森说:“这样一来,更加使案件复杂化了,天晓得,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这只指环就不能使这个案子更清楚一些呢?这样呆呆地瞧着它是没有用处的。你在衣袋里检查出什么来了?”
  “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号,伦敦巴罗德公司制。一根又重又结实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俄国起的名片夹,里面有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锥伯的名片,J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①
  --------
  ①卜迦丘Boccacio(—):意大利著名小说家。——译者注

  “你们怎样询问的?”的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锥伯的,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是寄到什么地方的?”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行的日期。可见这个倒霉的家伙是正要回纽约去的。”
  “你们可曾调查过斯坦节逊这个人吗?”
  “先生,我当时立刻就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广告稿送到各家报馆去刊登,另外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现在还没有回来呢。”
  “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了吗?”
  “今天早晨我们就拍出电报去了。”
  “我们只是把这件事的情况详细说明一下,并且告诉他们说,希望他们告诉我们对我们有帮助的任何情报。”
  “你没有提到你认为是关键性问题的细节吗?”
  “我问到了斯坦节逊这个人。”
  “没有问到别的?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不能再拍个电报吗?”
  葛莱森生气地说:“我在电报上把我要说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暗自笑了一笑,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来了,洋洋得意地搓着双手。我们和葛莱森在屋里谈话的时候,他是在前屋里。
  “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细地检查了墙壁,就会把它漏过了。”这个小个子说话时,眼睛闪闪有光,显然是因为他胜过了他同僚一着而在自鸣得意。
  “到这里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很快地回到前屋里。由于尸体已经抬走,屋中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请站在那里!”
  他在靴子上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瞧瞧那个!”他得意地说。
  我前面说过,墙上的花纸已经有许多地方剥落了下来。就在这个墙角上,在有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

          拉契(R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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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这个字的看法怎么样?”这个侦探象马戏班的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地大声说道,“这个字所以被人忽略,因为它是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有想起到这里来看看。这是凶手蘸着他或者是她自己的血写的。瞧,还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呢!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无论如何这决不是自杀。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角落写呢?我可以告诉你,你看壁炉上的那段蜡烛。当时它是点着的,如果是点着的,那么这个墙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了。”
  葛莱森轻蔑地说:“可是,你就是发现了这个字迹,又有什么意义呢?”
  “什么意义吗?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契儿'(Rachel),但是有什么事打搅了他,因此他或者是她就没有来得及写完。你记住我的话,等到全案弄清楚以后,你一定能够发现一个名叫'瑞契儿'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系。你现在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是非常聪明能干的,但归根结底,生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了他的意见后,不禁纵声大笑起来,这样就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说:“实在对不起!你的确是我们三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个字迹的,自然应当归功于你。而且正如你所说的一样,由此可以充分看出,这字是昨夜惨案中另一个人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你如允许,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嘀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象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的样子。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的。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
  他微笑着说:“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破地、带着几分轻蔑地一直看着这位私家同行的动作。他们分明还没有明白我现在已经渐渐理会了的——福尔摩斯的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具有它实际的而又明确的目的。
  他们两人品声问道:“先生,你的看法怎么样?”
  我的同伴说:“如果我竟帮起你们来,我就未免要夺取两位在这一案件上所建树的功劳了。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任何人都不便从中插手。”他的话中满含讥讽意味。他接着又说:
  “如果你们能把侦查的进行情况随时见告,我也愿尽力协助。现在我还要和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他说:“医生,走吧,咱们去找他去。我告诉你们一桩对于这个案件有帮助的事情。”他回过头来向这两个侦探继续说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点迹象,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也许有点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彼此面面相觑,露出一种表示怀疑的微笑。
  雷斯垂德问道,“如果这个人是被杀死的,那么又是怎样谋杀的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然后就大踏步地向外走了,“还有一点,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来说,“在德文中,‘拉契’这个字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寻找那位‘瑞契儿小姐’了。”
  讲完这几句临别赠言以后,福尔摩斯转身就走了,剩下这两位敌手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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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确是那样,先生,”他说,“可是您怎么会知道的,天晓得!你瞧,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觉得太孤单,太冷清了,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上的什么东西,我当时忽然想起,也许这就是那个得了伤寒病死去的人,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性命的阴沟吧。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重新回到大门口去,看看是不是望得见摩契的提灯;可是连他的影子也瞧不见,也没见到别的人。”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影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了回去,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去。只见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还是一支红蜡烛,烛光摇摆不定,烛光下只见——”
  “好了,你所看见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几圈,并且在死尸旁边跪了下来,以后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栾斯听到这里,突然跳了起来,满脸惊惧,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当时你躲在什么地方,看得这样一清二楚?我看,这些事都是你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这位警察看。“可别把我当作凶手逮捕起来,”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而不是狼;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证明的。那么,请接着讲下去。以后你又作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上狐疑的神气还没消除。我走到大门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都应声而来。
  “当时街上什么都没有吗?”
  “是呀,凡是正经点的人早都回家了。”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了一笑,他说:“我这辈子见过的醉汉可多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象那个家伙那样烂醉如泥的。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靠着栏杆,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①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子。他简直连脚都站不住了,真没办法。”
  --------
  ①考棱班Columbine为一出喜剧中的女角。——译者注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这样一打岔,约翰·栾斯好象有些不高兴。他说:“他倒是一个少见的醉鬼。如果我们不那么忙的话,他免不了要被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想当时我确实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契还搀扶过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下边一圈长着——”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又怎么样了?”
  “我们当时够忙的啦,哪有工夫去照管他。”他说。
  接着这位警察又颇为不满地说:“我敢打赌,他满认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的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里有没有拿着马鞭子?”
  “马鞭子?没有。”
  “他一定是把它丢下了,”我的伙伴嘟囔着说,“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车过去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就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栾斯,我恐怕你在警察大队里永远不会高升了。你的那个脑袋不该光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对。昨夜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干干的。昨夜在你手里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现在我们正在找他。这会儿再争论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这么回事。走吧,医生。”
  说着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我们的马车,剩下那个警察还在半信半疑,但是显然觉得不安。
  我们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狠狠地说:“这个大傻瓜!想想看,碰上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把它白白地放过了。”
  “我简直还是坠在五里雾中哩。诚然,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况正好一样,但是他干吗要去而复返呢?这不象罪犯应有的行径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西。咱们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做钓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捉住他的,医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打个赌,我可以逮住他。这一切我倒要感激你啦。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叫它作'血字的研究'好吧?咱们何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呢。在平淡无破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妙极了。她演奏萧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妙极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莱。”
  这位非官方侦探家靠在马车上象只云雀似地唱个不停。我在默默沉思着;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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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一个语调粗鲁但很清晰的人问道。我们没有听到仆人的回答,只听见大门又关上了,有人上楼来了。脚步声慢吞吞地,象是拖着步子在走。我的朋友侧耳听着,脸上显出惊破的样子。脚步声缓慢地沿着过道走了过来,接着就听见轻微的叩门声。
  “请进。”我高声说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预料中的那个凶神恶煞,而是一位皱纹满面的老太平,她蹒跚地走进房来。她进来以后,被灯光骤然一照,好象照花了眼。她行过礼后,站在那儿,老眼昏花地瞧着我们,她那痉挛颤抖的手指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伙伴一眼,只见他显得怏怏不乐,我也只好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气来。
  --------
  ①指英王查理一世。他于年月日经议会组织的法庭审判之后,以民族叛徒的罪名被处死刑。——译者注

  这个老太平掏出一张晚报,用手指着我们登的那个广告说:“我是为这件事来的,先生们,”说着,她又深深施了一礼,
  “广告上说,在布瑞克斯顿路拾得一个结婚金戒指。这是我女儿赛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才结的婚,她的丈夫在一只英国船上当会计。如果他回来时,发现她的戒指没有了,谁会知道他要怎么样呢。我简直不敢想。他这个人品常就性子急,喝了点酒以后,就更加暴躁了。对不起,是这么回事,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道。
  老太平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赛莉今天晚上可要开心死了。这正是她丢的那个戒指。”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道:“您住在哪儿?”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号。离这儿老远呢。”
  福尔摩斯突然说:“布瑞克斯顿路并不在宏兹迪池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
  老太平转过脸去,一双小红眼锐利地瞧了福尔摩斯一下,她说:“那位先生刚才是问我的住址。赛莉住在培克罕区,梅菲尔德公寓号。”
  “贵姓是——?”
  “我姓索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他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真是一个又漂亮又正直的小伙子,是公司里提得起来的会计;可是一上岸,又玩女人,又喝酒——”
  “这是你的戒指,索叶太太,”我遵照着我伙伴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话头说,“这个戒指显然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现在物归原主了。”
  这个老太平嘟嘟囔囔地说了千恩万谢的话以后,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然后拖拖拉拉地走下楼去。她刚出房门,福尔摩斯立刻站起,跑进他的屋中去。几秒钟以后,他走了出来,已然穿上大衣,系好围巾。福尔摩斯匆忙中说:“我要跟着她。她一定是个同党,她会把我带到凶犯那里去。别睡,等着我。”客人出去时大门刚刚砰地一声关好,福尔摩斯就下了楼。我从窗子向外看去,只见那个老太平有气无力地在马路那边走着,福尔摩斯在她的后边不远处尾随着。这时,我心里想:福尔摩斯的全部看法假如不错的话,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他用不着告诉我等着他,因为在我没有听到他冒险的结果以前,要想睡觉是绝不可能的事。
  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将近九点钟。我不知道他要去多久,只好呆坐在房里抽着烟斗,翻阅一本昂利·穆尔杰的《波亥米传》。十点过后,我听见女用人回房睡觉去的脚步声。十一点①钟,房东太太的沉重脚步声从房门前走过,她也是回房去睡觉的,将近十二点钟,我才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打开大门上弹簧锁的声音。他一进房来,我就从他的脸色看出,他并没有成功。是高兴还是懊恼,似乎一直在他的心里交战着。顷刻之间,高兴战胜了懊恼,福尔摩斯忽然纵声大笑起来。
  --------
  ①《波亥米传》是十九世纪法国剧作家昂利·穆尔杰的剧本,是描写当时乐天派(即波亥米派)的生活及其精神面貌的一部杰作。——译者注

  “这件事说什么我也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福尔摩斯大声说着,一面就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把他们嘲笑得够了,这一回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可是,他们就是知道了,讥笑我,我也不在乎,迟早我会把面子找回来的。”
  我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啊,我把我失败的情况跟你谈谈吧,这倒没有什么。那个家伙走不多远,就一瘸一拐地显出脚痛的样子。她突然停下脚步,叫住了一辆过路的马车。我向她凑近些,想听听她雇车的地点;其实我根本用不着这样急躁,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就是隔一条马路也能听得清楚。她大声说:‘到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号。’我当时认为她说的是实话。我看见她上车以后,也跟着跳上了马车后部。这是每一个侦探必精的技术。好啦,我们就这样向前行进。马车一路未停,一直到了目的地。快到号门前的时候,我先跳下车来,漫步在马路上闲荡着。我眼见马车停了,车夫跳了下来,把车门打开等候着,可是并没有人下来。我走到车夫面前,他正在黑暗的车厢中到处摸索,嘴里不干不净,乱七八糟地骂着,骂的那话简直是我从来也没听到过的'最好听的'词了。乘客早已踪迹全无了。我想,他要想拿到车费恐怕要俟诸他日了。我们到号去询问了一下,那里住的却是一位起行端正的裱糊匠,叫做凯斯维克,从来没有听说有叫做什么索叶或者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
  我惊破地大声说道:“难道你是说那个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平居然能够瞒过你和车夫的眼,在车走动的时候跳下去了吗?”
  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什么老太婆,真该死!咱们两个才是老太婆呢,竟受了人家这样的气。他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还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小伙子。不仅如此,他还一定是个了不起的演员,他扮演得真是到了无可比拟的程度。显而易见,他是知道有人跟着他的,因此就用了这一着,乘我不备,溜之大吉。这件事实说明,咱们现在要捉住的那个人,绝不是象我当初想象的那样,仅仅是单独一个人,他有许多朋友,他们甘愿为他冒险。喂,大夫,看样子你象是累坏了,听我的话请去睡吧。”
  我的确感到很疲乏,所以我就听从他的话回屋去睡了。留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微微燃烧着的火炉边。在这万籁俱寂的漫漫长夜里,我还听到他那忧郁的琴音低声回诉,我知道他仍旧在深思着他在认真着手解决的那个破异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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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六 特白厄斯·葛莱森大显身手

第二天,各家报纸连篇累牍地刊载着所谓“布瑞克斯顿破案”的新闻。每家报纸都有一则长期报道,此外,有的还特别写了社论。其中一些消息连我还没听说过。我的剪贴簿里至今还保存着不少关于这个案子的剪报。现在把它摘录一些附在下面:《每日电讯报》报道说:在犯罪的记录里,再没有比这个悲剧更为离破的案子了。被害人用的是个德国名字,又看不出有什么其他的动机,而且墙上还写下这个狠毒的字样;这一切都说明这是一群亡命的政治犯和革命党所干的。社会党在美国的流派很多,死者无疑是因为触犯了它们的不成文的法律,因而才被追踪到此,遭了毒手。这篇文章简略地提到过去发生的德国秘密法庭案、矿泉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威列侯爵夫人案、达尔文理论案、马尔萨斯原理案以及瑞特克利夫公路谋杀案等案件以后,在文章结尾向政府提出忠告,主张今后对于在英外侨,应予以更加严密之监视云云。《旗帜报》评论说:这种无法无天的暴行,常常是在自由党执政下发生的。这些暴行之产生,实由于民心动乱和政府权力削弱之故。死者是一位美国绅士,在伦敦城已盘桓数周之久。生前曾在坎伯韦尔区,陶尔魁里,夏朋婕太太的公寓内住过。他是在他的私人秘书约瑟夫·斯坦节逊先生陪同下作旅行游览的。二人于本月四日星期二辞别女房东后,即去尤斯顿车站,拟搭乘快车去利物浦。当时还有人在车站月台上看见过他们,以后就踪迹不明了。后来,据报载,在离尤斯顿车站数英里远的布瑞斯克顿路的一所空屋中发现了锥伯先生的尸体。他如何到达此处以及如何被害等情况,仍属不可理解的疑团。斯坦节逊下落迄今不明。吾人欣悉,苏格兰场著名侦探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二人同时侦查此案,深信该案不久必有分晓云云。《每日新闻报》报道说:这肯定是一件政治性犯罪。由于大陆各国政府的专制以及对自由主义的憎恨,因而许多人被驱逐到我们国土上来。如果对于他们过去的作为加以宽容不予追究的话,这班人士气有可能变为良好的公民。这些流亡人士之间,有着一种严格的“法规”,一经触犯,必予处死。目前必须竭尽全力寻获他的秘书斯坦节逊,以便查清死者生活习惯中之某些特点。死者生前寄寓伦敦的住址业经获悉,这就使案情向前进展一大步。该项发现,纯系苏格兰场葛莱森先生之机智干练所致云云。
  早饭时,福尔摩斯和我一同读完了这些报道;这些报道似乎使他感到非常有趣。
  “我早就对你说过,不论情况如何,功劳总归是属于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个人的。”
  “那也要看结果如何呀。”
  “哦,老兄,这才没有一点关系呢。如果凶手捉到了,自然是由于他们两个人的黾勉从公;如果凶手逃跑了,他们又可以说:虽然历尽艰辛,但是……不管怎么说,好事总是他们的,坏事永远归于别人。不管他们干什么,总会有人给他们歌功颂德的。有句法国俗语说得好:‘笨蛋虽笨,但是还有比他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
  我们正说着,过道里和楼梯上突然响起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夹杂着房东太太的抱怨声,我不禁喊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侦缉队贝克街分队。”我的伙伴煞有介事地说。说时,只见六个街头流浪顽童冲将进来,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十分肮脏、衣裳褴褛的孩子。
  “立正!”福尔摩斯厉声喝道。于是这六个小流氓就象六个不象样的小泥人似地一条线地站立在那里。“以后你们叫维金斯一个人上来报告,其余的必须在街上等着。找到了吗,维金斯?”
  一个孩子答道:“没有,先生,我们还没有找到呢。”
  “我估计你们也没有找到,一定要继续查找,不找到不算完。这是你们的工资,”福尔摩斯每人给了一个先令。“好,现在去吧,下一次报告时,我等着你们带来好消息。”
  福尔摩斯挥了挥手,这群孩子就象一窝小耗子似地下楼而去。接着,由街上传来了他们尖锐的喧闹声。
  福尔摩斯说:“这些小家伙一个人的工作成绩,要比一打官方侦探的还要来得大。官方人士一露面,人家就闭口不言了。可是,这些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他们很机灵,就象针尖一样,无缝不入。他们就是缺乏组织。”
  我问道:“你是为了布瑞克斯顿路的这个案子雇的他们吗?”
  “是的,有一点我想要弄明白,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啊!现在咱们可就要听到些新闻了!你瞧,葛莱森在街上向着咱们这里走来了。他满脸都是得意的神色,我知道他是上咱们这儿来的。你看,他站住了。就是他!”
  门铃一阵猛响,一眨眼的功夫,这位美发的侦探先生就一步三级地跳上楼来,一直闯进了我们的客厅。
  “亲爱的朋友,”他紧紧地握着福尔摩斯冷淡的手大声说道,“给我道喜吧!我已经把这个案子弄得象大天白日一样地清清楚楚了。”
  我似乎看出,在福尔摩斯善于表情的脸上,掠过一丝焦急的暗影。
  他问道:“你是说你已经搞顺手了吗?”
  “对了!真是的,我的老兄,连凶手都捉到了!”
  “那么他叫什么名字?”
  “阿瑟·夏朋婕,是皇家海军的一个中尉,”葛莱森一面得意地搓着他的一双胖手,一面挺起胸脯傲慢地大声说。
  福尔摩斯听了这话以后,才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不觉微笑起来。
  “请坐,抽支雪茄烟罢。”他说,“我们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办的。喝点儿加水威士忌吗?”
  “喝点儿就喝点儿吧,”这位侦探回答说,“这两天费了不少劲儿,可把我累坏了。你明白,体力劳动虽说不多,可是脑子紧张得厉害。个中甘苦你是知道的,福尔摩斯先生,因为咱们都是干的用脑子的活儿。”
  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你太过奖了。让我们听听,你是怎样获得这样一个可喜可贺的成绩的。”
  这位侦探在扶手椅上坐了下来,洋洋自得地一口口地吸着雪茄,忽地拍了一下大腿高兴地说道:
  “真可笑,雷斯垂德这个傻瓜,他还自以为高明呢,可是他完全搞错了。他正在寻找那位秘书斯坦节逊的下落呢。这个家伙就象一个没有出世的孩子一样地和这个案子根本就没有关系。我敢断言,他现在多半已经捉到那个家伙了。”
  他讲到这里得意地呵呵大笑,直笑得喘不过起来。
  “那么,你是怎样得到线索的呢?”
  “啊,我全部告诉你们。当然喽,华生医生,这是绝对秘密的,只有咱们自己之间可以谈谈。首先必须克服的困难就是要查明这个美国人的来历。有些人也许要登登广告,等待人们前来报告,或者等着死者生前的亲朋好友出来,自动报告一些消息。葛莱森的工作方法却不是这样的。你还记得死者身旁的那顶帽子吗?”
  “记得,”福尔摩斯说道,“那是从坎伯韦尔路号的约翰·安德乌父子帽店买来的。”
  葛莱森听了这话,脸上立刻显出非常沮丧的神情。他说:
  “想不到你也注意到这一点了。你到那家帽店去过没有。”
  “没有。”
  “哈!”葛莱森放下了心,“不管看来可能多么小,你也决不应该把任何机会放过。”
  “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福尔摩斯象在引用什么至理名言似地说。
  “好,我找到了店主安德乌,我问他是不是卖过一顶这么大号码、这个式样的帽子。他们查了查售货簿,很快地就查到了,这顶帽子是送到一位住在陶尔魁里,夏朋婕公寓的住客锥伯先生处的。这样我就找到了这个人的住址。”
  “漂亮,干得很漂亮!”福尔摩斯低声称赞着。
  “我跟着就去拜访了夏朋婕太太,”这位侦探接着说,“我发现她的脸色非常苍白,她的神情十分不安。她的女儿也在房里——她真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当我和她谈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不住地颤抖。这些自然都逃不过我的眼睛。于是我就开始怀疑起来。福尔摩斯先生,你是懂得的,当你发现正确线索时,那是一股什么劲儿,只觉得混身舒畅得使人发抖。我就问道:‘你们听到你们以前的房客克利夫兰城的锥伯先生被人暗杀的消息了吗?’”
  “这位太太点了点头,她似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她的女儿却不禁流下眼泪来。我越看越觉得他们对于这个案情必有所知。
  “我问道:‘锥伯先生几点钟离开你们这里去车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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