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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失道寡助 于 2006-12-12 09:24 发表
真的没有危害吗?我就不信假设一个人出去招鸡,被老婆知道后不跟他翻脸,第一次吵吵架,第二次打打架,第三次还不分,那他老婆还真是好人啊!我要有这样的老婆就好了,哈哈!分了也不要紧,只要没有孩子,要是有孩子了,那就更麻烦了,单亲成长的孩子将承受更多的压力的心理负担,这都是危害。
我就知道你会拿这个来说事,所以早有准备。[s:97][s:97][s:97]
如果老婆因为老公嫖妓而闹离婚也算危害社会的话,那么老板炒了员工鱿鱼,员工因为生活无着落就有可能去骗去偷去抢,甚至因报复而杀了老板,放火烧了公司,所以是不是要禁止老板炒员工鱿鱼呢?
还有一个绝对血腥恐怖的事,全国每年死于车祸的人约为十万人!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历史上只有过一次,可如今国内每三年就因为车祸而发生一次南京大屠杀。要说危害性,与车祸相比,卖淫连根毛都算不上,那么是不是应该在国内全面禁止汽车上路呢?
我们讲什么行为导致什么危害,一定要讲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如果可以无限制广泛联系的话,那生活中的所有事情都有可能导致出危害来,喝口水都可能把人给呛死呢。
再说了,老公出去嫖妓的责任完全在于老公自己,而不在于有妓女的存在,就象你屙不出屎不能怪地球引力不够强一样。
[ 本帖最后由 黄夏留 于 2006-12-12 11:5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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