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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岁末的银幕特有的热闹,不同于往年应景凑数的喧哗,今年扑面而来的都是不容小窥的力作——《投名状》、《集结号》、《长江七号》。
也许对文艺片不太感冒,也许对陈可辛知之甚少,所以我对因为《投名状》让我获得如此别样的感动多少觉得意外。
很难用清晰的语言表达这种心情,总之,我觉得看到了一部难得的电影,如此逼真地贴近导演所想表达的意图,感受到观影者应有却久违的满足,这个冬天会因为这种感觉,义薄云天、荡气回肠……
关键词:刺马
说《投名状》可能不太通俗,说《刺马》,可能很多70末、80后就会恍然:它与《七龙珠》、《圣斗士》一起,曾照亮过多少充满幻想的童年。
后来改名,颇有些逼不得已。有关投名状的意思,电影的析义是来自《水浒传》(出处见文末),简言之,就是结拜兄弟时,需要各杀一个无辜的人来表示彼此有难同当,生死相依;更深一层说,即都做了伤天害理的勾当,表明从此跻身匪类,与官府为敌。
析义多少有些突兀,无法让观者产生更多的心理共鸣,因此,强烈建议观影前了解以下史实,会更便于作好心理铺垫——
《投名状》原型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
同治九年(1870)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两江总督、封疆大吏马新贻在校场阅兵完毕,返回督署的路上,被刺客张文祥所杀。按照民间传言和演义版本,马新贻之所以官运亨通,靠的是假报军功,又结纳权贵才得来的。张汶祥刺马的根本缘由,是因为马新贻曾与窦一虎、张汶祥结为把兄弟,始诱降,继出尔反尔,卖友求荣,杀了窦一虎并霸占其老婆。张汶祥发誓复仇,终遂其愿。值得注意的是,在《清稗类钞》中,老二窦一虎则名曹二虎。
如此一来,《投名状》就好理解得多了——刘德华饰演二哥赵二虎(影射曹二虎),李连杰饰演大哥庞青云(影射马新贻),金城武的角色则是老三姜午阳(影射张汶祥)。而片中引发兄弟反目的女人是二哥的妻子莲生,由徐静蕾饰演。
但刺马案只不过是电影的一个“壳”,陈可辛不是拍一部“还原历史片”,片中很多史实内容都是“虚写”,陈可辛的最终目的是要把自己想说的东西装在这个壳中,而这个东西就是——“义”。
关键词:义
我看港片不多,但记忆中的经典除了周星弛的恶搞,就是被众多武侠、枪战、警匪、黑帮题材无数遍演绎过的忠义、信义、侠义、情义。因为这个义,可以不计前嫌,相逢一笑、快意恩仇。因为这个义,最终触及到的是人性深处、是准则和底线,是尺度和标准。只要你有义,不论你是官是匪、是黑是白,都足以让人肃然起敬、一呼百应;只要你守义,就可以让你的行为得到理解、获得赞赏、被人推崇。因为黑白取决角度、是非介于立场、正邪关乎世道,但“义”永远被儒家之后推为经典、拜为至尊,只要你有义,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至少你是个堂堂正正的汉子、受人景仰的英雄。
在这样一种思路下,如果把一部电影比喻为一个人,那么电影的“义”(或者说灵魂)就是把导演要表达的主题真真切切地传达给观者,让电影中早已感动导演的那一部分也同样能够感动观众,让观者获得共鸣。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么这部电影就是一部有“意义”的电影,一部成功的电影。如果以上的假设成立,那么无疑,《投名状》做到了,陈可辛做到了,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都做到了!《投名状》的确是一部侠之大者的电影,也许还称不上经典,但的确是一部“大电影”。
说《投名状》是一部大片,并不意味着它无可挑剔。就象上面提到的,片中很多史实不符逻辑,交代不清;战争场面不太成功,被张导和冯导惯坏眼睛的观众,显然会对战争画面的规模、气势、细节不满,很多场景前后不符,对抗双方“作秀”多于“真打”。也许拍惯文艺片的陈可辛想把战争拍的更“好看”一点,但细节交代不足,除了全面交代了主要角色在战场上嘶声力竭地嚎叫和可比京剧脸谱的丰富面部表情之外,其他的士兵似乎只出工不出力,战场“窝工”的太多。
但这些,都只是表象,不影响根本。毫不耽误《投名状》是一部足以和《英雄本色》、《喋血双雄》 、《纵横四海》、《无间道》比肩的佳作。
关键词:演技
《投名状》未映先热,很大的噱头在于三大男主角的超高片酬。李连杰1亿、刘德华1600万、金城武1200万。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当我看到徐静蕾仅拿到200万元片酬的时候,还相当为她鸣不平。不过当我看完电影之后觉得,此次演出,徐静蕾还真只值这个价。
因为如果不知道“刺马案”的渊源,还真不知道电影中为什么会出现徐静蕾?她的角色的确可有可无,是想在一部纯男人戏中调点花色,还是仅仅只是想把剧本的层次搞得看上去丰满一点?因为按片中所述,即使没有徐静蕾,李连杰一样会杀刘德华!
当然,值得一提的是,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绝对对得起他们的片酬。三人片中均有长足变化,让人眼前一亮。李连杰不但出色地完成了一名动作演员的要求,而且他成功地塑造了角色复杂、挣扎的心理斗争;刘德华无疑是意外惊喜,比其原来的所有的演出都更胜一筹,包括《墨攻》,是该片最大的亮点;金城武则彻底跳离了原先“男色花瓶”的形象,把导演思路表现的淋漓尽致,他最后不断重复的“兄弟乱我兄弟者,恃投名状,必杀之!”令人胆颤、令人肝肠寸断;徐静蕾是最失败的,当然她的失败更直接的说,就是编导的失败,似乎一开始就没有把徐静蕾的戏想明白,台词少得还不如她在床上呆的时间多。她跟李连杰简直就是两个奸夫淫妇,就算是“扬州瘦马”,腿软得也忒莫名其妙了吧。
影评家芦苇曾指出:“这部电影会受到史学家的质疑,因为在太平天国时期,苏州战役和南京战役是两个很重要的战役,苏州是李鸿章打下的,而南京是曾国荃攻下,历史学家一定认为这部戏是戏说。戏说可以,但人物命运没有很好地融入历史事件,有点生吞活剥。”
这个或许会成为影片授人以柄的诟病,但即便如此也无法掩盖三大男主角在这部大片中所散发的耀眼光辉。
关键词:陈可辛
看完《投名状》,就不能不让我想起《夜宴》、《黄金甲》,同样是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同样是功成名就后的转型之作,为什么独独《投名状》能如此的打动人心,让观众能感同身受,能在看过此片后让我们相信,说“陈可辛”可以成为下一个吴宇森、李安这样的大家是没有悬念的。而在看过《夜宴》、《黄金甲》之后,让人觉得张、冯二位却越走越窄、越来越“悬”了呢?
我想,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坚守。是坚守,还是妥协?是坚守自己的电影梦想,让电影感动观众,或者让观众获得满足,还是向市场妥协、只要票房而忽视电影本身的价值?就象片中的三兄弟,李连杰有雄心啊、有抱负啊,但却不择手段、背信弃义;刘德华是不够老练啊,但他坚守做人底线,被人陷害临死还在惦念害死他的人——而这个人,早已不是当初的“兄弟”……
如此看来,12月6日,当《投名状》首映结束时,全场观众自发地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信义最终战胜了功利,而背信弃义者倒在唾手可及的目标前,咫尺天涯,我们再回头看看曾经丰满的“爆乳”胸衣和富丽堂皇的琉璃宝殿,其实都不过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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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第十一回:
王伦要求林冲拿一个人头来当见面礼。 “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林冲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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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成片中的投名状就是:
“外人乱我兄弟者,恃投名状,必杀之;兄弟乱我兄弟者,恃投名状,必杀之!”
[ 本帖最后由 wo945 于 2007-12-15 21:5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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