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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新规定,所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管是否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或者一年当中就一些收入进行过申报,当年结束的时候,都要到税务部门自行办理申报。
针对目前高收入者职业多样性和收入多元化的特点,此次需要申报的“年所得”将多达11个项目,具体的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广大纳税者,交通补助和出差补助也在年所得之列,需要自行申报。
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透露,北京目前个税缴纳者的数目大约为500万(月收入在1600元以上的),其中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有25万人,“在这500万人中,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普通高收入者将是本次自行申报的重点监控人员。”他特别补充,党政官员及一些垄断行业,如电子、能源等都在监控范围内。
这意味着北京税局的监管水平也只能监管到这25万普通“高收入者”,还说要全员全额申报呢,太搞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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