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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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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又过去了,又到了要自行申报纳税的时候了,把过去一年积累下来的厚厚的一叠收入单据翻出来,这一年来那怕是在单位里领的每天15块钱的市内外勤补贴的单子都认真保留了下来。整整花了一晚上,反复地认真地仔仔细细地算了三遍,结果全年的收入是119960元,长叹一声,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一名高收入者呢?几十年来这个目标一直都没能达到过,唉……,不过也好,省得去税局了。
一转眼三个月过去了,4月1日,忽然收到税局通知,说我去年收入超过12万元,但没有在3月31日前自行申报,违反规定,要罚款1万元,天哪!这可是天大的误会呀,我可是几十年来一直都按时照章纳税的优秀纳税人啊,而且去年的收入我是算了三遍呀,结果都是119960元啊,不可能出错的,肯定是税局的人给搞错了。
立马打的飞奔到税局,把计算好的去年收入明细单递给里面的大爷,大爷翻过一遍后扔了出来,头也不抬地说,少了一笔偶然所得记录,你儿子去年12月31日在放学路上捡到50元RMB,由于他是未成年人,而你是他的监护人,所以这笔收入要算在你名下,所以你去年的收入是120010元。由于你没有及时申报,所以根据规定罚款1万元,现在就缴,否则每天加罚滞纳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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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黄夏留 于 2006-12-11 14:4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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