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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说对点对点的感悟!
实际上点对点是每一个用户对显示器显示文字的期待
曾几何时,大家哪一个不对液晶显示器那种锐利的文字显示而折服?当时觉得和CRT的差别就是天上地下了。
不过后来,液晶也越做越大,分辨率也(blue_bug原创)越来越高,可大家却都会觉得,液晶显示的字好小,看起来费眼睛,还容易头晕。
我目前的14寸宽屏本,1440×900的分辨率,看起来就很不舒服,现在一直是用的1024×600。我更喜欢19寸的大屏幕,字体好大,看起来很舒服。
这里面,肯定有某种规律在起作用,我姑且称它为视角。人眼的视觉细胞肯定是有限的,自然所能够达到的视力也是有限的,谁见过测视力的时候,哪个人说过(blue_bug原创)自己的眼睛能看到2.5,3.0的?人眼分辨力高低,那是人眼生理所决定的,是有极限的。自然,看的东西越小,眼睛的紧张程度,以及大脑的计算(blue_bug原创)量,自然都会增加,容易造成疲劳。
话说回来,既然大家看14寸的1024×768都很舒服,那就说明人眼适合这个分辨率下文字在眼睛中的映像,可以说就是一个视角的关系。大家自己根据14寸屏幕的宽度和与眼睛距离,会很容易算出每个点阵所对应的视角。
我现在的50寸等离子,2.5米的视距,在1360×768格式下上网很舒服,文字大很容易看清,与笔记本的感觉差别不大。
但是将分辨率改成1920×1080,看起来就很困难了,虽然文字清楚,但是看起来很累,看来也是超出了极限。
所以我认为,要想1920×1080下看文字舒服,每个点阵对应眼睛的视角就必须与1366×768模式下接近才行,反算过来
同样的视距,屏幕必须在67寸以上(=50寸×(1920/1360))
(待续)
[ 本帖最后由 blue_bug 于 2009-3-13 09:5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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