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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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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时候看的《冷月亮》,黑白片,片如其名,冷彻骨髓.两个主角演技非常出色.看完后立刻在各大搜索引擎上搜索这个电影,一无所获.
今年又看了一遍,再搜索时已经有了不少内容,这个电影曾在91年参加戛纳,最大的收获是在搜索引擎的结果中,我居然进入了一个以"奸尸"为主题的变态色情论坛里的一篇文章,标题是《美人魚》,布考斯基作品.仔细看了一下文章,真是意外的惊喜,《冷月亮》原来是改编自这篇小说.这样一篇东西被当成"奸尸"小说放在这里.立刻搜索"布考斯基"--居然有这样写小说的人!
《冷月亮》描述了两个无所事事的边缘青年。迪迪(图片左,演技超级棒)是个流浪汉,属于N无青年,在超市偷吃偷喝,用吸管偷别人汽车油箱里的油来养活自己的破车。西蒙是个准流浪汉,比迪迪强点的是他零碎地打点工。两人臭味相投,被社会抛弃,或者说两人主动抛弃社会更准确点,整天只会搞怪做恶,在无聊无趣中找点乐子。最后,两人在医院搞到一个刚死的年轻女人的尸体并轮番干了尸体。之后西蒙爱上了尸体,在恋恋不舍中将尸体抛入大海。随波飘荡的尸体在西蒙眼中像一只漂亮的美人鱼渐渐远去。恋尸的结局究竟要表达什么涵义?是这世界只有一俱尸体值得去爱还是说西蒙只敢爱一俱尸体?
迪迪是我看过的文艺作品中最让我心寒的一个形象.迪迪唯一的爱好是音乐,时不时地双手在空气中乱颤作弹吉他状,样子很有激情,而他却从来没有也不想去学习任何乐器。音乐对他来说不过是意淫的对象,乃至整个世界.西蒙的恋尸也许惊世骇俗,却总有一丝"恋",而女人对迪迪来说只是有一个洞而已.当和他们一样是流浪汉的人向他们乞讨时,西蒙还残存着意思道德观念,尚且有同病之怜,迪迪却戏弄并揍了老流浪汉.
电影开头时,迪迪反复哼唱着甲壳虫的“LET BE”出场,"就这样吧",生活就这样吧,懒的反抗甚至也懒的去适应.
本来想写个完整的影评,可是对于这个电影有点难.敷衍一下.以下转帖别人写的东西:
导演:Patrick Bouchitey
演员:Jean-Francois Stevenin, Jean-Pierre Bisson, Laura Favali, Patrick Bouchitey, Sylvana de Faria
制片:吕、贝松
五一无无聊聊看了一部这样的黑白片,我不知道哪位才是Patrick Bouchitey,只知道一高一矮,一肥一瘦,典型的中国相声拍档。
两个社青整天无所事事的在街上乱逛,没有血腥、没有暴力,Patrick Bouchitey的梦想是成为吉他之神Jimi Hendrix,搞怪摸样,一部破车,还经常用口去吸别人油箱的油拿来自己用。老人和患了小儿痴呆表弟。这是个什么社会?
片子一直到女尸出现可能才走入正题,前面一大堆都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好恶心,胖子通过一次床上运动后爱上了这具女尸,爱情是什么?没有任何人性的欲望,只有爱。对一具已经没有思想,没有欲望,只有一具空壳的女尸的爱,我们作为观众甚至连这具女尸的像貌都没有看清,他就这样爱上了她,这可能就是梦中情人吧?
“她是我发现的。”
当胖子把女尸送入大海时,我感觉不到这是一具女尸,而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美女,在海浪的带动下犹如一个奥运会的花式游泳的冠军,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带给人们的只有海浪。(两位主人公的演技实在是好。)
刻意被采用了黑白胶片,事实也证明这么冷酷甚至变态的电影,着上色彩反倒破坏了意境。没有年代、背景和国籍。
两个流浪汉代表着被社会遗弃的群体,他们懒惰、贪吃、嬉戏、好色。游手好闲之余,寻求刺激是他们最大的乐趣。也许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感觉到自己仍然活着,不知廉耻的享受着美妙的月光而活着。
他们赖在亲戚家里白吃白住,夜半把音响调到震耳欲聋,在超市趁没人注意免费享用货架上的食物,在音响店偷窃未遂。种种行为描述了他们窘困的生活,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无奈。他们没有收入,除了不劳而获唯有顺手牵羊,但他们还想有尊严的活着,滑稽而又可笑。
他们在超市对女人的臀部目不转睛、想入非非,光顾酒吧看着女人猥琐的眼神。败类也有欲望,不是么?残忍的剥落苍蝇致残是对生活发出强烈的不满,在任何场所没有人会注意他们,除了他们自己。匪夷所思的事件始终没有间断,毁坏了高压电缆后甚至去偷尸。两人先后在意淫伴随下奸污了女尸,无人问津的他们为之兴奋不已。
电视做为媒介被男人意淫了两次。头一次在穿插足球比赛的新闻节目里,嘲讽了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另一次则在深夜,自己为无声的电视配音,跳接的镜头竟然产生了A片的错觉。此处也看出了男人的百无聊赖,之前科威特男孩燃起的火堆则是引发其欲念的导火索。意淫最终变成了现实,楼上传来暧昧的声音更是让他蠢蠢欲动。
感觉几处镜头切换有些突兀,冷不防的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好在故事叙述本身就杂乱无章,打乱了顺序。片尾倒是看出了点门道,镜头随跟踪拍摄的车辆停止而止,小车仿佛瞬间提速消失在视线里。
号称“新海明威”酒鬼诗人
查理斯•布考斯基
[美]刘耀中
中国现在的诗作,越来越讲究中西合璧,讲究古典主义与现代主义的结合。但是西方当代的后现诗歌则不在乎形式,其拥有的震撼力和快感给予现代诗歌很大的推动力,由于过于急进而将许多非诗因素带入了诗歌。现代诗还能保存细腻的诗风,并且还能接纳些汉语的结构。不管一个诗人采取个体或整体的观念,现代诗的形式还能马马虎虎地保存下来。由于生活环境的压抑,现代诗已失去了牵制强烈的爆发力的容量。中国诗歌已面临一个不可轻视的挑战,而展开一个边缘与中心的形势。笔者看到自从1900年,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出版了《梦的解释》和荣格发现了“情结”有“感觉和色调”(feeling-toned com-plexes)以后,西方诗人纷纷向无意识领域进军。他们发现诗人不离开他诗作,并且与之形成了一个情结。西方诗人已被煮硬了,因此笔者扫描南加的一位名诗人,也籍此给后现代一些定义,给大家欣赏。
洛杉矶的诗人多是外来的,包括首屈一指的诗人考斯基(Bukowski,1920-1994)。他出生于德国,父亲是美国士兵,母亲是带有波兰血统的德国女郎。布考斯基在两岁时随父母搬到巴尔的摩,后移至帕沙第纳,一生多居住在洛杉矶。父亲常打他,发怒时常拾起什么就用什么打他,极为残忍。他常常被打伤长大之后仍满脸脓泡,像一个快要爆炸的炼金丹的蒸馏器。
布考斯基在少年时没有朋友,无论男孩、女孩都拒绝和他玩,认为他是白痴。他十三岁就学会喝酒,那是挨打和虐待的结果。他曾躲在父亲的朋友家内的地下酒窖里喝葡萄酒,喝醉了,就满心欢喜地称酒精是魔术。
1939年,布氏在洛杉矶市立大学读英文和新闻学,那时美国经济不景气,他在失望之余离开洛杉矶,跑到纽约和费城,过着流浪的底层人的生活。因为缺乏社交能力,征兵局都不录用他。他拼命地写文章写小说,而篇篇都被《大西洋周刊》和《哈巴杂志》拒绝,但他并不灰心。一直到1946年,他在气愤之下,叫出了“给他们地狱,我成酒鬼。”
1955年,布氏胃溃疡大出血,几乎死在公共医院里。但他终于没有死,反而继续写作,但只写诗。他的第一部诗集有三十页,发行了二百卷。1963年,他的运气终于转好。当时有一下层社会报刊《洛城自由报》(L.A.Free Press)采用了他的稿子。他的朋友马丁亦继续帮他出版书作,持续约数十年,对他是很大的帮助。
布氏靠写作赚不到钱(每回写作的收入只有一百元,而且是在1964年之后),他就找其它的谋生手段,比如洗碗、开卡车、在加油站打工,做热狗等等,最后总算在美国联邦邮政局找到一份长期工作。混了一段时间后,他在1971年撒手不干了,然后以邮政局的工作为内容,写了一部单卷小说《邮政局》(Post Office),在美国发行了七万卷,在欧洲发行了五十万卷。
布氏给下流杂志,比如《急找》(即HUSTLER),及《花花公子》等色情杂志所用粗俗语言更甚的小杂志写文章、小说等,以酒鬼硬汉态度,粗俗的语言如“erection,ejaculation,exhibition”即“勃起、射精、暴露”吸引大众。典型的布氏故事如《一个脏老头的纪录》(NOTES FROM A DIRTY OLD MAN),用的就是下流社会的俚语。最后,好莱坞终被吸引,挑出头牌明星顿亚惠(Faye Dunaway)主演他的《酒吧苍蝇》(Barfly)。
该电影由于布氏真实的自传性故事,坦白的说话方式,获得了高票房的收入。评论界认为布氏打开了娱乐界的一个新领域,以硬汉姿态给甜蜜的幻梦一个“粗糙的吻(Harsh Kiss)。
1991年,传记名家查尔可米斯基给布氏写了一部传记,名为“洛杉矶一个难对付的家伙——布考斯基的生活(A Tough Guy from L. A.——The Life of Bukowski)”。查氏说,布氏相当强硬,发令人躁动的声音。布氏的诗迷们称他为当今最佳作家,可与海明威媲美。洛城的老派写下流小说的同姓恋作家(墨西哥裔)约翰•雷支(John Rechy)教授也称赞布氏,说布氏在美国被作家同行排斥太久了,只有欧洲人才注意布氏。布氏在美国渐渐走红后,美国学术界仍然鄙弃他,他的作品只在1974年拿到过一个旧金山文艺团体的奖。
布氏声称葡萄酒帮他写作,只需要一点酒精一架收音机,他想都不用想,就能让打字机打出他的充满感情和色调的诗作(他每隔两夜便这样写作一次)。绅士和淑女是看不起布氏的。他酗酒,曾醉倒街头;他挨打,受尽凌辱;他赌博,自寻破财;他失业、他离婚……“前一个妻子,上一份工作,”他说:“这就是我的所有。我一辈子顾虑我的灵魂,我永远一手拿着酒瓶,一面注视人生的曲折,打击与黑暗,等待死之最后到来。嗨!死亡,伙计,马上来吧,很高兴见到你(Hey,buddy glad to see you)。”
布氏身后留下一千页诗和五部小说,还有一个新近结婚的妻子。他死时居住在洛城最沮丧的地区——San Pedro海港,这是一个房屋破烂、失业人口多,水手和墨西哥人聚集的地方。
布氏的著作,很多都被译成希腊文、法文、葡文、德文等,以下是布氏的一段话:
关于妓女:
突然,我靠着树边呕吐,
“看那个老头儿,”
可爱的棕色眼睛的小鸟,
对着可爱的绿眼小鸟说,
“他真是被操坏了。”
这是最后的真话。
因此,布氏代表的是学院派的对立面,是一种流传于平民百姓的诗。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从来没有兴趣研究现代诗歌的百姓最喜爱他的诗。他的关于淫秽和酗酒的主题,邋遢、破旧的形象,对两性赤裸裸的描写……他的作品,更像是摇滚乐而不是诗歌。即使是南加州已故的名诗人罗宾逊•杰弗斯,也没有像布氏一样如此得到大众的认可。
我们不应因布氏的诗由于上述原因而排斥他。布氏的诗简单易懂,原汁原味地反映出人的私生活,并表现出布氏强烈的反叛主义。他的诗歌,在一段时期给了学院派一定的推动力。
布氏不认为诗歌有什么神圣之处,他一向认为诗歌的功能无非是把生活和感情真实地纪录下来。布氏选择了自由派诗,从不受格律的束缚。他不太注重技巧,亦毫不掩饰他粗暴的人格及秽言俚语——那恰是他每日的生活。布氏是洛城惟一用生活把诗剥得如此赤裸裸的诗人。
在布氏的诗里没有“美丽”,只有“下里巴人”的日复一日(day-to-day)的生活,如:
工厂工作:
轮胎坏了,在凌晨三点的康布顿(一个黑人区)。
那些东西使人们隔阂,
甚至更坏。
布氏似乎是个个人英雄主义者,与世界搏斗,与时间争斗,像在每一时刻都犯了杀人罪。
那种感觉
照在你身上
永远地,知道
你用过他所拥有的之后
就废弃了它。
请你打开报纸
看看 他的过去
以及
它所保证的
他的权力。
布氏有能力用粗俗的语言把他的生活写下来,从不自怜,也不悔恨。有人说布氏是自奥威尔(Orwell 1903-1950,英国作家,著有《野兽农场》Animal Farm)以后最佳的用目击者身份描写生活的诗人。布氏的诗,是酒神狄奥尼索斯式的艺术,而不是太阳神阿波罗式的。《老头儿的泥土》,就有这样的幽默感。布氏没有完成正规的教育,更没哈佛资格。一个穷鬼挣扎往上爬的惟一方式,就是实话实说(Tell it like it is)。他比金斯堡老实。他的作品在瑞典、德国特别吃香,就是因为他有北欧人沉静的心态。他讽刺天堂美国,也给资产阶级人士对比穷鬼生活的满足感。
布氏对酒鬼生活的描写,使我们了解到酒鬼的另一面。酒鬼不是一个拦着你的去路,向你要一块钱的黑人墨西哥人的代名词,相反地,以布氏的观点,葡萄酒在西方文化中的价值是值得歌颂的。荷马曾用过“酒暗海”(wine dark sea)一词;没有酒就没有古希腊的辉煌文化;恺撒大帝也爱面包加酒;甚至连基督•耶酥和他的族人也喝很多的酒。酒还象征着主耶酥的血,因而带有宗教和神秘的意味。因此布氏认为酒是值得赞美的。
布氏是一个下层人,住在洛城的圣巴的卢区,这是一个比好莱坞区更糟的区。他简陋的房子里只有一破床、一椅、一风扇、一个电视,外加三两个杯子一瓶酒。他不是为人师表的人,是一个道地的美国自力更生的孤立主义者,他是反师道的,常讽刺嬉皮士受了印度宗教的影响(认为每人应有个精神老师,他们到处寻找老师,追求精神满足,其实那些嬉皮士是追求满足他们的享乐主义而已。)
布氏在后期,收入很不错了,找了一个女人琳达为妻,买了一辆BMW,常日到好莱坞喝酒鬼混。酒吧里的人看着他说:“你有一张空空的脸(You have an empty face)。”他则回答说:“我六十岁了,比你们中的任何人都接近死亡。”他在酒吧一坐下就马上要酒。布氏不只是个存在主义者。如果说奥威尔还仅仅写的是没有财产的阶层的人物的话,布氏写的则是更低层的,既没有文化又没有道德和自尊心的人物。很多人说布氏是个仇恨人类的人,但是布氏的一个女友却说并非如此。她说布氏只是想隐居。她说只要你是他的朋友,他为你什么都肯做。
由此看来,布氏倒是一个美式豪侠了,也许这就是一般的美国佬的真实面目。
布氏生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萧条时期,终在洛杉矶沦为酒鬼。洛衫矶是西方第二大城市,也是美国领土向西发展的最后一站,不只是在政治、经济上错踪复杂,在文化上洛城也是一个包容了异教、邪教和诺斯替教的城市,有如第二世纪的亚历山大。在布氏眼里,看到了劣神统治的瓦砾。
法国当代后现代主义的社会学家布希亚(Baudrillard)在加州洛衫矶分校时,看到了洛城、拉斯维加斯和整个美国都已发展成后现代(Post-Modern)的城市和国家。酒鬼诗人布考斯基(他是一个边缘诗人,我们不能说他是个后现代主义者)也同样看到洛衫矶这个伟大的城市有着亚历山大第二的命运。他的诗歌表现出来的冷静,像海明威死前写的《老人与海》一样,布氏成了当今文坛的一个偶像。美国文化已由一元转为多元,但现在又有学者像解构主义的文艺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Haroad Bloom)一样,极力反对多元化。布氏的死,预示着物极必反,美国文化将趋向保守而走回古典主义、形式主义和经典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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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以為布考斯基鼓勵讀者口出穢言、抽菸、喝酒、吸毒、一夜情、嫖妓、性侵害甚至殺人放火,因為文以載道的?h文化儒教思考模式在布考斯基的文章裡是絕對無法比照辦理的。書中所有看似?y七八糟的短篇故事只是描繪出最未經修飾的生活,或是未經修飾的幻想,不鼓勵也不反對,只存在著誠懇而不矯情的寫?。
你或許與其書中所描述的污穢低層生活格格不入,甚至深感厭?海?珔s在你抬頭深呼吸嘆口氣後,仍然會不由自主地繼續探索這一篇篇的奇幻冒險故事。
作者簡介
查理布考斯基(Charles Bukowski 1920~1994)
生於德國。父親是美國軍人,母親是有著波蘭血統的德國人,兩歲時隨父母搬到美國。他有一段很不愉快的童年:沒有朋友,常遭父親毆打,十三歲就學會了喝酒。
一九三九年,他在洛杉磯市立學院研讀英文與新聞學的時候,美國正逢景氣谷頂,他在失望之餘,先後到了紐約、費城,過著流浪式的社會邊緣人生活。整天無所事事,喝酒、賭馬、找妓女、打零工。
另一方面,他也開始嘗試寫作,二十四歲時出版了第一本小說,但卻不被當時的讀者所接受。挫敗之餘,他停止了寫作,開始長達十年放浪形骸、荒佚無度的日子。終於,一次嚴重的胃出血,在鬼門關前走了一遭後,他重新開始提筆寫作,也在郵局找到一個固定的工作。 到了八○年代,他的作品逐?u受到重視。雖然仍不受文學殿堂所接受,但在歐洲卻擁有?V大的讀者群,僅在德國就狂銷了220萬冊以上,也被翻譯成多種語言,有希臘文、德文、法文、葡萄牙文……等,被喻為美國當代最偉大的寫?作家之一。
一九八七年,好萊塢將他的作品改拍成電影「Barfly」(夜夜買醉的男人),獲得很不錯的票房,影評界一直認為布考斯基替美國娛樂圈開啟了一個全新的視野。一九九四年,布考斯基死於白血病。留下了32本詩集、5本短篇小說集與4本長篇小說。
布考斯基/打炮机器(上)
着/查理.布考斯基
编按:布考斯基是美国知名的当代写实作家,曾被《时代杂志》封为「无赖的桂冠诗人」,他书中粗鲁不堪的文本,散发酒气、性爱、放纵、愤怒、讽刺……,让欧洲大陆千万读者为之着迷。正文摘自布考斯基作品《镇上最美丽的女人》中的精采短篇以飨读者。
※ ※ ※
在东尼酒吧,一个炎热的晚上,根本不会想到打炮。只想喝冰啤酒。东尼为我与印第安麦克倒了几杯啤酒,麦克拿出钱来。我让他请第一轮。东尼收了钱,很无聊,环顾四周----其他五、六个酒客瞪着自己的啤酒。都是笨蛋。於是东尼走到我们这里。
「有什麽新鲜事,东尼?」我问。
「嗯,狗屎。」东尼说。
「那不新鲜。」
「狗屎。」东尼说。
「嗯,狗屎。」印第安麦克说。
我们喝我们的啤酒。
「你觉得月亮怎麽样?」我问东尼。
「狗屎。」东尼说。
「对啊!」印第安麦克说:「一个人在地球上是混蛋,上了月球也是混蛋。没有差别。」
「有人说火星上可能没有生命。」我说。
「所以呢?」东尼问。
「啊!狗屎,」我说:「再来两杯啤酒。」
东尼把啤酒滑过来,然後过来收钱,放入收银机,又走回来。「狗屎,真热。我就像用过的卫生棉一样,还是死了算了。」
「人死了会去哪里,东尼?」
「狗屎,谁在乎?」
「你不相信灵魂吗?」
「更大的狗屎!」
我们喝啤酒,思索啤酒。
「喂,」我说:「我要去小便。」
我走到厕所,一如往常,猫头鹰彼特在那里。
我拿出来开始小便。
「你的老二真小。」他告诉我。
「我小便或冥想时是很小。但我可算是超级伸缩型。当我准备行动时,现在的每一寸相当於六寸。」
「希望你没骗我,因为我只看到了两寸。」
「我只是露出头来。」
「我给你一块钱,让我吸你的老二。」
「那实在不够多。」
「你露出来的不只是头。你全都露出来了。」
「去你的,彼特。」
「等你花完啤酒钱後再回来。」
我走出去了。
「再来两杯。」我点了酒。
东尼弄完了之後,又加入我们。
「好热,我快要发疯了。」他说。
「热让你显露真面目。」我告诉东尼。
「慢着!你说我是疯子?」
「我们都是疯子,但这是一个秘密。」
「好吧!就算你的鬼话是实话,地球上又有多少清醒的人?有吗?」
「有几个。」
「有多少?」
「在这数十亿人之中?」
「对,对。」
「我想有五、六个吧!」
「五、六个?」印第安麦克说:「嗯,吸我的老二!」
「听着,」东尼说:「你怎麽知道我是疯子?我们这样怎麽混得下去?」
「因为我们都疯了,只有几个人能控制我们,太少了,所以他们就让我们乱搞。当前也只好如此。本来我以为他们会迁移到外层空间,然後摧毁我们。但现在我知道疯子也控制了宇宙。」
「你怎麽知道?」
「因为他们在月球上插了一面美国国旗。」
「假如俄国人在月球上插了一面俄国国旗呢?」
「没有两样。」我说。
「所以你一视同仁?」东尼问。
「我对任何疯狂都一视同仁。」
我们安静下来,继续喝酒。东尼也为自己倒了威士忌。他可以这样,因为他是酒吧老板。
「天啊!真热。」东尼说。
「狗屎,对啊!」印第安麦克说。
然後东尼开始说话。「疯狂,」东尼说:「你知道吗?当前有一件非常疯狂的事情正在发生!」
「当然。」我说。
「不,不,不……我是说就在我这里!」
「是吗?」
「对,真是疯狂,有时候我也会害怕。」
「说说看,东尼。」我说,随时准备聆听他人的狗屎。
东尼靠得更近一点。「我知道有个家伙拥有一架打炮机器。不是你在广告上看到的什麽疯狂性爱机器,什麽热水瓶加上可更换的牛肉阴道等胡说八道。这家伙真的做出来了。一个德国科学家,我们得到了他,我的意思是我们的政府。比俄国政府抢先了一步。现在要小声一点。」
「当然,东尼,当然……」
「冯布拉希利兹。我们的政府希望他能研究宇宙。不行。这是一个聪明的老家伙,但他一心只想要做这个打炮机器。他也自认是个艺术家,有时自称米开朗基罗……他们给他一个月五百块退休金,让他能好好活着,不被送入精神病院。他们监视他一阵子,然後感受有点无聊或忘记了,但退休金支票还是继续寄来,每个月偶尔会有个干员来找他谈个十几二十分钟,写份报告说他仍然精神失常,然後就走了。所以他就到处晃荡,拖着这个红色的大箱子。一晚他来到这里开始喝酒。告诉我他只是个疲倦的老人,需要一个安静的地点来进行他的研究。我一直敷衍他。这里有许多疯子出入,你知道的。」
「对啊!」我说。
「然後,老兄,他越来越醉,就对我倾吐一番。他设计了一个女机器人,能够让男人尝到最爽快的打炮经验,远超过世上任何女人!而且没有卫生棉,没有狗屎,没有争吵!」
「我一辈子都在查找这样的女人。」我说。
东尼笑了。「每个男人都在找。当然我以为他疯了,直到一晚我打烊後,与他一起到他的住处,他从红色箱子中拿出了打炮机器。」
「然後呢?」
「就像是让你在死前就上了天堂。」
「让我来猜猜接下来的故事。」我说。
「请猜。」
「冯布拉希利兹与他的打炮机器现在就在你的楼上。」
「嗯哼。」东尼说。
「要多少钱?」
「一次二十块。」
「干!一个机器要二十块?」
「它的能力可媲美造物主,等着瞧。」
「猫头鹰彼特只要一块钱就愿意吸我的老二。」
「猫头鹰彼特还不赖,但他可比不上这个奇妙的创造物。」
我拿出了二十块。
「请帮帮忙,东尼,如果这是什麽热天的恶作剧,你就会失去一个最好的客人!」
「如你刚才说的,我们都疯了。由你来决定吧!」
「好。」我说。
「好,」印第安麦克说:「这是我的二十块。」
「我只抽五成,你们要知道。其余都归冯布拉希利兹。每月五百块的退休金是无法应付通货膨胀与税的,而且他的酒喝得很凶。」
「让我们去试试吧!」我说:「你收了四十块。这个不同凡响的打炮机器到底在哪里?」
东尼打开酒吧的一个隔间,说:「穿过这里,走上後面的楼梯,走上去敲门说:『东尼送我们来的。』」
「哪一个门?」
「六十九号门。」
「喔!妈的,当然!」我说:「还会是哪个门?」
我们查找了楼梯,走上去。「东尼不择手段想要耍我们。」我说。
我们走着,那里有一个写着「69」号的门。
我敲了敲:「东尼送我们来的。」
「啊!请进,各位先生!」
眼前这一位看起来是个变态老色鬼,手上拿着一杯烈酒,戴着老花眼镜。就像以前的老电影,他有一位访客,一个年轻的小东西,几乎太年轻了,看起来让人同时感受到脆弱与健康。
她双腿交叉,呈现精采的片段:丝袜膝盖,丝袜大腿,还有丝袜结束之处,一点点肌肤的开始。她完全是美臀与丰胸,丝袜美腿,清澈带着笑意的蓝眼……
「各位先生,这是我的女儿唐雅……」
「什麽?」
「啊!我知道,我这麽老……但就像是黑人老二都很大的传说,也有德国老头永远停不住打炮的传说。你们尽管相信你们想要相信的。但这是我的女儿唐雅……」
「嗨,帅哥们。」她笑着说。
这时候我们都看到一扇门,上面的名称是:打炮机器储藏室。
他喝掉了手上的酒。
「所以……你们是为了最爽的打炮而来的,对不对?」
「爹地!」唐雅说:「你总是要这样粗鲁吗?」
唐雅交换了双腿,这次抬得比较高,我差点就要射了。
老教授又喝完了一杯酒,站起来走到「打炮机器储藏室」的门。他转身对我们微笑,然後慢慢打开那扇门。他走进去,推着一样东西出来,看起来很像一张有轮子的医院病床。
这真是光秃秃的一堆金属。
老教授把这个鬼东西推到我们面前,然後开始哼着一首烂调子,也许是什麽德国歌。
这堆金属中间有一个洞。老教授手中拿着一罐润滑油,伸入那个洞,开始挤出许多油。同时还是哼着那首疯狂的德国调子。
他继续加油,然後回头说:「不错吧?」然後又继续开始工作,加上更多的油。
印第安麦克看着我,想要笑一笑,然後说:「该死……我们又被耍了!」
「是啊!」我说:「就算我好像已经五年没搞,我宁愿被天打雷劈也不愿意把老二伸进那个金属洞里!」
冯布拉希利兹笑了。他走到酒柜,又找出一瓶烈酒,倒了满满一杯,面对我们坐下。
「当我们德国人知道快要打输了,包围越来越紧----直到柏林的最後一战----这时候我们知道战争有了新的面貌----真正的战争是谁能抢到最多的德国科学家。如果俄国或美国抢到最多的德国科学家----谁就能够先登陆月球,登陆火星……一切都第一名。嗯,我不知道在数量上或科学家的脑力质量上,後来到底谁获胜。我只知道美国人先抢到了我,把我用一辆车载走,给我一杯酒,用一把枪顶着我的脑袋,做出承诺,说出疯言疯语。我什麽都签了……」
「好吧!」我说:「历史说够了。但我还是不愿意把我的老二,我可怜的小老二伸入那堆金属或什麽鬼的!希特勒真是一个疯子才会收容你。我真希望是俄国佬先抢到你!我要拿回我的二十块!」
冯布拉希利兹笑了。「嘻嘻嘻嘻嘻嘻……这只是我的一个小玩笑,嗯?嘻嘻嘻嘻嘻嘻!」
他把那堆金属推回壁橱,关上门。「啊!嘻嘻嘻嘻!」又喝了一些酒。
冯布拉希利兹又倒了一杯酒。他真的喝得很凶。「各位先生,我是一位艺术家与发明家!我的打炮机器其实是我的女儿,唐雅……」
「又是什麽小笑话吗,冯?」我问。
「不开玩笑!唐雅!过去坐在这位先生大腿上!」
唐雅笑了,站起来,走过来坐在我的大腿上。一个打炮机器?我真不相信!她的皮肤就是皮肤,至少看起来如此。我们接吻时,她的舌头滑进我嘴里,这不是机器----她的每一个动作都不一样,都配合我的需要。
我忙碌起来,把她的衣裳从胸部扯下,努力脱下她的内裤,我好几年都没有这麽火热,然後我们纠缠在一起;我们不知如何都站了起来----我站着上了她,我的手抚摸她柔顺的金色长发,使她的头往後仰,我伸手向後,拉开她的屁眼,同时我冲刺着,她到了高潮----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抽搐,於是我也加入了。
这是我有过最爽的一次打炮!
唐雅走进浴室,梳理冲洗乾净,我想是为了印第安麦克吧!
「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冯布拉希利兹很严肃地说。
他说得一点也没错。
然後唐雅走出来,又坐到我的大腿上。
「不!不!唐雅!现在轮到另一个人了!你才刚搞过这一个!」
她似乎没有听见。就算她是个打炮机器,这也很奇怪,因为我向来就不是个很好的爱人。
「你爱我吗?」她问。
「是的。」
「我爱你。我好快乐。而且……我不应该是活着的。你知道的,对不对?」
「我爱你,唐雅。我只知道这个。」
「天杀的!」老头叫道:「干他妈的这个打炮机器!」他走到一个侧面漆着「唐雅」的盒子旁边。有一些电线从盒子露出来;盒子上有转钮,跳动的指针,与许多五颜六色的闪动灯泡,发出滴答的声响……冯布拉希利兹是我所见过最疯狂的皮条客。他玩弄那些转钮,然後望着唐雅:
「二十五年!花了几乎一辈子时间建造你!我甚至瞒着希特勒!现在……你却想要变成一只平凡的母狗!」
「我不是二十五,」唐雅说:「我是二十四。」
「你看!你看!就像一只母狗!」
他回去拨弄转钮。
「你擦了不一样的口红。」我对唐雅说。
「你喜欢吗?」
「喔!喜欢!」
她靠过来吻我。
冯布拉希利兹继续拨弄转钮。我觉得他会占上风。
冯布拉希利兹转身对印第安麦克说:「只是机器出了一点小问题。相信我,一分钟就可以修好,嗯?」
「希望如此,」印第安麦克说:「我有一根十四寸要使用,还出了二十块。」
「我爱你,」唐雅告诉我:「我永远不要再搞另一个男人了。如果我无法拥有你,我就不要任何人。」
「我会原谅你的,唐雅,不管你做了什麽事。」
老教授真的发火了。他继续转动那些转钮,但是什麽都没有发生。「唐雅!现在你应该去干另一个男人!我已经……很累了……必须再喝一点酒……去睡点觉……唐雅……」
「啊!」唐雅说:「你这个烂老鬼!你和你的烈酒,然後整晚都要吸吮我的乳头,我根本无法睡觉!而且你根本硬不起来!真是令人作恶!」
「什麽?」
「我说,你根本硬不起来!」
「你,唐雅,会付出代价的!你是我创造出来的,你是我的,我不是你的!」
他继续转动那些神奇的转钮。我说的是机器上的转钮。他很生气,但可以看得出来,他的愤怒带来一种活力。「等一下,麦克,我只需要调整这些电子器材!等一下!有个地方短路!我看见了!」
他跳了起来。这个从俄国被救回来的老家伙。
他看着印第安麦克。「搞定了!机器已经修好了!去玩吧!」
他走过去拿起酒瓶,又倒了满满一杯,坐下来看着。
唐雅离开我的膝盖,往印第安麦克走过去。我看着唐雅与印第安麦克拥抱。
唐雅把印第安麦克的拉链拉下,掏出他的老二,这家伙的老二真是太大了!他说有十四寸,但看起来超过二十寸。
唐雅开始用双手抚摸麦克的老二。
他发出荣耀的呻吟。
然後,她把整个老二从他身体一把扯下,甩到一旁。
我看着这玩意像发疯的香肠一样在地毯上滚动,流出一丝可悲的血。它滚到墙边,然後停在那里,就像一个有头无腿的东西,无处可去……真的是如此。
接下来是睾丸飞到空中。很沈重,很有弹性的一幕。它们落在地毯中央,不知道该怎麽办,只能流血。
於是它们就流血。
冯布拉希利兹,这位美俄争夺的英雄人物瞪着剩下来的印第安麦克,我的啤酒老友,血红地躺在地板上,飘浮在中间----冯布拉希利兹落跑了,他冲下了楼梯……
六十九号房什麽事都干过,除了这一桩。
这时我问她:「唐雅,条子很快就会来了。我们是否应该用这房间号码来纪念我们的爱?」
「当然,我的爱!」
我们做了,时间刚好来得及,然後笨条子就冲了进来。
其中一个俯身观察,宣布印第安麦克已经死亡。由於冯布拉希利兹算是美国政府的财产,所以来了很多人----各种鸟不拉鸡的官员----消防员、记者、警察、发明家、CIA、FBI,还有各种各样的人渣。
唐雅过来坐在我大腿上。「现在他们会杀了我。请不要悲伤。」
我没有回答。
冯布拉希利兹开始尖叫,指着唐雅:「我告诉你们,各位先生,她没有任何感受!我隐瞒了希特勒!我告诉你们,这只不过是个机器!」
他们只是站在那里。没有人相信冯布拉希利兹。
这只是他们前所未见最美丽的机器,或一个女人。
「狗屎!你们这些笨蛋!每个女人都是一个打炮机器,你们看不出来吗?她们献身给出价最高的人!根本没有什麽爱情!那只是个神话,就像圣诞节!」
他们还是不相信。
「这只是一个机器!别怕,瞧!」
冯布拉希利兹抓住唐雅的一条手臂,从她身体扯了下来。
里面----她肩膀的洞里面----可以清楚看到----里面只有线路与管子----线圈与流动的东西----还有一些有点像血的东西。
我看着唐雅站在那里,线圈从她肩膀露出来,本来那里有一条手臂。她望着我:
「为了我!请你不要太悲伤。」
我看着他们一拥而上,又撕又扯,还有强暴。
我无计可施,把头放入双腿之间开始哭泣……
还有,印第安麦克始终没享受到他的二十块。
几个月过去了。我从来没有回到酒吧。举行了一次审判,但政府赦免了冯布拉希利兹与他的机器。我搬到另一个镇。很远。一晚我坐在理发店,拿起一本色情杂志。上面有一个广告:「吹起你自己的美眉!二十九块九毛五。橡皮质料,非常耐用。附赠铁链与鞭子、比基尼、胸罩、内裤、两顶假发、口红与一小瓶爱情润滑液。冯布拉希利兹公司。」
我寄出了汇票。麻萨诸塞州的一个信箱号码。他也搬家了。
三周後包裹寄来了。很令人难为情,因为我没有打气筒。当我感到性欲高涨时,我把它拿出来,必须带到角落的加油站用他们的打气管。
充起气时看起来比较好。很大的咪咪,很大的屁股。
「你这是什麽,老兄?」加油站工人问我。
「听着,老兄,我只是要借一点空气。我不是常在这里加油吗?」
「好,没问题,你可以打气。我只是很好奇你这是什麽玩意……」
「别好奇了!」我说。
「老天!看看这对咪咪!」
「我是在看,混蛋!」
我留他在那里流口水,把她扛上肩膀,回到我的住处。我带她到卧室。
最重要的问题还有待解答。
我打开她的双脚,查找某种开口。
冯布拉希利兹还是宝刀未老。
我爬上去,开始亲吻那橡皮嘴唇。我偶尔会摸摸那两个巨大的乳房,吸吮一下。我把她戴上黄色的假发,然後把润滑液涂满我的老二。不需要很多润滑液。他好像寄来了一年的用量。我热情亲吻她的耳後,把手指伸入她的屁眼,继续抽动。然後我跳下来,把她的手用铁链绑在身後,有一个小锁与钥匙。然後我用皮鞭好好抽打她一顿。
天啊!我真的是疯了,我想。
然後我把她翻过来,又插了进去。一直冲刺。老实说,实在有点无聊。我想象公狗在搞母猫;我想象两个人从帝国大厦跳下来,在空中打炮。我想象一个大如章鱼的--,朝我爬来,又湿又黏,渴望高潮。我回忆我所见过的所有内裤、膝盖、腿、乳头、阴道。这个橡皮在流汗;我也在流汗。
「我爱你,亲爱的!」我对她的一只橡皮耳朵低语。
我很不愿意承认,但我强迫自己射精在这个烂橡皮中。这根本无法与唐雅相比。
我拿出剃刀,把这玩意切成碎片,与啤酒罐一起丢掉。
美国有多少人买了这些笨玩意?你在美国任何街道上逛十分钟,就会遇到几十个打炮机器----唯一的差别是他们假装自己是人。
可怜的印第安麦克,那二十寸的死老二。
那麽多可怜的印第安麦克。那麽多宇宙探险家。那麽多越南与华盛顿娼妓。
可怜的唐雅,她的肚子是猪的肚子,血管是狗的血管。她很少拉屎小便,她只会打炮----心脏、声音与舌头都是借用的----当时世上大概只有十七次器官移植。冯布拉希利兹真是领先时代。
可怜的唐雅,她只需要一点点食物----大多是便宜的奶酪与匍萄乾。她一点也不想要金钱财产或大汽车豪华房屋。她从来没读过晚报。一点也不想要彩色电视、新帽子、雨鞋,与其他叁姑六婆在後院说闲话;她也一点都不想要什麽医生老公、银行家老公、政客老公或警察老公。
加油站工人常问我:「喂,你上次带来这里打气的那玩意怎麽样了?」
但现在他不会问了。我换了一家加油站。我甚至不去那家理发店了,那家有冯布拉希利兹橡皮娃子广告色情杂志的理发店。我想要忘掉一切。
你还能怎麽样?
酒吧已經打烊,他們必須走路回公寓,於是看到了它在那裡——一輛靈柩車開到街對面的醫院。
「我想今晚就是了,」東尼說:「我可以感覺到,真的可以!」
「今晚是什麼?」比爾問。
「聽著,」東尼說:「我們現在已經很清楚他們的作法。讓我們去弄一個?恚」芩?模∧銐蚰憜幔俊?
「搞什麼?你以為我沒膽,因為我被那個矮水手揍了一頓?」
「我沒有這麼說,比爾。」
「你才是膽小鬼!我很容易就可以擺平你……」
「我知道。我不是說那個。我是說,讓我們去弄一個屍體?恚?皇呛猛妗!?
「狗屎!讓我們去弄十個屍體!」
「慢著,你喝醉了。讓我們等一等。我們知道他們的作法。我們每天晚上都看得到。」
「你就沒醉嗎?你如果沒醉就根本沒有這個膽子!」
「安靜!看!他們?砹恕K麄兡昧藢企w出?怼?蓱z的傢伙。看那床單罩著他的頭。真可悲。」
「我是在看。是很可悲……」
「好,我們知道他們的習慣:如果只是一個屍體,他們就?G上車,點燃香菸開走。但如果有兩個屍體,他們懶得鎖上車門。他們真的很酷。這根本不算什麼。如果有兩個屍體,他們就把屍體留在車子後面,然後再去推另一個屍體,再一起送上車。我們已經觀察了多少天?」
「我不知道,」比爾說:「至少六十天吧!」
「好,現在那裡有一個屍體。如果他們回去搬另一個——那屍體就是我們的了。你準備好趁他們回去時偷過?韱幔俊?
「我準備好了!我的膽子比你多一倍!」
「好,等著瞧。一分鐘後就知道了……喔,他們走了!他們要去搬另一個屍體!」東尼說:「你?韱幔俊?
「?戆桑 贡葼栒f。
他們衝到對街,抓住屍體的頭與腳。東尼抓住頭,那個可悲的頭緊緊包在床單中,比爾抓住腳。
然後他們衝過街道,屍體的純白色床單順勢飄動——有時候可以看到一個腳踝、一個手肘、一段大腿。他們衝上公寓大樓前面的樓梯,?淼酱箝T,比爾說:「老天爺,誰拿了鑰匙?喂,我害怕了!」
「我們沒有多少時間!那些混蛋不久就會發現少了一個屍體!把他?G到搖椅上!快!我要趕快找到該死的鑰匙!」
他們把屍體?G到搖椅上。它在月光下的搖椅中?砘財[盪。
「我們能不能把屍體送回去?」比爾問:「老天爺發發慈悲,聖母瑪??啠?覀兡懿荒馨褜企w送回去?」
「沒時間!太遲了!他們會看到我們。喂!等一下!」東尼叫道:「我找到鑰匙了!」
「謝謝老天爺!」
他們打開了門,抓起搖椅上的東西,帶著衝上樓梯。東尼的房間最靠近。就在二樓。屍體在走廊?壁與欄杆間碰碰撞撞的。
然後他們?淼綎|尼的門口,東尼尋找鑰匙時把屍體放下?怼K麄兇蜷_了房門,把屍體放上床,然後去冰箱拿出東尼的一加?隽畠r葡萄酒,兩個人都喝了一大杯,然後又倒了一杯,回到臥室,坐下?硗?鴮企w。
「你想有沒有人看到我們?」比爾問。
「如果有,我想警察現在就上門了。」
「你想他們會不會搜索附近地區?」
「怎麼搜索?這麼晚挨家挨戶敲門問:『你們有屍體嗎?』」
「狗屎,我想你說得對。」
「我當然說得對,」東尼說:「但我還是想要知道,那兩個傢伙發現屍體不見時的感覺。一定很好玩。」
「對,」比爾說:「一定的。」
「不管好不好玩,屍體在我們手上了。他就在那裡,就在床上。」
他們看著床單下的那東西,又喝了一杯。
「我想知道他死了多久?」
「我想沒有很久。」
「不知道屍體什麼時候才會僵硬?什麼時候才會發臭?」
「我想要一段時間才會僵硬,」東尼說:「但他大概很快就會發臭,就像洗碗檯裡的垃圾。我想要到停屍間才會抽掉血液。」
所以,這兩個醉?h,他們繼續喝酒;有時候甚至忘記了屍體,他們語無?次地談著含混?碎的事情。然後又回到了屍體。
屍體還在那裡。
「我們要怎麼處理他?」比爾問。
「等他僵硬後,就把他立在壁櫥中。我們搬運時感覺還很軟。也許才死了半個小時左右。」
「好吧!我們把他立在壁櫥裡。等他開始發臭時,我們要怎麼辦?」
「我還沒有想到這部分。」東尼說。
「想一想。」比爾說,又倒了一杯。
東尼試著去想。「你知道,我們可能會因為這個坐牢。萬一我們被逮到的話。」
「當然,所以呢?」
「我想我們犯了一個錯誤,但已經太遲了。」
「太遲了。」比爾說。
「所以,」東尼說,又倒了一大杯。「如果我們要留下這屍體,我們也許該瞧瞧他。」
「瞧瞧他?」
「對,瞧瞧他。」
「你夠膽量嗎?」比爾問。「我不知道。」
「你害怕嗎?」
「當然。沒受過這種訓練。」東尼說。
「好吧!你拉起床單,」比爾說:「但是先給我倒一杯。倒?M我的杯子,然後拉起床單。」
「好的。」東尼說。
他倒?M了比爾的杯子,然後走過去。
「好吧!」東尼說:「?戆桑 ?
東尼把床單?膶企w身上拉起?怼K?]著眼睛。
「老天爺!」比爾說:「是一個女人!一個年輕的女人!」
東尼睜開眼睛。「對,曾經很年輕。基督,看看那頭金色長髮,一直到她的屁股。但她已經死了!很可怕地死了,永遠死了。真是太可惜了!我不懂。」
「你想她多大?」
「我覺得她看起?頉]有死。」比爾說。
「她死了。」
「但看看那對乳房!那雙大腿!那個洞洞!看起?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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