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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 看片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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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7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爱至上》是一部浪漫喜剧片,里面有许多堕入情网的角色,这些角色彼此都很相似,因为他们无不为情所扰。片中还有一个乐观的单身汉,他相信只要他飞到密尔沃基,走进街头酒吧,他就可以找到一个威斯康星州女孩,她会觉得他的英国口音非常可爱,并愿意与他共渡良宵。结果在影片中,他真的如愿以偿。
爱情大纲的瑕疵  
  本片由理查德·柯蒂斯编剧并导演,之前他还编写了三部里程碑式的喜剧剧本:《四个婚礼一个葬礼》、《诺丁山》以及《BJ单身日记》。而这次他为《真爱至上》编写的剧本所容纳的材料非常丰富,完全可以演绎成另外三个剧本。而该片唯一的瑕疵即源自这个优点:片中容纳了太多的角色、故事以及爱情片所特有的温暖色调,柯蒂斯似乎在审核爱情情境电影中的必备细节,不想遗漏任何场面。该片长达129分钟,给人感觉就像是由美食大餐演变成的吃热狗大赛。  
  我本来可以尝试概括出这一系列爱情故事的大纲,不过这样做太疯狂了。也许我可以评论一下该片的全明星阵容,打头的就是休·格兰特,你知道吗?休·格兰特已经渐渐成长为一个优秀的喜剧演员。他变得和克里斯托弗·沃肯(Christopher Walken)以及威廉姆斯·麦克(William Macy)一样,观众只要看到他们出现在屏幕上,就会露出会心的笑容。他的魅力在于他可以让自己看上去充满困惑,而他这次扮演英国首相表现得非常自信,把握角色也恰到好处。
角色的分之众多  
  艾玛·汤普森扮演他的妹妹,以她平淡中带点嘲弄的风格饰演这个角色。阿兰·瑞克曼扮演她的骗子丈夫,劳拉·琳尼饰演他的助手,害羞的她不肯承认她喜欢同事卡尔, 而畏缩的卡尔同样也不敢承认自己喜欢她,因此你可以看到故事交错、分支众多。  
  休·格兰特扮演的英国首相上班的第一天场景是这样的:当他跨入唐宁街10号,走进首相办公室后,娜塔丽(由玛蒂·麦克卡森扮演)为他端来了茶和饼干,于是这个全国最受欢迎的钻石王老五突然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这个漂亮的茶水侍应生。他对他自己说,“哦,不,如果我爱上她,就有大麻烦了。” 他虽然很想按他的主观愿望行事,可是他清楚地知道他的国民对此还有投票权。  
  在这些可爱的角色之间游走的是个名叫Billy Mack的过气摇滚明星,由比尔·奈伊扮演恰到好处。因为奈伊的脸看上去就好像是警醒年青人的一块告示牌:如果你坚持要做一个不循规蹈矩的好男孩,将来的你就是这个样子。
  Billy Mack曾经录制了一盒非常成功的圣诞专辑,可是后来他的成绩每况愈下。他靠在脱口秀之类的节目上频频露面,以掩饰自己过气的现实。在片中有人告诉他圣诞节应该和他自己爱的人一起渡过时,他说,“当我年青的时候,我又贪婪又愚蠢,现在我一个朋友也没有,满脸皱纹、孤单一人。”这些话增添了他的角色魅力,在电影的片尾,当他坦诚自己生命中第一次真正的感动时,更是抢了整部影片的风头。  
  现在看下片中还有哪些人。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 Thornton在片中饰演美国总统,这位总统很好地结合了克林顿总统的好色特点以及布什总统道德上的自满。当这位总统发表演讲告诉英国人说美国比英国好;美国比英国强;美国人将会做一切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情,英国人最好对这一切习惯,并处之泰然后,休·格兰特扮演的英国首相适时登上讲台,发表了比他原本想要说的更为尖刻的演说,因为他无意中瞥见那位总统正在调戏那个漂亮的女侍应生。
一般好片都不太长
  影片中有如下不可避免的场景,诸如学校假日音乐会、办公室聚会、家庭聚餐以及所有的意外碰面,不管是带来好运的还是坏运的。理查德·柯蒂斯在他的喜剧电影中总要加点悲伤的色彩(就像《四个婚礼一个葬礼》中的葬礼场景),在处理人物关系上他也总能发掘出那种真正的辛辣嘲讽意味。如片中新丧偶的鳏夫(连恩·尼森饰演)和他妻子带来的孩子之间的关系。他们俩的对话和影片《一个男孩》一样包含有趣的内容。  
  该片必须在这些角色中不断转换,以保持这些浪漫故事的真实性。但有一对例外,那就是扮演英国作家的柯林·费尔斯和他的葡萄牙侍女之间的无言浪漫恋情,似乎他们完全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和整部片子没有紧密关联。而且表述他们浪漫恋情的其中一个场景:作家的手稿被风吹落湖中,她跳入湖中挽救手稿,似乎与片中其它恋情的标准也不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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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7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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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7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发生在遥远的未来,当时的英国正处于冷酷的极权统治之下,特权等级无情剥削贫困劳动阶层,同时以暴力压制此起彼伏的革命。
  女主角艾菲(娜塔莉?波曼饰)是一名普通的女工,某次遭受匪徒袭击,千钧一发时刻被一个蒙面人解救,这个神秘英雄正是被人匿称为“V”的革命者。V(雨果?维文饰)是个沉静、知识型的侠客,以对抗极权为己任,希望能以地下革命手段,拯救整个英国被剥削受压迫的劳动人民。
  V的革命行动建基于前英国革命英雄盖?福克斯(Guy Fawkes)的精神上,这个传奇人物曾于1605年的11月5日策动一个地下革命行动,以推翻当时的暴君詹姆士一世,但行动之前,他已被发现于国议会地底隧道藏了三十六桶炸药,随即被逮捕并被施以绞刑。
  V誓要完成福克斯未完的革命事业,在未来世界背起正义使命。承受救命恩情的艾菲对V的身份产生浓厚兴趣,并且随着与他的接近而逐渐揭开了V的真正身份,同时亦对自己的身份有了新的发现,并且开始明白自己与V原来注定在同一阵线,以对付未来社会的腐败强权……
【V字仇杀队】: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必然死亡 -红袖添饭

  以《骇客帝国》技惊全球的沃卓斯基兄弟再度出手,泡制这部同样以未来为背景的奇幻动作电影,这次他们提拔了《骇客帝国》系列的首席助理导演詹姆士?麦提格负责执导本片。其实本片的拍摄早在九十年代中期已开始酝酿,但沃卓斯基兄弟当时全力制作《骇客帝国》3部曲,十年过去,兄弟俩认为自己在导演中倾尽精力,故将导演重任交给了麦提格。
  《V怪客》改编自原名经典漫画,原作首现于81年一本叫《Warrior》的漫画月刊,一出即引起争议,原作由阿伦?摩亚及大卫?莱特合编,出版26期被迫停刊,五年后,两位作者在DC漫画支持下再续推出漫画,最终令其成为近代科幻漫画的经典之作。
  V一角由《骇客帝国》系列里的大反派雨果?维文饰演,之前在Matrix中他一直戴着墨镜,这次则要戴上面具,只凭声音演出。在片中饰演V的革命伴侣的是娜塔莉?波曼,她在片中被V所救,由一个女工成为反抗极权的革命份子。为了准备演好片中角色,娜塔莉?波曼搜集了多本参考书目,包括一本六七十年代美国激进份子劫狱行动书籍《The Weather Underground》,以及一本有关1605盖?福克斯革命行动纪录《Faith and Treason》。
  娜塔莉?波曼为了本片拍摄,甚至不惜剃光头发,这同样引来众多关注,在片中她扮演的角色由普通女工成为地下战士时,有一个剪掉头发的戏,这个片段要求一次成功,绝对没有NG的机会,故导演麦提格早已作好一切准备,并与发型师细致组织这个落发场面,不容出错机会。
  故事背景被设在未来伦敦,美术设计Owen Paterson的首要任务是要营造一个没有灵魂的未来伦敦市,他与服装设计Sammy Sheldon采用了灰白色为电影美术布景及服装的主调,而片中在极权统治下的社会,大多设施由电视频道到家具,都是同一款色,沉闷而单调。
  影片大多场景都在德国柏林的片厂拍摄,其中Stage 2片厂更是德国科幻电影《大都会》的拍摄场地,主角V的巢穴The Shadow Gallery就被设置在里。The Shadow Gallery大概位于今日圣保罗大教堂的地下,是个充满着秘道的革命地下总部。影片的V是个文化艺术的守护者,故他的藏身地点也藏有大量文化产品。例如毕加索等众多现代艺术品,布景设计师花了很多时间去搜购不同类型的经典作品,当然也付出了庞大的复制版权费。
  V的造型,首要是他的面具标志,由于在一次革命行动中被火烧伤,他被迫要戴上以16世纪英雄盖?福克斯样貌的面具,这个面具成为了他独特的标志。影片的面具造型沿袭漫画原着,导演麦提格不想借助CG特效,而采用基本的泥浆倒模效果制成,再配合灯光与摄影技巧去表达V的各种神态,主角雨果?维文躲在面具后演戏难度更高,他需要后期参与配音以传达V在面具后发声的更佳效果。
  V的战衣植根于16世纪,再结合现代剪裁,令外型看来有点后现代感。他的战袍内藏有六把飞刀,并有刀套附在内衣上。至于V每次行动完后必留下的红玫瑰,影片用到的玫瑰属于名贵的Grand Prix品种,道具部每日都有人新鲜采购,以确每日都有盛放的玫瑰可供拍摄之用。
  又一部根据经典漫画改编的动作科幻影片,《骇客帝国》原班人马参与制作,保证影片具有更加绚丽诡异的未来派风格,娜塔莉?波曼剪掉长发的演出也具有相当强的吸引力,所有一切都证明这会是一部值得一看的经典动作片。根据官方提供的资料,影片中有两个浩大场面尤其值得关注:
  2万2千块骨牌倒下场面震撼。这个场景具有非常震撼的效果,它的拍摄同样需要一次完成,负责堆砌骨牌的人员花了200个小时将骨牌砌好,整个过程令全体工作人员屏息静气,稍有风吹草动,如稍大的脚步或声浪,均会令努力前功尽废。
  500个V同时现身。影片中V的黑帽、黑袍的战客形象令敌人闻风丧胆,为了给敌人更具杀伤力的声势,地下军团均穿上V的装备,结果一场戏里就曾出现500个V的浩大场面,这与《骇客帝国》中无限复制的史密斯那场戏有异曲同工只妙。


本片改编自艾伦·摩尔(Alan Moore)的同名漫画,他曾创作了《巡夜人》和《绅士大联盟》等优秀的作品。原作创作于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其最先现于1981年一本叫Warrior漫画月刊。一出版就引起争议,出版26期被迫停刊。五年后,两位作者艾伦·摩尔和大卫·劳埃德在DC漫画的支持下再续漫画故事,最终使其成为近代科幻漫画的著名作品。《V字仇杀队》的原作者坦言作品受到当时英国极权保守的政治氛围所影响,寓言政府若跨越界线,随时会变成极权国家,会被人民所遗弃。



   



  然而,原作者的心意在影片中显然没有被很好的阐示,并且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影片将一个彻头彻尾的恐怖主义者塑造成了英雄形象,打着“正义”和“自由”的旗号,肆无忌惮的摧毁建筑,伤害平民,制造恐怖。影片中“V字仇杀队”在伦敦地铁里制造土制炸弹等镜头,使人们很自然联想起了伦敦地铁的恐怖袭击;而片中的一个角色说:“把这座建筑炸掉就可以改变这个世界”等台词让人无法不将此与“9·11”恐怖袭击联系起来。在当今世界,恐怖主义正在威胁着全人类的幸福和安全的时候,这样一部影片显然很不合时宜;而将一个酷似罪恶的人类垃圾——本·拉登的角色美化成英雄,也会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
  影片原定在2005年11月5日上映,但由于这些争议,一直到2006年2月的柏林电影节才正式首映。但面对种种非意,影片的其他主创人员却是坦然面对。制片人乔·西尔弗说:“这部电影中确实有一些‘烫手的山芋’,但它是好的、新鲜的。”娜塔莉·波特曼说,她希望这部电影能挑战人们的固有观念:“我想让人们重新考虑他们关于暴力的看法,以及对于正当与非正当的划分。”导演詹姆斯·麦克特格表示,他这部表现“炸弹袭击”的电影并不一定会受到所有人的欢迎:“它有争议性的内容,但我们每天的对话中也有这样的内容,每天的新闻里也在讨论恐怖主义,这样的内容进入艺术只是早晚的问题。”
  这部影片也许会得到国内一些标榜“正义”的所谓“热血青年”的青睐,但请注意,恐怖主义正在悄悄的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中国。巴基斯坦和约旦的惨案已经明确告诉了国人,恐怖主义者为了达到他们罪恶的目的,是不会在意受害的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的。在某些人幸灾乐祸的为恐怖主义叫好的同时,希望你们想想,当恐怖袭击降临在你们头上的时候,你还会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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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风情画,费里尼,1972年]
  每一个擅长以影像表达自我的人首先都是多梦的人。因为多梦,我们才有幸常常在他们的影像里看见梦中图景--而这也是电影的最大魅力之一。
  意大利导演费里尼1972年的影片《罗马风情画》,是他晚年的风格集大成之作,影片没有具体的演员,没有刻意的表演,整个罗马古城都纳入了大师的视野。摄影机多次地出现在画面里,镜头运动的节奏、视角、取景,这就是电影--电影本体的意义,这时候成为可以无限拓展的概念。
  关于罗马风情的影像画卷,在费里尼的表达里,无声而又缱绻,宛若梦境。偶尔他本人会出现在镜头里,惊扰了我们进入他的梦。我们看见他指挥着摄影机东突西进,像一个孤独的音乐指挥家,而他指挥的,是那影像的诗。

在《罗马风情画》中,罗马被费里尼表现得十分亲近,像儿时记忆中的马戏团一样,热闹有趣,风情万种:菜市场里高挂的一排排火腿、穿过大街的一群狗、露天大排档上快乐的罗马人民、男人的唾沫和女人撒娇的眼泪、罗马教皇公主、异国流浪汉、马戏团的小丑、妓女的裸胸和夸张的臀部……“罗马女人的屁股有那么大!”在男人们放肆的狂笑中,一座古老的城市被费里尼幽默地涂上了烟火脂粉。


 罗马是费里尼的理想城市。所有费里尼的电影,都或多或少地和罗马发生关系。早期他为罗西里尼编剧的《罗马,不设防的城市》,讲述的便是发生在罗马的抵抗运动,处女作《白酋长》讲述的是新婚夫妇到罗马度蜜月发生的故事,《生活的甜蜜》更是以罗马社会为背景,该片在获得戛纳大奖后甚至引发了世界性的“罗马热”……终于在1972年,费里尼将自己的“罗马情结”在《罗马风情画》(Fellini’sRome)开场中和盘托出:
    “从小,罗马就在我的记忆中。神父指着一条满是鹅卵石的小溪告诉还是孩子的我们:记住,凯撒就是越过这条河征服罗马的。从那时起,罗马就是我的,我要像凯撒一样去征服、去拥有我的罗马。接着,就是罗马的历史、罗马的建筑、罗马的电影、还有罗马的……女人。”
    在费里尼的电影中有两个秘密,它们都跟梦有关系。一个是他的故乡,海边小镇里米尼,构成了他回忆与梦想的纵深方向,回到童年时代,这一极上的代表作品是《81/2》和《我的回忆》;另一个就是罗马,构成了他梦想的水平平台。费里尼在自己的电影笔记《我是说谎者》中甚至专辟一章来谈自己的罗马:“罗马是一个水平的城市,有水有土,大剌刺横卧,所以是梦幻翱翔的理想起落台。始终在两个不同范畴———事实与幻想———之间矛盾挣扎的知识分子和艺术家,在这里找到了对他们脑力运作极适度和无制约的助力:有一条脐带把他们结实地与现实连在一块儿的安心。”这一极上的代表作品为《生活的甜蜜》和《罗马风情画》。
    在《罗马风情画》中,费里尼用一贯的电影风格,将罗马的往昔、现在和自己关于罗马的幻想融为一体。多次读片之后,我恍悟费里尼电影的独特风格原来就是罗马城市的风格:充满了活力却又经常带着冷漠的面孔,古老沉静却又处处显得光怪陆离。费里尼的电影是无限众多元素的大杂烩,整个世界的喧嚣和骚动拼命涌向不断移动的方方镜头,被费里尼巧妙地调配在一起。
    影片中有一个经典场面:挖掘地铁通道的工人发现一座两千年前的地下室,室内壁画依然鲜艳,栩栩如生。但就在地下室打开的片刻,现代的空气迅速进入,壁画开始褪色、剥蚀……时光与时光的融合令人目瞪口呆!费里尼在自传《梦是惟一的现实》中说起经常做梦,梦到自己被囚禁在一个罗马地底深处的密牢里,听着墙外传来的怪异人声:“我们是古代的罗马人,我们还在这里!”在费里尼的《罗马风情画》中,我们总是不断地听到这种声音。即使在深夜碾过罗马大街的摩托车车队的隆隆声中,它也一样地响亮。
    1993年10月31日,费里尼病逝于罗马,意大利举国哀悼这位国宝级的电影大师。但从现在直至将来,在费里尼的电影和费里尼的罗马,人们会听到有人在说:“我,费里尼,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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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国式的幽默一向为绅士阶层所喜爱。冷面滑稽、品味高雅、不动声色,这一特点为许多电影所印证。近年来的如《光猪六壮士》、《日历女郎》、《憨豆特工》、《真爱至上》等等。虽然这些影片不一定都出自英国本土拍摄,但他们将目光对准英国人平时生活的细微之处发掘笑料。或是刻板的言行,或是死要面子的尴尬。相对于美式影片厕所笑料来说,使人会心、耐人寻味得多。但今年一部《保持缄默》的英式喜剧片,原以为也是此等类型,看罢却使人大跌眼镜,有其表而无其里,不知编剧在写故事之前曾经吃过几碗干饭。
影片讲述一个保守的牧师家庭,夫妻关系冷淡,大女儿青春期滥交,小儿子缺乏自信,却被一名来路不明的保姆老太太通过非常手段将全家“搞定”的故事。按理说,这样的影片应该还是能够比较好看的,就像范·迪塞尔特工保姆的《超级奶爸》,和埃玛·汤普森魔法保姆的《保姆麦克菲》一样,将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用一些特别的手法加以解决。但《保持缄默》差就差在用“杀人”作为终极武器。既不是砸昏,也不是失忆,而是“确实”杀人。无论其中的缘由多么地冠冕堂皇,对女儿的爱,或是对付意想大小通吃的色狼;也不论杀人的手法是多么的幼稚,或是杀人的场景是多么的可笑。杀人毕竟是一条生命的消失。幽默归幽默,道德的底线还是要讲的。就像是《审死官》中周星驰苦口婆心地说道:你妹妹杀人了。犯官立即回应:砍了她个王八蛋的。影片结尾处,女主人在给其母亲写着一封充满温情的信时,镜头摇过池塘,潜入水底,那里躺着一二三四五具尸体,外加一条狗,对此我是无论如何笑不出来的。

《保持缄默》的情节安排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保姆麦克菲》中的埃玛·汤普森确实在一条一条地解决问题,可是看看《保持缄默》中的保姆老太太都做了些什么呢?教女婿去网上搜集诸如“神父进酒吧”的笑话,以供在宗教大会上宣讲。“上帝隐秘之道”是指世人要有自己的生活,不要钻在宗教里拔不出来。幸亏听讲的都是牧师而不是红衣主教,否则还真搞不懂这样的演讲为什么能通过,还赢得满堂彩声;教女儿女婿上床以解决夫妻关系,结果真的只上了一次床就和睦如初;没做什么举动就把叛逆的孙女拉回了家庭,帮助她烤面包,捎带帮助她处理尸体;把孙子同学的刹车线剪断以提高孙子的自信心。这些奇怪的举动就这样奇怪地达到了应有的效果。当然最有效的还是举起熨斗,万事大吉。影片将注意力完全放在了如何使处理方法搞笑上,而不去管这些方法是否真的有效。
《保持缄默》的演员阵容十分强大,包括饰演牧师的罗温·艾金森,最有名的影片《憨豆先生》;饰演女主人的克里斯汀·斯科特·托马斯,最著名的影片《四个婚礼一个葬礼》《英国病人》;饰演保姆老太太的英国女演员玛吉·史密斯曾两次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著名的影片《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修女也疯狂》等等。但这些绝对有内涵的演员却出演了这样一部奇怪的影片,亏罗温·艾金森还恬然宣称自己在影片的足球比赛片段中稍微表现出了一点憨豆先生的感觉。

影片中最有品味的一段幽默是:影片中段女主人和其女儿上楼去探询保姆老太太大皮箱子里的秘密,打情人的手机却发现手机在大皮箱里响了起来,一时怀疑尸体也藏在里面。这时老太太听到铃声跑回房间,两人赶紧躲到床下。谁知老太太从皮箱中取出手机后来电显示直接回拨,女主人和其女儿被发现藏身之处,不得不出来,这一段利用现代手机最普通的功能设置转折,营造效果,颇具匠心。
《保持缄默》的开头,讲述了四十三年前保姆老太太年青的时候因为受不了丈夫和其他女人私通而将两人碎尸,并用大皮箱通过火车运回家乡。这里一个画面细节十分值得关注。镜头一:行李车厢中,大皮箱的缝隙里渐渐滴下血水,形成一个比较圆润光滑的血迹。紧接着镜头二:一个火车乘务员走进行李车厢,迟疑地注意到地上的血迹。紧接着镜头三重新回到大皮箱下的血迹。请注意,如果这滩血迹在两个镜头间并没有扩大多少,并且还是保持着相对圆润的表象,那么影片的走向基本上还是喜剧片。如果这滩血迹在第二个镜头中一下子扩得很大,并且张牙舞爪、凌乱不堪,那么影片将朝向惊悚片恐怖片的方向发展。对本片来说,名义上是喜剧片,血迹却一下子扩得很大,预示着影片搞不清自己的类型定位,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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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时候看的《冷月亮》,黑白片,片如其名,冷彻骨髓.两个主角演技非常出色.看完后立刻在各大搜索引擎上搜索这个电影,一无所获.
今年又看了一遍,再搜索时已经有了不少内容,这个电影曾在91年参加戛纳,最大的收获是在搜索引擎的结果中,我居然进入了一个以"奸尸"为主题的变态色情论坛里的一篇文章,标题是《美人魚》,布考斯基作品.仔细看了一下文章,真是意外的惊喜,《冷月亮》原来是改编自这篇小说.这样一篇东西被当成"奸尸"小说放在这里.立刻搜索"布考斯基"--居然有这样写小说的人!
《冷月亮》描述了两个无所事事的边缘青年。迪迪(图片左,演技超级棒)是个流浪汉,属于N无青年,在超市偷吃偷喝,用吸管偷别人汽车油箱里的油来养活自己的破车。西蒙是个准流浪汉,比迪迪强点的是他零碎地打点工。两人臭味相投,被社会抛弃,或者说两人主动抛弃社会更准确点,整天只会搞怪做恶,在无聊无趣中找点乐子。最后,两人在医院搞到一个刚死的年轻女人的尸体并轮番干了尸体。之后西蒙爱上了尸体,在恋恋不舍中将尸体抛入大海。随波飘荡的尸体在西蒙眼中像一只漂亮的美人鱼渐渐远去。恋尸的结局究竟要表达什么涵义?是这世界只有一俱尸体值得去爱还是说西蒙只敢爱一俱尸体?
迪迪是我看过的文艺作品中最让我心寒的一个形象.迪迪唯一的爱好是音乐,时不时地双手在空气中乱颤作弹吉他状,样子很有激情,而他却从来没有也不想去学习任何乐器。音乐对他来说不过是意淫的对象,乃至整个世界.西蒙的恋尸也许惊世骇俗,却总有一丝"恋",而女人对迪迪来说只是有一个洞而已.当和他们一样是流浪汉的人向他们乞讨时,西蒙还残存着意思道德观念,尚且有同病之怜,迪迪却戏弄并揍了老流浪汉.
电影开头时,迪迪反复哼唱着甲壳虫的“LET BE”出场,"就这样吧",生活就这样吧,懒的反抗甚至也懒的去适应.
本来想写个完整的影评,可是对于这个电影有点难.敷衍一下.以下转帖别人写的东西:



导演:Patrick Bouchitey
  演员:Jean-Francois Stevenin, Jean-Pierre Bisson, Laura Favali, Patrick Bouchitey, Sylvana de Faria
  制片:吕、贝松
  五一无无聊聊看了一部这样的黑白片,我不知道哪位才是Patrick Bouchitey,只知道一高一矮,一肥一瘦,典型的中国相声拍档。
  
  两个社青整天无所事事的在街上乱逛,没有血腥、没有暴力,Patrick Bouchitey的梦想是成为吉他之神Jimi Hendrix,搞怪摸样,一部破车,还经常用口去吸别人油箱的油拿来自己用。老人和患了小儿痴呆表弟。这是个什么社会?
  片子一直到女尸出现可能才走入正题,前面一大堆都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好恶心,胖子通过一次床上运动后爱上了这具女尸,爱情是什么?没有任何人性的欲望,只有爱。对一具已经没有思想,没有欲望,只有一具空壳的女尸的爱,我们作为观众甚至连这具女尸的像貌都没有看清,他就这样爱上了她,这可能就是梦中情人吧?
  
  “她是我发现的。”
  当胖子把女尸送入大海时,我感觉不到这是一具女尸,而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美女,在海浪的带动下犹如一个奥运会的花式游泳的冠军,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带给人们的只有海浪。(两位主人公的演技实在是好。)

刻意被采用了黑白胶片,事实也证明这么冷酷甚至变态的电影,着上色彩反倒破坏了意境。没有年代、背景和国籍。
  两个流浪汉代表着被社会遗弃的群体,他们懒惰、贪吃、嬉戏、好色。游手好闲之余,寻求刺激是他们最大的乐趣。也许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感觉到自己仍然活着,不知廉耻的享受着美妙的月光而活着。
  他们赖在亲戚家里白吃白住,夜半把音响调到震耳欲聋,在超市趁没人注意免费享用货架上的食物,在音响店偷窃未遂。种种行为描述了他们窘困的生活,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无奈。他们没有收入,除了不劳而获唯有顺手牵羊,但他们还想有尊严的活着,滑稽而又可笑。
  他们在超市对女人的臀部目不转睛、想入非非,光顾酒吧看着女人猥琐的眼神。败类也有欲望,不是么?残忍的剥落苍蝇致残是对生活发出强烈的不满,在任何场所没有人会注意他们,除了他们自己。匪夷所思的事件始终没有间断,毁坏了高压电缆后甚至去偷尸。两人先后在意淫伴随下奸污了女尸,无人问津的他们为之兴奋不已。
  电视做为媒介被男人意淫了两次。头一次在穿插足球比赛的新闻节目里,嘲讽了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另一次则在深夜,自己为无声的电视配音,跳接的镜头竟然产生了A片的错觉。此处也看出了男人的百无聊赖,之前科威特男孩燃起的火堆则是引发其欲念的导火索。意淫最终变成了现实,楼上传来暧昧的声音更是让他蠢蠢欲动。
  感觉几处镜头切换有些突兀,冷不防的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好在故事叙述本身就杂乱无章,打乱了顺序。片尾倒是看出了点门道,镜头随跟踪拍摄的车辆停止而止,小车仿佛瞬间提速消失在视线里。

号称“新海明威”酒鬼诗人
查理斯•布考斯基
[美]刘耀中
中国现在的诗作,越来越讲究中西合璧,讲究古典主义与现代主义的结合。但是西方当代的后现诗歌则不在乎形式,其拥有的震撼力和快感给予现代诗歌很大的推动力,由于过于急进而将许多非诗因素带入了诗歌。现代诗还能保存细腻的诗风,并且还能接纳些汉语的结构。不管一个诗人采取个体或整体的观念,现代诗的形式还能马马虎虎地保存下来。由于生活环境的压抑,现代诗已失去了牵制强烈的爆发力的容量。中国诗歌已面临一个不可轻视的挑战,而展开一个边缘与中心的形势。笔者看到自从1900年,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出版了《梦的解释》和荣格发现了“情结”有“感觉和色调”(feeling-toned com-plexes)以后,西方诗人纷纷向无意识领域进军。他们发现诗人不离开他诗作,并且与之形成了一个情结。西方诗人已被煮硬了,因此笔者扫描南加的一位名诗人,也籍此给后现代一些定义,给大家欣赏。
洛杉矶的诗人多是外来的,包括首屈一指的诗人考斯基(Bukowski,1920-1994)。他出生于德国,父亲是美国士兵,母亲是带有波兰血统的德国女郎。布考斯基在两岁时随父母搬到巴尔的摩,后移至帕沙第纳,一生多居住在洛杉矶。父亲常打他,发怒时常拾起什么就用什么打他,极为残忍。他常常被打伤长大之后仍满脸脓泡,像一个快要爆炸的炼金丹的蒸馏器。
布考斯基在少年时没有朋友,无论男孩、女孩都拒绝和他玩,认为他是白痴。他十三岁就学会喝酒,那是挨打和虐待的结果。他曾躲在父亲的朋友家内的地下酒窖里喝葡萄酒,喝醉了,就满心欢喜地称酒精是魔术。
1939年,布氏在洛杉矶市立大学读英文和新闻学,那时美国经济不景气,他在失望之余离开洛杉矶,跑到纽约和费城,过着流浪的底层人的生活。因为缺乏社交能力,征兵局都不录用他。他拼命地写文章写小说,而篇篇都被《大西洋周刊》和《哈巴杂志》拒绝,但他并不灰心。一直到1946年,他在气愤之下,叫出了“给他们地狱,我成酒鬼。”
1955年,布氏胃溃疡大出血,几乎死在公共医院里。但他终于没有死,反而继续写作,但只写诗。他的第一部诗集有三十页,发行了二百卷。1963年,他的运气终于转好。当时有一下层社会报刊《洛城自由报》(L.A.Free Press)采用了他的稿子。他的朋友马丁亦继续帮他出版书作,持续约数十年,对他是很大的帮助。
布氏靠写作赚不到钱(每回写作的收入只有一百元,而且是在1964年之后),他就找其它的谋生手段,比如洗碗、开卡车、在加油站打工,做热狗等等,最后总算在美国联邦邮政局找到一份长期工作。混了一段时间后,他在1971年撒手不干了,然后以邮政局的工作为内容,写了一部单卷小说《邮政局》(Post Office),在美国发行了七万卷,在欧洲发行了五十万卷。
布氏给下流杂志,比如《急找》(即HUSTLER),及《花花公子》等色情杂志所用粗俗语言更甚的小杂志写文章、小说等,以酒鬼硬汉态度,粗俗的语言如“erection,ejaculation,exhibition”即“勃起、射精、暴露”吸引大众。典型的布氏故事如《一个脏老头的纪录》(NOTES FROM A DIRTY OLD MAN),用的就是下流社会的俚语。最后,好莱坞终被吸引,挑出头牌明星顿亚惠(Faye Dunaway)主演他的《酒吧苍蝇》(Barfly)。
该电影由于布氏真实的自传性故事,坦白的说话方式,获得了高票房的收入。评论界认为布氏打开了娱乐界的一个新领域,以硬汉姿态给甜蜜的幻梦一个“粗糙的吻(Harsh Kiss)。
1991年,传记名家查尔可米斯基给布氏写了一部传记,名为“洛杉矶一个难对付的家伙——布考斯基的生活(A Tough Guy from L. A.——The Life of Bukowski)”。查氏说,布氏相当强硬,发令人躁动的声音。布氏的诗迷们称他为当今最佳作家,可与海明威媲美。洛城的老派写下流小说的同姓恋作家(墨西哥裔)约翰•雷支(John Rechy)教授也称赞布氏,说布氏在美国被作家同行排斥太久了,只有欧洲人才注意布氏。布氏在美国渐渐走红后,美国学术界仍然鄙弃他,他的作品只在1974年拿到过一个旧金山文艺团体的奖。
布氏声称葡萄酒帮他写作,只需要一点酒精一架收音机,他想都不用想,就能让打字机打出他的充满感情和色调的诗作(他每隔两夜便这样写作一次)。绅士和淑女是看不起布氏的。他酗酒,曾醉倒街头;他挨打,受尽凌辱;他赌博,自寻破财;他失业、他离婚……“前一个妻子,上一份工作,”他说:“这就是我的所有。我一辈子顾虑我的灵魂,我永远一手拿着酒瓶,一面注视人生的曲折,打击与黑暗,等待死之最后到来。嗨!死亡,伙计,马上来吧,很高兴见到你(Hey,buddy glad to see you)。”
布氏身后留下一千页诗和五部小说,还有一个新近结婚的妻子。他死时居住在洛城最沮丧的地区——San Pedro海港,这是一个房屋破烂、失业人口多,水手和墨西哥人聚集的地方。
布氏的著作,很多都被译成希腊文、法文、葡文、德文等,以下是布氏的一段话:
关于妓女:
突然,我靠着树边呕吐,
“看那个老头儿,”
可爱的棕色眼睛的小鸟,
对着可爱的绿眼小鸟说,
“他真是被操坏了。”
这是最后的真话。
因此,布氏代表的是学院派的对立面,是一种流传于平民百姓的诗。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从来没有兴趣研究现代诗歌的百姓最喜爱他的诗。他的关于淫秽和酗酒的主题,邋遢、破旧的形象,对两性赤裸裸的描写……他的作品,更像是摇滚乐而不是诗歌。即使是南加州已故的名诗人罗宾逊•杰弗斯,也没有像布氏一样如此得到大众的认可。
我们不应因布氏的诗由于上述原因而排斥他。布氏的诗简单易懂,原汁原味地反映出人的私生活,并表现出布氏强烈的反叛主义。他的诗歌,在一段时期给了学院派一定的推动力。
布氏不认为诗歌有什么神圣之处,他一向认为诗歌的功能无非是把生活和感情真实地纪录下来。布氏选择了自由派诗,从不受格律的束缚。他不太注重技巧,亦毫不掩饰他粗暴的人格及秽言俚语——那恰是他每日的生活。布氏是洛城惟一用生活把诗剥得如此赤裸裸的诗人。
在布氏的诗里没有“美丽”,只有“下里巴人”的日复一日(day-to-day)的生活,如:
工厂工作:
轮胎坏了,在凌晨三点的康布顿(一个黑人区)。
那些东西使人们隔阂,
甚至更坏。
布氏似乎是个个人英雄主义者,与世界搏斗,与时间争斗,像在每一时刻都犯了杀人罪。
那种感觉
照在你身上
永远地,知道
你用过他所拥有的之后
就废弃了它。
请你打开报纸
看看 他的过去
以及
它所保证的
他的权力。
布氏有能力用粗俗的语言把他的生活写下来,从不自怜,也不悔恨。有人说布氏是自奥威尔(Orwell 1903-1950,英国作家,著有《野兽农场》Animal Farm)以后最佳的用目击者身份描写生活的诗人。布氏的诗,是酒神狄奥尼索斯式的艺术,而不是太阳神阿波罗式的。《老头儿的泥土》,就有这样的幽默感。布氏没有完成正规的教育,更没哈佛资格。一个穷鬼挣扎往上爬的惟一方式,就是实话实说(Tell it like it is)。他比金斯堡老实。他的作品在瑞典、德国特别吃香,就是因为他有北欧人沉静的心态。他讽刺天堂美国,也给资产阶级人士对比穷鬼生活的满足感。
布氏对酒鬼生活的描写,使我们了解到酒鬼的另一面。酒鬼不是一个拦着你的去路,向你要一块钱的黑人墨西哥人的代名词,相反地,以布氏的观点,葡萄酒在西方文化中的价值是值得歌颂的。荷马曾用过“酒暗海”(wine dark sea)一词;没有酒就没有古希腊的辉煌文化;恺撒大帝也爱面包加酒;甚至连基督•耶酥和他的族人也喝很多的酒。酒还象征着主耶酥的血,因而带有宗教和神秘的意味。因此布氏认为酒是值得赞美的。
布氏是一个下层人,住在洛城的圣巴的卢区,这是一个比好莱坞区更糟的区。他简陋的房子里只有一破床、一椅、一风扇、一个电视,外加三两个杯子一瓶酒。他不是为人师表的人,是一个道地的美国自力更生的孤立主义者,他是反师道的,常讽刺嬉皮士受了印度宗教的影响(认为每人应有个精神老师,他们到处寻找老师,追求精神满足,其实那些嬉皮士是追求满足他们的享乐主义而已。)
布氏在后期,收入很不错了,找了一个女人琳达为妻,买了一辆BMW,常日到好莱坞喝酒鬼混。酒吧里的人看着他说:“你有一张空空的脸(You have an empty face)。”他则回答说:“我六十岁了,比你们中的任何人都接近死亡。”他在酒吧一坐下就马上要酒。布氏不只是个存在主义者。如果说奥威尔还仅仅写的是没有财产的阶层的人物的话,布氏写的则是更低层的,既没有文化又没有道德和自尊心的人物。很多人说布氏是个仇恨人类的人,但是布氏的一个女友却说并非如此。她说布氏只是想隐居。她说只要你是他的朋友,他为你什么都肯做。
由此看来,布氏倒是一个美式豪侠了,也许这就是一般的美国佬的真实面目。
布氏生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萧条时期,终在洛杉矶沦为酒鬼。洛衫矶是西方第二大城市,也是美国领土向西发展的最后一站,不只是在政治、经济上错踪复杂,在文化上洛城也是一个包容了异教、邪教和诺斯替教的城市,有如第二世纪的亚历山大。在布氏眼里,看到了劣神统治的瓦砾。
法国当代后现代主义的社会学家布希亚(Baudrillard)在加州洛衫矶分校时,看到了洛城、拉斯维加斯和整个美国都已发展成后现代(Post-Modern)的城市和国家。酒鬼诗人布考斯基(他是一个边缘诗人,我们不能说他是个后现代主义者)也同样看到洛衫矶这个伟大的城市有着亚历山大第二的命运。他的诗歌表现出来的冷静,像海明威死前写的《老人与海》一样,布氏成了当今文坛的一个偶像。美国文化已由一元转为多元,但现在又有学者像解构主义的文艺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Haroad Bloom)一样,极力反对多元化。布氏的死,预示着物极必反,美国文化将趋向保守而走回古典主义、形式主义和经典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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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萬別以為布考斯基鼓勵讀者口出穢言、抽菸、喝酒、吸毒、一夜情、嫖妓、性侵害甚至殺人放火,因為文以載道的?h文化儒教思考模式在布考斯基的文章裡是絕對無法比照辦理的。書中所有看似?y七八糟的短篇故事只是描繪出最未經修飾的生活,或是未經修飾的幻想,不鼓勵也不反對,只存在著誠懇而不矯情的寫?。

  你或許與其書中所描述的污穢低層生活格格不入,甚至深感厭?海?珔s在你抬頭深呼吸嘆口氣後,仍然會不由自主地繼續探索這一篇篇的奇幻冒險故事。

作者簡介

查理布考斯基(Charles Bukowski 1920~1994)

  生於德國。父親是美國軍人,母親是有著波蘭血統的德國人,兩歲時隨父母搬到美國。他有一段很不愉快的童年:沒有朋友,常遭父親毆打,十三歲就學會了喝酒。

  一九三九年,他在洛杉磯市立學院研讀英文與新聞學的時候,美國正逢景氣谷頂,他在失望之餘,先後到了紐約、費城,過著流浪式的社會邊緣人生活。整天無所事事,喝酒、賭馬、找妓女、打零工。

  另一方面,他也開始嘗試寫作,二十四歲時出版了第一本小說,但卻不被當時的讀者所接受。挫敗之餘,他停止了寫作,開始長達十年放浪形骸、荒佚無度的日子。終於,一次嚴重的胃出血,在鬼門關前走了一遭後,他重新開始提筆寫作,也在郵局找到一個固定的工作。 到了八○年代,他的作品逐?u受到重視。雖然仍不受文學殿堂所接受,但在歐洲卻擁有?V大的讀者群,僅在德國就狂銷了220萬冊以上,也被翻譯成多種語言,有希臘文、德文、法文、葡萄牙文……等,被喻為美國當代最偉大的寫?作家之一。

  一九八七年,好萊塢將他的作品改拍成電影「Barfly」(夜夜買醉的男人),獲得很不錯的票房,影評界一直認為布考斯基替美國娛樂圈開啟了一個全新的視野。一九九四年,布考斯基死於白血病。留下了32本詩集、5本短篇小說集與4本長篇小說。
  

布考斯基/打炮机器(上)

 着/查理.布考斯基

编按:布考斯基是美国知名的当代写实作家,曾被《时代杂志》封为「无赖的桂冠诗人」,他书中粗鲁不堪的文本,散发酒气、性爱、放纵、愤怒、讽刺……,让欧洲大陆千万读者为之着迷。正文摘自布考斯基作品《镇上最美丽的女人》中的精采短篇以飨读者。

    ※    ※    ※

在东尼酒吧,一个炎热的晚上,根本不会想到打炮。只想喝冰啤酒。东尼为我与印第安麦克倒了几杯啤酒,麦克拿出钱来。我让他请第一轮。东尼收了钱,很无聊,环顾四周----其他五、六个酒客瞪着自己的啤酒。都是笨蛋。於是东尼走到我们这里。

「有什麽新鲜事,东尼?」我问。
「嗯,狗屎。」东尼说。
「那不新鲜。」
「狗屎。」东尼说。
「嗯,狗屎。」印第安麦克说。

我们喝我们的啤酒。

「你觉得月亮怎麽样?」我问东尼。
「狗屎。」东尼说。
「对啊!」印第安麦克说:「一个人在地球上是混蛋,上了月球也是混蛋。没有差别。」
「有人说火星上可能没有生命。」我说。
「所以呢?」东尼问。
「啊!狗屎,」我说:「再来两杯啤酒。」
东尼把啤酒滑过来,然後过来收钱,放入收银机,又走回来。「狗屎,真热。我就像用过的卫生棉一样,还是死了算了。」
「人死了会去哪里,东尼?」
「狗屎,谁在乎?」
「你不相信灵魂吗?」
「更大的狗屎!」
我们喝啤酒,思索啤酒。
「喂,」我说:「我要去小便。」

我走到厕所,一如往常,猫头鹰彼特在那里。
我拿出来开始小便。

「你的老二真小。」他告诉我。
「我小便或冥想时是很小。但我可算是超级伸缩型。当我准备行动时,现在的每一寸相当於六寸。」
「希望你没骗我,因为我只看到了两寸。」
「我只是露出头来。」
「我给你一块钱,让我吸你的老二。」
「那实在不够多。」
「你露出来的不只是头。你全都露出来了。」
「去你的,彼特。」
「等你花完啤酒钱後再回来。」

我走出去了。

「再来两杯。」我点了酒。
东尼弄完了之後,又加入我们。
「好热,我快要发疯了。」他说。
「热让你显露真面目。」我告诉东尼。
「慢着!你说我是疯子?」
「我们都是疯子,但这是一个秘密。」
「好吧!就算你的鬼话是实话,地球上又有多少清醒的人?有吗?」
「有几个。」
「有多少?」
「在这数十亿人之中?」
「对,对。」
「我想有五、六个吧!」
「五、六个?」印第安麦克说:「嗯,吸我的老二!」
「听着,」东尼说:「你怎麽知道我是疯子?我们这样怎麽混得下去?」
「因为我们都疯了,只有几个人能控制我们,太少了,所以他们就让我们乱搞。当前也只好如此。本来我以为他们会迁移到外层空间,然後摧毁我们。但现在我知道疯子也控制了宇宙。」
「你怎麽知道?」
「因为他们在月球上插了一面美国国旗。」
「假如俄国人在月球上插了一面俄国国旗呢?」
「没有两样。」我说。
「所以你一视同仁?」东尼问。
「我对任何疯狂都一视同仁。」

我们安静下来,继续喝酒。东尼也为自己倒了威士忌。他可以这样,因为他是酒吧老板。

「天啊!真热。」东尼说。
「狗屎,对啊!」印第安麦克说。
然後东尼开始说话。「疯狂,」东尼说:「你知道吗?当前有一件非常疯狂的事情正在发生!」
「当然。」我说。
「不,不,不……我是说就在我这里!」
「是吗?」
「对,真是疯狂,有时候我也会害怕。」
「说说看,东尼。」我说,随时准备聆听他人的狗屎。

东尼靠得更近一点。「我知道有个家伙拥有一架打炮机器。不是你在广告上看到的什麽疯狂性爱机器,什麽热水瓶加上可更换的牛肉阴道等胡说八道。这家伙真的做出来了。一个德国科学家,我们得到了他,我的意思是我们的政府。比俄国政府抢先了一步。现在要小声一点。」

「当然,东尼,当然……」

「冯布拉希利兹。我们的政府希望他能研究宇宙。不行。这是一个聪明的老家伙,但他一心只想要做这个打炮机器。他也自认是个艺术家,有时自称米开朗基罗……他们给他一个月五百块退休金,让他能好好活着,不被送入精神病院。他们监视他一阵子,然後感受有点无聊或忘记了,但退休金支票还是继续寄来,每个月偶尔会有个干员来找他谈个十几二十分钟,写份报告说他仍然精神失常,然後就走了。所以他就到处晃荡,拖着这个红色的大箱子。一晚他来到这里开始喝酒。告诉我他只是个疲倦的老人,需要一个安静的地点来进行他的研究。我一直敷衍他。这里有许多疯子出入,你知道的。」

「对啊!」我说。

「然後,老兄,他越来越醉,就对我倾吐一番。他设计了一个女机器人,能够让男人尝到最爽快的打炮经验,远超过世上任何女人!而且没有卫生棉,没有狗屎,没有争吵!」

「我一辈子都在查找这样的女人。」我说。

东尼笑了。「每个男人都在找。当然我以为他疯了,直到一晚我打烊後,与他一起到他的住处,他从红色箱子中拿出了打炮机器。」

「然後呢?」
「就像是让你在死前就上了天堂。」
「让我来猜猜接下来的故事。」我说。
「请猜。」
「冯布拉希利兹与他的打炮机器现在就在你的楼上。」
「嗯哼。」东尼说。
「要多少钱?」
「一次二十块。」
「干!一个机器要二十块?」
「它的能力可媲美造物主,等着瞧。」
「猫头鹰彼特只要一块钱就愿意吸我的老二。」
「猫头鹰彼特还不赖,但他可比不上这个奇妙的创造物。」

我拿出了二十块。

「请帮帮忙,东尼,如果这是什麽热天的恶作剧,你就会失去一个最好的客人!」
「如你刚才说的,我们都疯了。由你来决定吧!」
「好。」我说。
「好,」印第安麦克说:「这是我的二十块。」
「我只抽五成,你们要知道。其余都归冯布拉希利兹。每月五百块的退休金是无法应付通货膨胀与税的,而且他的酒喝得很凶。」
「让我们去试试吧!」我说:「你收了四十块。这个不同凡响的打炮机器到底在哪里?」

东尼打开酒吧的一个隔间,说:「穿过这里,走上後面的楼梯,走上去敲门说:『东尼送我们来的。』」
「哪一个门?」
「六十九号门。」
「喔!妈的,当然!」我说:「还会是哪个门?」
我们查找了楼梯,走上去。「东尼不择手段想要耍我们。」我说。
我们走着,那里有一个写着「69」号的门。
我敲了敲:「东尼送我们来的。」
「啊!请进,各位先生!」

眼前这一位看起来是个变态老色鬼,手上拿着一杯烈酒,戴着老花眼镜。就像以前的老电影,他有一位访客,一个年轻的小东西,几乎太年轻了,看起来让人同时感受到脆弱与健康。
她双腿交叉,呈现精采的片段:丝袜膝盖,丝袜大腿,还有丝袜结束之处,一点点肌肤的开始。她完全是美臀与丰胸,丝袜美腿,清澈带着笑意的蓝眼……
「各位先生,这是我的女儿唐雅……」
「什麽?」
「啊!我知道,我这麽老……但就像是黑人老二都很大的传说,也有德国老头永远停不住打炮的传说。你们尽管相信你们想要相信的。但这是我的女儿唐雅……」
「嗨,帅哥们。」她笑着说。
这时候我们都看到一扇门,上面的名称是:打炮机器储藏室。
他喝掉了手上的酒。
「所以……你们是为了最爽的打炮而来的,对不对?」
「爹地!」唐雅说:「你总是要这样粗鲁吗?」

唐雅交换了双腿,这次抬得比较高,我差点就要射了。

老教授又喝完了一杯酒,站起来走到「打炮机器储藏室」的门。他转身对我们微笑,然後慢慢打开那扇门。他走进去,推着一样东西出来,看起来很像一张有轮子的医院病床。
这真是光秃秃的一堆金属。
老教授把这个鬼东西推到我们面前,然後开始哼着一首烂调子,也许是什麽德国歌。
这堆金属中间有一个洞。老教授手中拿着一罐润滑油,伸入那个洞,开始挤出许多油。同时还是哼着那首疯狂的德国调子。

他继续加油,然後回头说:「不错吧?」然後又继续开始工作,加上更多的油。
印第安麦克看着我,想要笑一笑,然後说:「该死……我们又被耍了!」
「是啊!」我说:「就算我好像已经五年没搞,我宁愿被天打雷劈也不愿意把老二伸进那个金属洞里!」

冯布拉希利兹笑了。他走到酒柜,又找出一瓶烈酒,倒了满满一杯,面对我们坐下。

「当我们德国人知道快要打输了,包围越来越紧----直到柏林的最後一战----这时候我们知道战争有了新的面貌----真正的战争是谁能抢到最多的德国科学家。如果俄国或美国抢到最多的德国科学家----谁就能够先登陆月球,登陆火星……一切都第一名。嗯,我不知道在数量上或科学家的脑力质量上,後来到底谁获胜。我只知道美国人先抢到了我,把我用一辆车载走,给我一杯酒,用一把枪顶着我的脑袋,做出承诺,说出疯言疯语。我什麽都签了……」

「好吧!」我说:「历史说够了。但我还是不愿意把我的老二,我可怜的小老二伸入那堆金属或什麽鬼的!希特勒真是一个疯子才会收容你。我真希望是俄国佬先抢到你!我要拿回我的二十块!」
冯布拉希利兹笑了。「嘻嘻嘻嘻嘻嘻……这只是我的一个小玩笑,嗯?嘻嘻嘻嘻嘻嘻!」
他把那堆金属推回壁橱,关上门。「啊!嘻嘻嘻嘻!」又喝了一些酒。
冯布拉希利兹又倒了一杯酒。他真的喝得很凶。「各位先生,我是一位艺术家与发明家!我的打炮机器其实是我的女儿,唐雅……」
「又是什麽小笑话吗,冯?」我问。
「不开玩笑!唐雅!过去坐在这位先生大腿上!」

唐雅笑了,站起来,走过来坐在我的大腿上。一个打炮机器?我真不相信!她的皮肤就是皮肤,至少看起来如此。我们接吻时,她的舌头滑进我嘴里,这不是机器----她的每一个动作都不一样,都配合我的需要。

我忙碌起来,把她的衣裳从胸部扯下,努力脱下她的内裤,我好几年都没有这麽火热,然後我们纠缠在一起;我们不知如何都站了起来----我站着上了她,我的手抚摸她柔顺的金色长发,使她的头往後仰,我伸手向後,拉开她的屁眼,同时我冲刺着,她到了高潮----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抽搐,於是我也加入了。

这是我有过最爽的一次打炮!

唐雅走进浴室,梳理冲洗乾净,我想是为了印第安麦克吧!
「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冯布拉希利兹很严肃地说。
他说得一点也没错。
然後唐雅走出来,又坐到我的大腿上。
「不!不!唐雅!现在轮到另一个人了!你才刚搞过这一个!」
她似乎没有听见。就算她是个打炮机器,这也很奇怪,因为我向来就不是个很好的爱人。
「你爱我吗?」她问。
「是的。」
「我爱你。我好快乐。而且……我不应该是活着的。你知道的,对不对?」
「我爱你,唐雅。我只知道这个。」
「天杀的!」老头叫道:「干他妈的这个打炮机器!」他走到一个侧面漆着「唐雅」的盒子旁边。有一些电线从盒子露出来;盒子上有转钮,跳动的指针,与许多五颜六色的闪动灯泡,发出滴答的声响……冯布拉希利兹是我所见过最疯狂的皮条客。他玩弄那些转钮,然後望着唐雅:
「二十五年!花了几乎一辈子时间建造你!我甚至瞒着希特勒!现在……你却想要变成一只平凡的母狗!」
「我不是二十五,」唐雅说:「我是二十四。」
「你看!你看!就像一只母狗!」
他回去拨弄转钮。
「你擦了不一样的口红。」我对唐雅说。
「你喜欢吗?」
「喔!喜欢!」

她靠过来吻我。
冯布拉希利兹继续拨弄转钮。我觉得他会占上风。

冯布拉希利兹转身对印第安麦克说:「只是机器出了一点小问题。相信我,一分钟就可以修好,嗯?」
「希望如此,」印第安麦克说:「我有一根十四寸要使用,还出了二十块。」
「我爱你,」唐雅告诉我:「我永远不要再搞另一个男人了。如果我无法拥有你,我就不要任何人。」
「我会原谅你的,唐雅,不管你做了什麽事。」

老教授真的发火了。他继续转动那些转钮,但是什麽都没有发生。「唐雅!现在你应该去干另一个男人!我已经……很累了……必须再喝一点酒……去睡点觉……唐雅……」
「啊!」唐雅说:「你这个烂老鬼!你和你的烈酒,然後整晚都要吸吮我的乳头,我根本无法睡觉!而且你根本硬不起来!真是令人作恶!」
「什麽?」
「我说,你根本硬不起来!」
「你,唐雅,会付出代价的!你是我创造出来的,你是我的,我不是你的!」

他继续转动那些神奇的转钮。我说的是机器上的转钮。他很生气,但可以看得出来,他的愤怒带来一种活力。「等一下,麦克,我只需要调整这些电子器材!等一下!有个地方短路!我看见了!」

他跳了起来。这个从俄国被救回来的老家伙。
他看着印第安麦克。「搞定了!机器已经修好了!去玩吧!」
他走过去拿起酒瓶,又倒了满满一杯,坐下来看着。
唐雅离开我的膝盖,往印第安麦克走过去。我看着唐雅与印第安麦克拥抱。

唐雅把印第安麦克的拉链拉下,掏出他的老二,这家伙的老二真是太大了!他说有十四寸,但看起来超过二十寸。
唐雅开始用双手抚摸麦克的老二。
他发出荣耀的呻吟。

然後,她把整个老二从他身体一把扯下,甩到一旁。

我看着这玩意像发疯的香肠一样在地毯上滚动,流出一丝可悲的血。它滚到墙边,然後停在那里,就像一个有头无腿的东西,无处可去……真的是如此。
接下来是睾丸飞到空中。很沈重,很有弹性的一幕。它们落在地毯中央,不知道该怎麽办,只能流血。
於是它们就流血。
冯布拉希利兹,这位美俄争夺的英雄人物瞪着剩下来的印第安麦克,我的啤酒老友,血红地躺在地板上,飘浮在中间----冯布拉希利兹落跑了,他冲下了楼梯……

六十九号房什麽事都干过,除了这一桩。
这时我问她:「唐雅,条子很快就会来了。我们是否应该用这房间号码来纪念我们的爱?」
「当然,我的爱!」
我们做了,时间刚好来得及,然後笨条子就冲了进来。
其中一个俯身观察,宣布印第安麦克已经死亡。由於冯布拉希利兹算是美国政府的财产,所以来了很多人----各种鸟不拉鸡的官员----消防员、记者、警察、发明家、CIA、FBI,还有各种各样的人渣。
唐雅过来坐在我大腿上。「现在他们会杀了我。请不要悲伤。」
我没有回答。

冯布拉希利兹开始尖叫,指着唐雅:「我告诉你们,各位先生,她没有任何感受!我隐瞒了希特勒!我告诉你们,这只不过是个机器!」
他们只是站在那里。没有人相信冯布拉希利兹。
这只是他们前所未见最美丽的机器,或一个女人。

「狗屎!你们这些笨蛋!每个女人都是一个打炮机器,你们看不出来吗?她们献身给出价最高的人!根本没有什麽爱情!那只是个神话,就像圣诞节!」
他们还是不相信。
「这只是一个机器!别怕,瞧!」
冯布拉希利兹抓住唐雅的一条手臂,从她身体扯了下来。
里面----她肩膀的洞里面----可以清楚看到----里面只有线路与管子----线圈与流动的东西----还有一些有点像血的东西。
我看着唐雅站在那里,线圈从她肩膀露出来,本来那里有一条手臂。她望着我:
「为了我!请你不要太悲伤。」

我看着他们一拥而上,又撕又扯,还有强暴。
我无计可施,把头放入双腿之间开始哭泣……

还有,印第安麦克始终没享受到他的二十块。

几个月过去了。我从来没有回到酒吧。举行了一次审判,但政府赦免了冯布拉希利兹与他的机器。我搬到另一个镇。很远。一晚我坐在理发店,拿起一本色情杂志。上面有一个广告:「吹起你自己的美眉!二十九块九毛五。橡皮质料,非常耐用。附赠铁链与鞭子、比基尼、胸罩、内裤、两顶假发、口红与一小瓶爱情润滑液。冯布拉希利兹公司。」

我寄出了汇票。麻萨诸塞州的一个信箱号码。他也搬家了。
三周後包裹寄来了。很令人难为情,因为我没有打气筒。当我感到性欲高涨时,我把它拿出来,必须带到角落的加油站用他们的打气管。
充起气时看起来比较好。很大的咪咪,很大的屁股。

「你这是什麽,老兄?」加油站工人问我。
「听着,老兄,我只是要借一点空气。我不是常在这里加油吗?」
「好,没问题,你可以打气。我只是很好奇你这是什麽玩意……」
「别好奇了!」我说。
「老天!看看这对咪咪!」
「我是在看,混蛋!」

我留他在那里流口水,把她扛上肩膀,回到我的住处。我带她到卧室。
最重要的问题还有待解答。
我打开她的双脚,查找某种开口。
冯布拉希利兹还是宝刀未老。
我爬上去,开始亲吻那橡皮嘴唇。我偶尔会摸摸那两个巨大的乳房,吸吮一下。我把她戴上黄色的假发,然後把润滑液涂满我的老二。不需要很多润滑液。他好像寄来了一年的用量。我热情亲吻她的耳後,把手指伸入她的屁眼,继续抽动。然後我跳下来,把她的手用铁链绑在身後,有一个小锁与钥匙。然後我用皮鞭好好抽打她一顿。
天啊!我真的是疯了,我想。

然後我把她翻过来,又插了进去。一直冲刺。老实说,实在有点无聊。我想象公狗在搞母猫;我想象两个人从帝国大厦跳下来,在空中打炮。我想象一个大如章鱼的--,朝我爬来,又湿又黏,渴望高潮。我回忆我所见过的所有内裤、膝盖、腿、乳头、阴道。这个橡皮在流汗;我也在流汗。

「我爱你,亲爱的!」我对她的一只橡皮耳朵低语。

我很不愿意承认,但我强迫自己射精在这个烂橡皮中。这根本无法与唐雅相比。
我拿出剃刀,把这玩意切成碎片,与啤酒罐一起丢掉。

美国有多少人买了这些笨玩意?你在美国任何街道上逛十分钟,就会遇到几十个打炮机器----唯一的差别是他们假装自己是人。

可怜的印第安麦克,那二十寸的死老二。
那麽多可怜的印第安麦克。那麽多宇宙探险家。那麽多越南与华盛顿娼妓。
可怜的唐雅,她的肚子是猪的肚子,血管是狗的血管。她很少拉屎小便,她只会打炮----心脏、声音与舌头都是借用的----当时世上大概只有十七次器官移植。冯布拉希利兹真是领先时代。
可怜的唐雅,她只需要一点点食物----大多是便宜的奶酪与匍萄乾。她一点也不想要金钱财产或大汽车豪华房屋。她从来没读过晚报。一点也不想要彩色电视、新帽子、雨鞋,与其他叁姑六婆在後院说闲话;她也一点都不想要什麽医生老公、银行家老公、政客老公或警察老公。
加油站工人常问我:「喂,你上次带来这里打气的那玩意怎麽样了?」

但现在他不会问了。我换了一家加油站。我甚至不去那家理发店了,那家有冯布拉希利兹橡皮娃子广告色情杂志的理发店。我想要忘掉一切。
你还能怎麽样?







酒吧已經打烊,他們必須走路回公寓,於是看到了它在那裡——一輛靈柩車開到街對面的醫院。
「我想今晚就是了,」東尼說:「我可以感覺到,真的可以!」
「今晚是什麼?」比爾問。
「聽著,」東尼說:「我們現在已經很清楚他們的作法。讓我們去弄一個?恚」芩?模∧銐蚰憜幔俊?
「搞什麼?你以為我沒膽,因為我被那個矮水手揍了一頓?」
「我沒有這麼說,比爾。」
「你才是膽小鬼!我很容易就可以擺平你……」
「我知道。我不是說那個。我是說,讓我們去弄一個屍體?恚?皇呛猛妗!?
「狗屎!讓我們去弄十個屍體!」
「慢著,你喝醉了。讓我們等一等。我們知道他們的作法。我們每天晚上都看得到。」
「你就沒醉嗎?你如果沒醉就根本沒有這個膽子!」
「安靜!看!他們?砹恕K麄兡昧藢企w出?怼?蓱z的傢伙。看那床單罩著他的頭。真可悲。」
「我是在看。是很可悲……」
「好,我們知道他們的習慣:如果只是一個屍體,他們就?G上車,點燃香菸開走。但如果有兩個屍體,他們懶得鎖上車門。他們真的很酷。這根本不算什麼。如果有兩個屍體,他們就把屍體留在車子後面,然後再去推另一個屍體,再一起送上車。我們已經觀察了多少天?」
「我不知道,」比爾說:「至少六十天吧!」
「好,現在那裡有一個屍體。如果他們回去搬另一個——那屍體就是我們的了。你準備好趁他們回去時偷過?韱幔俊?
「我準備好了!我的膽子比你多一倍!」
「好,等著瞧。一分鐘後就知道了……喔,他們走了!他們要去搬另一個屍體!」東尼說:「你?韱幔俊?
「?戆桑 贡葼栒f。
他們衝到對街,抓住屍體的頭與腳。東尼抓住頭,那個可悲的頭緊緊包在床單中,比爾抓住腳。
然後他們衝過街道,屍體的純白色床單順勢飄動——有時候可以看到一個腳踝、一個手肘、一段大腿。他們衝上公寓大樓前面的樓梯,?淼酱箝T,比爾說:「老天爺,誰拿了鑰匙?喂,我害怕了!」
「我們沒有多少時間!那些混蛋不久就會發現少了一個屍體!把他?G到搖椅上!快!我要趕快找到該死的鑰匙!」
他們把屍體?G到搖椅上。它在月光下的搖椅中?砘財[盪。
「我們能不能把屍體送回去?」比爾問:「老天爺發發慈悲,聖母瑪??啠?覀兡懿荒馨褜企w送回去?」
「沒時間!太遲了!他們會看到我們。喂!等一下!」東尼叫道:「我找到鑰匙了!」
「謝謝老天爺!」
他們打開了門,抓起搖椅上的東西,帶著衝上樓梯。東尼的房間最靠近。就在二樓。屍體在走廊?壁與欄杆間碰碰撞撞的。
然後他們?淼綎|尼的門口,東尼尋找鑰匙時把屍體放下?怼K麄兇蜷_了房門,把屍體放上床,然後去冰箱拿出東尼的一加?隽畠r葡萄酒,兩個人都喝了一大杯,然後又倒了一杯,回到臥室,坐下?硗?鴮企w。
「你想有沒有人看到我們?」比爾問。
「如果有,我想警察現在就上門了。」
「你想他們會不會搜索附近地區?」
「怎麼搜索?這麼晚挨家挨戶敲門問:『你們有屍體嗎?』」
「狗屎,我想你說得對。」
「我當然說得對,」東尼說:「但我還是想要知道,那兩個傢伙發現屍體不見時的感覺。一定很好玩。」
「對,」比爾說:「一定的。」
「不管好不好玩,屍體在我們手上了。他就在那裡,就在床上。」
他們看著床單下的那東西,又喝了一杯。
「我想知道他死了多久?」
「我想沒有很久。」
「不知道屍體什麼時候才會僵硬?什麼時候才會發臭?」
「我想要一段時間才會僵硬,」東尼說:「但他大概很快就會發臭,就像洗碗檯裡的垃圾。我想要到停屍間才會抽掉血液。」
所以,這兩個醉?h,他們繼續喝酒;有時候甚至忘記了屍體,他們語無?次地談著含混?碎的事情。然後又回到了屍體。
屍體還在那裡。
「我們要怎麼處理他?」比爾問。
「等他僵硬後,就把他立在壁櫥中。我們搬運時感覺還很軟。也許才死了半個小時左右。」
「好吧!我們把他立在壁櫥裡。等他開始發臭時,我們要怎麼辦?」
「我還沒有想到這部分。」東尼說。
「想一想。」比爾說,又倒了一杯。
東尼試著去想。「你知道,我們可能會因為這個坐牢。萬一我們被逮到的話。」
「當然,所以呢?」
「我想我們犯了一個錯誤,但已經太遲了。」
「太遲了。」比爾說。
「所以,」東尼說,又倒了一大杯。「如果我們要留下這屍體,我們也許該瞧瞧他。」
「瞧瞧他?」
「對,瞧瞧他。」
「你夠膽量嗎?」比爾問。「我不知道。」
「你害怕嗎?」
「當然。沒受過這種訓練。」東尼說。
「好吧!你拉起床單,」比爾說:「但是先給我倒一杯。倒?M我的杯子,然後拉起床單。」
「好的。」東尼說。
他倒?M了比爾的杯子,然後走過去。
「好吧!」東尼說:「?戆桑 ?
東尼把床單?膶企w身上拉起?怼K?]著眼睛。
「老天爺!」比爾說:「是一個女人!一個年輕的女人!」
東尼睜開眼睛。「對,曾經很年輕。基督,看看那頭金色長髮,一直到她的屁股。但她已經死了!很可怕地死了,永遠死了。真是太可惜了!我不懂。」
「你想她多大?」
「我覺得她看起?頉]有死。」比爾說。
「她死了。」
「但看看那對乳房!那雙大腿!那個洞洞!看起?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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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译名:中央车站
出品:巴西
年代:1998
导演:Walter Salles (华特萨勒斯)
主演:菲南妲蒙坦纳葛罗(饰朵拉)
   玛瑞莉亚贝拉(饰艾琳)
   文尼西斯狄奥利维拉(饰约书亚)
评分:IMDB 7.8/10 (7,913 votes)

剧情:朵拉在里约热内卢最主要的火车站-中央车站为不识字的人写信。写一封信收一块钱,如果需要代寄,就再加一元。这一天,安娜带着她九岁的儿子约书亚来,因为约书亚一直很想见他素未谋面的爸爸。朵拉和邻居艾琳以念白天写的信取乐,她们认为重要的信就寄,其他的信则统统扔掉,如果两人意见不同,就把信收进抽屉改天再决定,约书亚给父亲的信就在其中。第二天,安娜与约书亚又来到中央车站,口述了第二封信给约书亚的父亲,但一出车站,安娜就发生车祸身亡,母性的驱使下,朵拉答应带约书亚到东北部去找爸爸,沿途的风景越来越陌生,两人却变得越来越亲近...
演员介绍:
  菲南妲蒙坦纳葛罗一般公认她为巴西最伟大的女演员之一。一九七○年,蒙坦纳葛罗在莫斯科影展荣获最佳女主角奖。一九七七年,荣获义大利塔欧米纳影展最佳女主角奖。
  玛瑞莉亚贝拉曾被誉为“八○年代最伟大的十位女演员之一”。一九八二年,获得国家影评人协会最佳女主角奖。卡洛斯狄耶盖斯的《明天会更好》,则让她在卡特吉纳影展封后。
  文尼西斯狄奥利维拉原本在里约热内卢机场当擦鞋童,被导演华特萨勒斯看上,从一千五百名人选中脱颖而出,成为《中央车站》的小男主角。


《中央车站》:活死人的黎明

文/水木丁
两年前的夏天,我和朋友到马来西亚的云顶去玩,有一次,我们在赌场外的大厅等人,大门里出来了一个女人,年龄大概有五十多岁,一副皮包骨头的身架却穿了一身妖艳的红,她手里夹着烟,旁若无人的从我们的面前走过,样子老且丑陋,脸上的状容极浓,但浑身却有着说不出的吸引力,仿佛从一部电影中走出来的一个故事。使得我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走廊的尽头。后来,我们在旁边的面店又遇到她,这次却是同一个同样老且丑的男人在一起。她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只是一个劲的抽着烟,那男人也是一幅老浪荡子的模样。我是个爱写小说又爱电影的人,于是对这个女人充满了好奇。很想知道这样一个女人背后的故事是什么,而我的朋友也注意到她,于是就对我说,“看那边那个女人,一定是个老妓女。
两年以后,我在《中央车站》的候车大厅里第一眼看到朵拉的时候,她坐在一张桌子后面替人写信,鼻梁上架着一付眼镜,装模作样的让自己显出一幅善良的样子来,以骗取路人的信任,好利用他人的希望,为自己换来一点活命的钱。她的顾客都是目不识丁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对她眼中偶尔滑过的一丝狡诈丝毫没有洞察,幸福洋溢的在她面前诉说着自己的各种向往,然而我却被她的眼神震了一下,我读过故事的简介,知道这是一个关于一个老女人和小男孩的故事,但是我没有想到这个老女人还是个骗子,样子老且丑陋。我立刻想起了云顶上的那个女人,于是就想,这个女人一定也当过妓女,她坐在那里,带着她的过去,而这个电影,讲述的却是她的未来。
然后男孩约书亚也出现了,没有许多电影中孩子们一贯拥有的那种澄澈和温柔的大眼睛和讨人喜欢的纯真笑容,却有着令人不舒服的早熟与怀疑的眼神,以及在下层成长起来的孩子特有的察言观色的能力。她情不自禁的看了他好几眼,他也看她,他的眼睛在说,“我讨厌你。”而她的眼睛则在说,“我也是”这就是这部电影中一老一小两个主人公的第一次相遇,老人并不慈祥,孩子也并不可爱,在熙熙攘攘的里约热内卢的中央车站,四周的空气干燥闷热,各种堕落,腐烂与挣扎混和在勃勃生机之中,在非州明亮得照得透墙壁的阳光里,灿烂得象一场梦。
即便是这样,他们还是被命运安排着走到了一起,一个故事的开始,即使是没有善的原因,还可以因为恶。约书亚母亲在车祸中的突然死亡,并不能够成为他可以赖上朵拉的理由,她只是帮他妈妈写了一封信而已,不至于为了这么一点点联系就背负起这么大一个责任,更何况,她本来也是想骗他妈妈的钱,就像骗其它人的钱一样。令人吃惊的是,她比人们想像得还要恶一些,她甚至把他卖给了倒卖人体器官的人贩子,然后用得到的钱买了台电视机。但是她又没有她自己想像的那样恶,到头来实在熬不过良心,又去把孩子救了出来。
一来二去的这么一折腾,两个人也只好一起上路了,她不送他也是无处可去,他不相信她也是无人可相信。他们一起去一个名字长得仿佛是在世界尽头的一个地方。据说那里是约书亚的家,有父亲还有兄长。两个互相厌恶的人最终坐在了一起,大巴在潮湿炎热的夏夜中穿行,无人期待黎明的到来。
每一个朵拉都曾有过自己怒放的青春,尽管她现在可能只是个抱着酒瓶把自己灌得烂醉如泥的女人。她清晨醒过来,讲起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我们看到了一个没有希望的人那已经死去了的灵魂。她早已习惯于不给自己留一点念想,彻底扼杀掉这叫做希望的东西,甚至是替别人写的信,也从来不曾真正的寄出过,不肯为那些自己不相信的东西浪费一分钱。
希望迟迟不来,苦死了等它的人。即便是遥远如巴西那样一个对于我们来说,有着如梦般明亮阳光的国度,人和人的希望与失望依然是如此相似。一个孩子,自然还有着对这个世界的美好去相信和去追求的勇气,但是像朵拉这样的一个女人,我们一路跟随着她走下来,却让人再也无法埋怨她的冷漠和无情。没有人能够真正的了解到她的过去,她也不再提起,只讲到她的父亲和母亲,她是否曾经被男人抛弃?当然,对于一个小男孩来说,她也只能讲讲这个。但是我们知道,在我们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死了。骗人,偷东西,卖孩子……一切对她来说,为了生存而自私的挣扎是那么自然而然,腐烂深入到她的心灵,扎根,发芽,吞噬着她的良知,绝望和痛苦从不挂在一个久已不知幸福和希望为何物的人嘴边。只有一次例外,她遇到了一个心地善良的男人,就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那架势简直就像是苍蝇见了血一样,谈不上什么爱情,只是一个行将溺死的人,突然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完全顾不上自己年老色衰的脸面,让人看了只有无言。她站在在加油站的洗手间的镜子前,第一次擦上了口红,厕所里斑驳的油漆墙面,和肮脏的镜子里她那满脸的沧桑,外面的阳光依然灿烂,她那副溺水者张牙的劲头却真是吓坏了男人。他逃得飞快。在日后的日子里,这男人也许会和人的说起他曾如何及时醒悟逃过这一劫,没有被一个已经僵死了的女人拖下水的故事。幸亏他有卡车。
关于人类希望的故事,也就无非如此了吧。在希望和失望这个过程中反反复复得挣扎,也许就是每个人这一生都躲不开的一个过程。这让我想起了《牯岭街少年里》的小四,那个曾经对生活充满着热情和信念的少年。他几乎就是朵拉的前身,他的父亲曾经对他说,只要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希望的,于是他相信了。但那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希望破灭的故事,当小四最后终于掏出手中的刀刺入小明的身体的时候,他是恨她为什么这样早早得就放弃。在他看来,这样活着,不如一个死人。然而,无数个小明和小四还是会活下来的,他们有的人,注定会成为里约热内卢车站里的朵拉,约书亚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起点,他幼小的心灵还不足以感受得到这人世间得痛苦和迷惑,小四才是这个起点,而朵拉则是他的未来,一个活死人。在这起点和终点之间的,大概就是那些我们听过无数次的故事。
约书亚最后还是找到了自己的家,在一片簇新的民居中,一幢刷着漂亮的兰色油漆的房子鲜艳得仿佛是一个童话。他的父亲是爱着他的妈妈的,而他的哥哥们是忠厚老实的木匠而不是酒鬼,这是朵拉所没有想到的。她以为终点就是终点,但原来她的旅程并没有结束。这不是她第一次重新唤起对人生的希望,但是最令她彻悟的一次。
在起点失去希望,在终点将其找回,朵拉的旅程,在夜里开始,在黎明结束,这也许是导演用心良苦的一个暗示。人的这一生,是不是真的只有在经历了这么多的苦难之后,才可能寻找到内心真正的平静。在人生旅程即将结束的时候,才会真正明白,什么叫做希望。要经历过灵魂上无数的生死轮回,才能真正看到黎明。那些在风中飘逝的答案啊,我的朋友,你可曾还在守望?
终于,她寄出了那些信。她在用一辈子学会了怀疑之后,学会了相信。

家在何方:谈影片《中央车站》


对于一个有家的人,回家是慰藉
对于一个无家的人,回家只是找寻… …
巴西电影《中央车站》被各地影评家赞为“世界上最好看的电影”。自首映于美国圣丹斯电影节后,荣光裹身,先后荣获第四十八届柏林电影节金熊奖、第四十八届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第四十六届金球奖和1998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及女主角提名。有人用这样的评语来评价这部影片:当他触及你内心的时候,他与你的大脑对话(“Central Station”is that film that speaks to your head while it touches your heart.)。
就影片的风格而言,本片可以说是小品的公路电影,演绎了一老一小寻亲、寻家的过程,较深度地挖掘了当代巴西人找寻自我认同的主题。在冗繁的“寻根”电影中,《中央车站》以其独特的手法,让人滋生了几多异样的酸楚。影片讲述了一位在里约热内卢中央车站靠替人写信为生的退休教师多拉目睹了曾代为写信的男孩——乔舒亚的母亲在车祸中丧生,于是他将乔舒亚带回了家。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他又把孩子卖给了人贩子,后良心发现,夺回乔舒亚,开始了带乔舒亚寻找未曾谋面父亲的慢慢旅途。在旅途中两人从狐疑、防范到亲近和信任,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剧情简单,但不失细腻,美丽的巴西风光背后隐藏着几许酸楚与反思。他在寻找他的家,但家在何方;她在试图让心归依,但心归何处;这个国家在寻找它的根。但根系何所?
家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具有十足的感染力,电影史上也不乏以“家”为题材的影片,如《回家过年》、《家》、《家和万事兴》、《给我一个爸》、《我想有个家》、《菊次郎的夏天》等。家是魔力强大的东西,这些“家”电影几乎都能扣动人们的心弦,同样,看罢《中央车站》,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家”字便涤荡于怀,挥之不去。“回家”多么温馨的两个字,在不同的人口中说出竟然相差如此悬殊,有家自然可以回家,无家只能不止找寻,只能登高问天:家在何方?乔舒亚本有一个不完整的家,妈妈死于车祸后,它的家成了泡影,于是找寻父亲,寻找属于自己的家成了他的最高信念。多拉自小便没有幸福的家庭,片中的她虽然有一处居所,但仍然是一个孤独的流浪者,流浪在人流涌动的中车站,流浪在心灵的荒漠里,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归依。事实上,家对他们来说又是什么呢?只是奔波着找寻或者说是一个意念里的图腾。乔舒亚的父亲耶稣始终没有出现,因此乔舒亚的家一直没能完整,他得到的只是长久的等待——变相的找寻。多拉呢?良心上自然是得到了慰藉,但在他离开了乔舒亚之后,他又是怎样的一个心理状态呢?特别是在偷一包饼干都会被当场击毙的里约热内卢,她的离开是不是带着许多茫然的因素呢?她在心理上的慰藉是不是有点阿Q主义的色彩呢?这个国家在寻找她的根吗?结果呢,写信还是要找人替,车站里仍然是无序、可怖的场面。所以,影片所呈示出来的,只是一个能引发受众思考的蓝本,只是用影像的视听造型手段,阐述了一个该不该自我认同、怎样自我认同的提问。仅此而已!
《中央车站》似乎有意把宗教的一些观念转嫁到“家”上,试图将宗教看成是人们所找寻的归依之所。影片传递给我们诸多的有关宗教的信息,如乔舒亚和多拉一直在寻找的对象耶稣,还有乔舒亚的两个哥哥的名字赛亚、摩西以及巴西小镇上令人惊憾的宗教仪式。乔舒亚一直在找寻耶稣,对他而言,他的爸爸——耶稣是不可或缺的,甚至是神圣的。因此在多拉说他的爸爸酗酒、打人的时候,乔舒亚表现出强烈的反感,并一直坚持父亲对自己的喜爱。找寻耶稣的过程是漫长的、艰苦的,就像《圣经》里描述的“炼狱”。当多拉和乔舒亚找到耶稣所居住的镇子时,他们看见了那么井然有序、美丽温馨的平房,那么悠闲、无争的场面,与嘈杂混乱的中央车站比起来,宛然一个“天堂”。在乔舒亚心中那绝对是耶稣的居所。那么,中央车站呢?喧杂、无序、欺骗、无知,活脱脱一个“地狱”。地狱——炼狱——天堂,编导似乎正是按宗教的程序来拍电影的。转念一想,宗教给人的又是什么呢?隐忍、苦修、找寻和期待!家在何方?找寻吧,期待吧… … 合拍!
爱情是家的变种。多拉迷信着个人王国里的爱情,或者说不相信爱情,他和女友有着悖反的爱情观。但在寻找耶稣的过程中,多拉的爱情复归了。她爱上了卡车司机,并试图展开爱情攻坚,从而找到自己的归宿。等到她抹上了借来的口红要向卡车司机示爱时,那个人却悄然离去。于是她的爱情没有了,她的依靠成了泡影。片中的她也曾一度将乔舒亚当作自己的依靠,乔舒亚也一再对他说:“我是个大人,我要照顾你。”这些只在爱情中才有的话语应用于此,是否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爱情呢?爱情的结果是什么,结婚、生子、厮守终生,而在此更多的是依靠。如此,爱情恰恰是一个归宿,是一个能让心栖息的地方——家。多拉本应得到这个家,但卡车司机的离开和她自己的离开再一次让她归依的念头变成等待和找寻。多拉的家没了,留下几声微叹、几许怜悯或者还可能是一丝辛酸的微笑。
最值得一提的是影片中成功的细节刻画。窥斑见豹,影片中的细节最能反映人的真实内心,也最易展露创作者的功底。《中央车站》中的细节描写无疑是成功的,甚至是经典。多拉和各类找她写信的人的面部表情,是那样的丰富,一笑一颦,都蕴藏个性。那些表情,似乎也在呈示着这个国家的贫瘠。影片开头乔舒亚在多拉的写信桌上顽炼地玩着陀螺,朵垃几次将陀螺拿下,乔舒亚又几次拿上来,这些似乎预示了两人扯不清的瓜葛。在寻找第一个“耶稣”时那些被风吹起的各色的衣衫,还有小镇宗教仪式上纵地而起的烟花,这些细节着实为影片增色不少。
这些年,扭曲了的商业电影充斥了市场,这也让观众对“好电影”的认识近乎扭曲。《中央车站》没有裸戏、暴力、病毒人种变异等被称为所谓商业电影的必需因素,但确实是一部既叫好又叫座的佳作。简单而细腻的情节,不考究但又不失艺术性的镜头,处处散发着朴素的诗意。电影在最大限度的反映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又能够最大限度地反映内心生活,这种内心生活即可是片中人物的心理,又可加上编导的主观意图。较为客观的现实总能透漏出主观的理解和经验。《中央车站》中两个主要人物最终没有彻底、圆满的家,但他们对家的找寻、对家的执着正是触动我们心弦的第一因素。影片夹杂了编导对宗教的某些认识,并按创作者的主观意图而不是附和观众拍摄。这些不但无损于影片,反而使影片的淡淡诗意和感人效果倍而加之。
《中央车站》确实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远离了《中央车站》,当我们驻立街头,忆及美丽的巴西风光,忆及乔舒亚的睿智和那漫漫的找寻长路,我们会不会倏地在心底发生一个提问:家在何方?



《中央车站》 --一场爱的回归之旅

《中央车站》向人们讲述这样一个平淡但不平凡的故事:小男孩约书亚陪着母亲来到车站在朵拉代写书信的小摊子前预备给男孩的父亲写封信。孩子的母亲被意外的交通事故夺去性命。朵拉则收留约书亚,并帮他找到从未谋面的父亲。在约书亚与朵拉相处的这段时间内二人逐渐的信任并且理解彼此。年龄与阅历并没有阻隔爱的蔓延。从整部影片来说这是一部温情小品,让观众在不经意间拨动心底最深的弦。
朵拉是个复杂而又典型化的人物。从影片的初始她给我们的印象便是一名熟练而冷漠又世故的代写书信人。她专横的处决经过她手中的所有信件。她会用自以为明事理态度和自己主观的臆断来决定信件的归宿。朵拉似乎无法被周遭的任何事件触动,她宁愿活在自己封闭的内心中排斥一切她认为累赘的情感。影片到这里我们对朵拉的行为是无法理解的,对她对生活的疏离同冷漠反感甚至厌恶。朵拉从自己的立场认为能替人们做出生活最好的选择的时候她却忽略生活对她的特殊眷顾。一对母子的到来似乎不会掀起太大的波澜,不善言辞而腼腆的母亲同外表老练但内心单纯的小男孩约书亚和每位找朵拉写书信的人一样,对这张薄薄的信纸寄予无限的希望,亦或者是奢望,这些都显得不再重要。可这些质朴的人们无法撼动朵拉早已封闭的心灵。她甚至能镇定自若地对那些渴望的人们捏造谎言和借口,这让人不禁想起西班牙导演阿莫多瓦的一句话:我观察家里的女人,发现她们捏造故事的能力可比男人强多了。她们学会了在紧要关头必须得撒谎和伪装,透过这些谎言,她们得以逃避真实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悲剧。 这句话被援引在这里有点讽刺,似乎为朵拉胡诌找到适合的辩解词,不过纵观整部影片来看也的确呼应阿莫多瓦的这句话。朵拉在生活中保持的淡定似乎被约书亚单纯的执著柔化。在她将约书亚卖出去的那夜辗转难眠;从她不顾一切危险又将约书亚救出来;从她决定要带约书亚踏上寻找父亲的路程;从她对旅途中邂逅的单身男人萌芽出胆怯而又难以掩饰的感情;从她在朝圣的人潮中呼喊着约书亚的名字;从她提这大口袋的信件走向邮局;从她在末尾写信时刻滴落的泪水我们逐渐明白朵拉。与其说是朵拉性格的转变不如说是她终于能正视生活直面自己的感情,袒露住自己内心善良而脆弱的内心更为贴切。幼年时代父亲的外遇和母亲的过逝让朵拉学会遗忘学会在变迁的生活中用坚硬的内心保护自己。她能独立地不倚靠任何人的庇护和帮助生活,,从她冷酷无情地撕毁信件深层来看不正是出自于她对人们的慈悲和对生活的抵抗么,只是方式过于偏激罢了。
约书亚在整部影片来看并不简单地只是朵拉心灵的催化剂,同样也是在当时客观的单亲成长环境中塑造的鲜活人物。从影片最初约书亚陪同母亲代写书信时洋溢在脸颊上的纯真的自豪和骄傲的申请是特属于稚气未脱的孩子的。但随着影片的推进和深化,约书亚用与年龄极不相称的敌意对待朵拉。朵拉的几次欺骗让孩子产生了不信任之感。约书亚和朵拉都选择用适合自己的方式抵御生活中种种令人措手不及的变故。朵拉选择的是遗忘,而约书亚则是铭记。他始终没有忘记也没有放弃对父亲的寻找。生活逼迫约书亚快速成长和独立。当约书亚模仿着成人的口吻询问卡车司机一些滑稽的问题而逗乐观众时也透露出约书亚内心的单纯。约书亚学会了如何面对生活,在多拉为生计而发愁时他却已经学会了招揽顾客。当约书亚问到朵拉是否要把信件仍掉时,我们心中不知是做何滋味。孩子为了生存学会适应生活,最初坚持而努力维持的世界观正在丧失掉。可是我们并不能抱怨或责备什么,大多数的人们只能为了生计而改变自己的性格同梦想。生活就是这样程式化的过程,改变你,消磨你,朵拉就是这样,约书亚同样面临这样的过程,无法避免的。影片的尾声,孩子看着自己与朵拉的合影,望着远去的车辆微笑。朵拉所给予她的爱约书亚无论如何是不会遗忘的。
影片中的陀螺是分别出现在开端和结局,具有隐喻和象征的味道。陀螺旋转和运动是由人来鞭策和控制的,就像人的命运始终无法离开生活既定的轨迹。但当约书亚手中的陀螺脱落,母亲在意外事故中丧生便成为两个人生活的全新起点,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模式同生活对心灵的桎梏。一场心灵的旅行,两个不同的旅客带着不同的心情和向往参与其中。对于约书亚父亲的设定是模糊的,类似与《等待戈多》中对戈多的设置,是没有出场但可以由人们口中拼凑出的形象。父亲,让约书亚铭记让朵拉遗忘。也给他们在结局明白如何去原谅,去爱。影片中夭折的爱情使全片更突出了人与人内心对爱的希翼。散布福音的卡车司机给朵拉带来的是温暖,可他无法接受朵拉的表白,只能不辞而别。朵拉无奈地趴在窗框上哭泣,让人萌芽对她的同情。同时也欣慰,欣慰的是她学会了怎样去爱,恢复对幸福生活的憧憬。尽管这段爱情还没绽开蓓蕾就被扼杀,但一段小小的插曲却成为多拉正在改变的明确信号。全片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的是多拉在询问是否有到班吉苏的车票时,黑人小伙打趣地说:“这是世界的尽头啊。”朵拉沮丧地问:“那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明天清晨吧。”在这里“世界尽头”可以理解为人类对爱追求的边缘。朵拉逃避生活中的希望与温情,冷眼看待这个世界,可现在她迫不及待地问“那我什么时候能离开”。她对爱和温暖的需要是那么热烈。她需要被别人爱,希望爱别人。第二天晨光熹微,她踏上心灵回归的路途,人同人之间的冷漠与隔阂在影片中得以消除,可却存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专注于自己的遭遇,专注与自身内心痛苦。他们对周遭人的喜怒哀乐无暇顾及,只在封闭的内心中结茧,反抗外部的世界。内心的伤痛衍变成绝望的血痂,可依旧渴望爱与沟通,知识这种欲望完全隐藏起来。我们应该如何对待生活,朵拉同约书亚都没有给我们答案,只是鼓励我们去寻找遗失的感情,这让我想起一句话:sometimes you have to be bigger than life。(有时候你需要比生活更为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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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情介绍
    《他和她的男人》是《记得我爱你》导演莎宝布里曼的最新电影,以一夜发生的爱情为题材、同志情愫为催化剂,从丈夫、太太、情人三方探索人性深层情欲。由曾获法国凯萨奖最佳导演奖及最佳男主角提名的才子贝纳恭朋,饰演家庭幸福的中产阶级男人,因为与同志邻居的相遇,进而开始思考真实自我,细腻诠释男人在一夜之间的转变,片中他的妻子由以“甜姊儿”形象走红法国影坛的蕾杜嘉诠释,默默地注视丈夫和邻居雨果的情谊渐渐滋长,虽然内心感到骚动不安,却又无所适从,她同时在片中挑战裸露演出,让人惊艳。同志邻居雨果则由多次提名凯萨奖最佳男主角的查尔斯贝林饰演,看似不受礼俗束缚,其实内心仍背负着因为出柜而导致的家族伤痛,他和贝纳恭朋之间的内敛情感靠着彼此的眼神交流爱慕,虽没有激情火花与肢体接触,却张力十足。
片名:他和她的男人
    法文:L'homme de Sa Vie
    导演:莎宝·布里曼 Zabou Breitman
    编剧:莎宝·布里曼 Zabou Breitman
       阿涅丝·迪萨斯 Agnès de Sacy
    主演:伯纳德·恭朋 Bernard Campan
       蕾·杜嘉 Léa Drucker
       查尔斯·贝林 Charles Berling
       爱里克·帕拉特 Eric Prat
       杰奎淋·杰汉诺弗 Jacqueline Jehanneuf
    类型:剧情级别:14岁以上(瑞典)
    片长:114分钟国别: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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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大鱼》,会被影片那奇妙的构思和深刻的寓意所折服。这是一部出类拔萃的电影,当我们徜徉在电影中时,我们重温了一次久违了的心灵之旅。因为在《大鱼》里,人生是一个又一个精彩的片断,所以这些片断也将成为不朽的传奇。

一、让童话成为你生命中的一部分

不管这些片断是否真实,就算虚幻,也很美好。传奇永远是传奇,就像你从小看《格林童话》或者《安徒生童话》一样,这些既让你觉得不可思议又感觉理应在情理之中的故事深深地烙印在你的内心深处,不可替代,久而久之,这些故事听多了,你会认为这不是童话故事,而是真实的事件,或者叫历史。

《大鱼》中的父亲从小就给孩子灌输着他自己的思想,以童话的形式对孩子进行教育,这看起来好像是教育孩子的一种聪明的手段,可在长大后的儿子的印象里父亲却是一个爱说谎的老顽童。爱德华将自己认为是一条大鱼,那条叫做“野兽”难以俘获的鱼,更坚信自己将要去更大的世界闯荡,才能让自己的适应下来。于是,他开始了旅行。在旅行途中,遇到过一个老巫婆,一个巨人,一个叫做“幽灵城”的地方,还有……类似童话的世界就这样展现在眼前,观众看到这些想象力丰富的画面和情节的时候,甚至会感叹这一切是真的那该多美好啊!

在电脑网络、多元媒体的今天,对真、善、美的歌颂,对光明与和平的向往,对善良、博爱、正义、幸福的肯定,对自然万物充满诗意的描写与赞美,对幻想、浪漫的刻绘,都是我们这个世界所需要的。有童话的地方就有希望,这话没错。当童话在你心里成为一个生活的必需品的时候,你发觉这个世界充满着希望,并且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人类文明离不开文化,也离不开童话。所以,世界需要童话,人们需要童话,而电影也是宣扬这种宝贵的精神财富的载体,《大鱼》达到了承载这种精神的目的。

二、奇迹般的故事和美国精神

一切都要从那枚戒指说起,影片开头,在那个故事里,父亲将大鱼逮住,并取回那枚戒指;影片结束,在那个故事里,父亲把戒指交还给母亲。影片的寓意就在这里,父亲正如同那只大鱼一样,因此他始终认为他的一生是一个不同于常人的伟大的人。

之于事业,他经历过了在马戏团里为了一个月能得到关于心爱的女孩的一件事却没有任何薪水的工作。终于在多年之后,事业有成,买下了整个“幽灵镇”,典型的暴发户形象,在电影里甚至被渲染成了一个天赋异禀的奇才。

之于爱情,他居然奇迹般地让一个已订婚的少女改变主意。经过三年的查探后,终于有机会和心爱的女孩朝夕相处,可是不久就去服兵役,一晃又是一个三年,当爱人以为他已经殉职时,他的出现,无疑又给影片带来了一个情感的高潮。之后那个小他十岁的女孩也喜欢上了他,他表现出的是忠诚,一生忠于对方的美好品质。

片中的父亲夸大了生活的奇幻、夸大了曲折的情节、夸大了传奇的色彩。影片体现的美国精神,也在父亲娓娓道来的故事里十分有层次地表达了出来。当父亲在女巫眼中看到自己将如何死去的情景时,他表现出的乐观的精神,和他不安于现状的积极的人生态度,都是美国人那种难能可贵的精神的体现。而爱德华的儿子对父亲说:“你就像一座冰山,但我只看到了你的一角。”更是说明了美国精神的博大精深。可以看出,美国人在自己电影中宣扬美国精神达到了能和我国电影相媲美的程度。

三、天才导演铸就银幕神话

不可否认,导演蒂姆·伯顿是一个天才导演,至少在《大鱼》里是。蒂姆·伯顿早期于迪斯尼片场打工,多年的摸爬滚打使他在动画电影的理解更加深入,随后更拍摄多部好莱坞的动画电影以及幻想类影片,如2001年的《决战猩球》,还有这部《大鱼》,以及后来的《僵尸新娘》和《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透过他的作品,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天才导演童心未泯的一面和他丰富的想象力,以及他对人生深刻的思考和特别的表达方式,在他的影像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真实却又虚幻的世界,甚至接近于天堂,蒂姆·伯顿仿佛是又一个来自好莱坞的造梦机器,他的电影给人的触动不亚于斯皮尔伯格的电影。

我深爱着这部《大鱼》。影片开头和结尾皆是一只大鱼在深蓝的大海里肆意游荡,首尾呼应,人生或许正如影片里所说的一样——兜兜转转。冷暖哪可休,回头多少个秋。希望人们都抱着坚定不移的信心,勇敢地向前迈进。感谢《大鱼》,感谢那一个个讲着童话故事的人。






《大鱼》:给儿子一个神话英雄般的父亲
                 文/火神纪
  我们如何活着。而我们身后。我们将以一种怎样的形式被后世记着。
                            ——火神纪。题记。
[1]写在前面
  很多时候,也许,我们仅仅只是想证明并且告知这个世界。我们来过这世界,并且以我们的方式活过某些时间。也许并不精彩也不繁华更不唯美。可是,这一切曾经真实地存在过。或许还有一个伟大的事实,至少,我们曾经试图过伟大。
  我们所有经历过的那些看似浮华的一切。是不是真实。也许有时候连我们自己也没有办法分清楚:所有一切;虚妄或者存在。可是我们知道,至少,我们存在过在这个世界。而我们所不知道的是,我们将被后人用一个什么样的方式流传下去。
  如果可以选择。但愿,一切很美;但愿,我们很伟大。
[2]我的童话:死在当下的童话故事和王子殿下
  所有的童话故事似乎都会发生在王子和公主身上。于是我总会有这样的错觉,在我还没长到足够大之前,在我还都停留在听童话故事的时代里,我们会懵懂而固执地认为:我会想着称呼父亲为父王;称母亲为母后;我的爱人将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王国里最美丽最善解人意的公主。我的父亲都是最英勇的王,多年的征战为他赢得了声名和广褒的领地,然后,这一切将传给我……
  如果我生在中世纪,如果我生在一个美丽的童话里的话,如果我是那个童话里那个俊美的王子主角的话;也许,我的故事会是这样的一个开始。
  当然,总有一天我会长大,然后我会开始明白一些事情。至少,我开始明白了我并不是生活在中世纪,我也开始明白了,其实我并不是什么王子,这是十岁的事情。然后我又开始明白了,世界的格局并不是由一个人的英勇而就可以去占据的,而更多的时候牵涉了更多的东西,这是读了世界历史以及政治格局的时候开始明白。那年我十五岁。
  对人生,我是不是应该开始绝望了。在既有的格局里,我的祖辈并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的东西;而在以后的格局里,我是不可以凭着自己空有的那身所谓的或者幻想出来的英勇去占据属于我的领地。人生,作为一个男人,呵呵,从没到到不可能有的这种可耻的想法足以毁灭所有的希望。
  于是我们是不是应该开始反思。童话故事。我们从小到大一直在看的,在听的那些童话故事。
  什么时候开始,人们才会讲一些不再那么高高在上的故事呢。在我成长的过程里我开始逐渐明白的那些足以改变我人生观的惨痛的发现其实都是源于这些童话故事的幻想。之所以惨痛。因为这些都是无力更改的现实。而现实永远和童话里的那些有关于伟大的字眼扯不到一块。
  我的第一个惨痛的发现是,这个世界上原来并没有那么多的王子。而第二个跟着而来的惨痛发现是,在这个世界上仅有的硕果仅存的几个王子里,其实不可能会有我的名字。
  在关于我的童话,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整个故事的框架都轰然倒下了。我逐渐开始明白:我的父母亲都不是王族;我不会有美丽的公主等着我去迎娶;我不会有广褒的国土等着我去统治;我不会有所有童话故事里伟大的光荣;我甚至只能如此卑微地活着;在我长到开始明白事理的时候我又发现了一个更可怕的现实,负资产。
  童话里的故事,伟大的王子殿下。这一切会不会死在当下。没有人知道。我只是知道,死在这个时代里的可能性也许更大。
  我的童话故事是不是就此结束了呢。我不知道。我的人生还很长,于是我还可以去拼搏。就算如此卑微。我在用某种方式让这个世界也许在以后的日子里,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后还将记得我。
  我答应过自己,我会尽力。只是,谁能告诉我所有的答案。也许,尽了力之后我依旧将如此安静而没有半点声响地死去。没有人记得。
  这只是一个没有答案的疯狂探索,在我死去之后百年,总会被揭晓。总会有些人会记得我。呵呵。只是在当下,这个答案没有人能去肯定。
[3]父亲的童话:看似惨淡的软体以及自我的伟大
  父亲留给我的故事只是一个没落商人的故事。父亲最风光的时代已经在我还没开始懂事之前就已经彻底地湮没在历史里了。
  父亲从来不曾在我睡觉之前给我讲任何有关他的风光时代里的故事。我只能从他和长辈偶尔的聊天里的只言片语拼凑出父亲的历史。
  我知道,在我还不懂得王子这样的概念的时代里,我曾经也像一个王子一样幸福地生活过。至少父亲给过我们富足的感觉。而在我逐渐明白了所谓的王子之后,我也开始明白一些我也许永远不愿意去明白的事实:比如,我并不是王子;比如,父亲并不是王族也不是贵族;比如,我的血管里流动的是一些充满欲望而平凡的血液,并不高贵;比如,父亲的事业接二连三的挫败;比如,负资产;比如,我并不聪明也没有任何惊人的天赋。等等。
  父亲的故事其实挺曲折,挺悲伤,挺感人,也挺无奈。我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我能驾驭小说,我将为父亲写一本书;如果有一天我能驾驭诗歌,我将为父亲写一篇不朽的史诗;如果有一天我能驾驭胶片,我将为父亲拍一部悲怆的电影。只是,我现在似乎只能驾驭的只有影评,至于我似乎只能观影,而后感叹,而后穿插式地写一写那些看似无奈的无病呻吟式的字句。
  父亲不是王族,不是贵族;我也不是。
  很多时候我们甚至在社会上找不到我们自身的定位。我们必须很努力很拼命才可能得到一些关注,一些被肯定的赞叹。这就是平民。
  在平民的字典里,父亲,很高大,高大得像一座可以依靠的大山。
  父亲的故事很多,只是父亲从来不会告诉我。不管在我五岁之前或者五岁之后。
  父亲是一曲幽怨而悲壮的夜歌,在天亮之前就会散去,并且无力绕梁三日。那么在天亮之后,我们又将是什么呢。我们祈盼被这个世界记住;而世界,又将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记住我们呢。我们害怕被湮没,可是也许我被将很快被这个世界遗忘。
  有些人注定是在出生之后就永远闪烁的,而很显然,这与我们无关。我们并不是王子,不是贵族,并不俊美也不聪明,我们甚至并不出色,甚至离出类拔萃还很遥远。这就是现实。
  我的父亲并不擅言谈,我也一样。所以我和父亲很少谈话。可是在我眼里,我的父亲依旧伟大,因为他和母亲一起生我养我,赋予了我所有的一切。而我在努力地证明他更伟大,那么必须先证明我自己伟大,然后因为我的伟大而衍生出他的伟大。我其实挺害怕,如果我一事无成,那么,他的仅有的伟大也就将永远地被湮没了。
  这就是我们,我和父亲,最残酷的童话故事了。我不知道父亲的童话是不是就这样结束了,我不知道父亲是不是会在他的有生之年自己亲手证明他自己的伟大,可是我知道,父亲的尝试着证明自己的伟大的信念并没有停止。
  父亲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龄而且已经接近耳顺,是不是可以从心所欲呢。我只是知道,父亲现在还在做着而立时代的事情。多么可悲的现实。可是在我看来在这一刻里父亲突然就成了永恒和不朽,毕竟,平民的现实,耳顺之年却还在努力着而立之年的努力,我突然有点想落泪的悲怆。
  父亲至少是伟大的,多少年来从来不曾放弃过生活。就算他从来不曾给我讲叙他的故事,不管在我五岁之前还是五岁之后从来不曾,可是我相信,近乎固执近乎迷信般地相信,父亲其实是伟大的。而伟大的灵魂从来不会炫耀着自己曾经有过的繁华。
  父亲的童话故事近乎悲凉。我曾经想过去谴责那些曾经陷害过父亲夺走过父亲所有心血和财产的人们,可是最终我没有。
  因为,谴责并没有办法让这个世界记住我们,谴责并不可能改变这些现实,谴责也不可能替父亲夺回他所失去的任何东西。我曾经非常靠近那些也许差点就被我谴责的人们,我看着他们享用着也许本来应该是我享用的一切的时候,我多少有些悲凉。
  父亲的童话结束在他人的光荣里。我的童话还没开始。平民,这并没有什么可悲怆的。被陷害被夺走了所有一切的平民,这也并没有什么可悲怆的。我所悲怆的既不是上天的不公,也不是世界的薄情,因为这一切的真实存在,这才是真正的悲怆。
[4]题外:半道声明
  我似乎还是第一次在开始写一部电影之前用这么长的篇幅写这么多和电影无关的文字。也许,这一切只是因为我虚妄的疯狂。
  也许,更多的时候,电影对于我来说更像是用来表达自我的某种形式罢了。所以我的影评似乎永远无法显得更专业一些。罗嗦,带有强烈的个人主观意识的喃喃自语。影评成了抒发其它的文字自渎方式,我知道,这并不健康。可是我很自恋地以为这种不纯粹的影评将为我赢得声名,赢得一切。至少在现在,我的文字似乎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完整地表达自我。这是我的方式,不论好或者不好,可是至少我可以写字,可以被关注,可以生活。我迷恋于这种形而上的自我妥协。
  既然已经扯得这么远了,那么就再扯得更远一些。其实这些字是写给六斤那个可爱而又完全彻底迷信我的孩子看的。写字,电影,生活。我所祈盼的所谓糜烂,就是这三者的和谐以及难能可贵的平衡。纵然这样的平衡暂时来说显得非常不完整。
[5]《大鱼》:一个平民父亲的瑰丽史诗
  说回电影。《大鱼》这部电影讲叙了一个喜欢不停地讲述自己故事的父亲和一个在寻求父亲故事的儿子。我之所以如此喜欢这部电影,我之所以在写这部电影之前用如此长的篇幅描绘了其它的东西,也许,仅仅是因为这部电影在某种程度上给予了我某种感动的契机,某种契合上的幻想。
  父亲所描绘的有关他的人生里所有的一切,从他的出生到最后所有的一切都带着一种浓烈的看似是冒险的英雄式的神话色彩。对于儿子来说,五岁之前他曾经如痴如狂迷醉过的那些英雄故事似乎只是睡觉前的佐料罢了,五岁之后的儿子听起来已经不再那么动听而向往了。他开始怀疑和思索着父亲的故事里有着多少的可信度以及真实性。
  也许,正如父亲的医生班尼特大夫所说:真实的故事乏味而不太有意思,不是吗?如果让我在乏味而真实的故事与关于鱼和戒指那个精美的故事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我会选择充满想象力的那个。
  选择精美,选择想象,这并没有错。
  给儿子一个永恒美好的人生,这是被后世记住的一种方式。一个人在不停了无数次地讲叙了自己的故事之后,他也会被别人编进故事里,而这些故事被别人传颂了无数次之后,所有的故事就会变成真实的了。
  铸造一个家族神话让后世去传颂,这是一个作为父亲的男人用来表达对一个作为儿子的男人一种深敛的温情。
  这部电影极其唯美,充满了想象力和魔幻式电影中那种暗涌的纯美。
  第一人称的视角和大量旁白的方式描绘了一个男人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很多的时候我无暇去考究那所有的故事是否真实,毕竟对于我这样的旁观者来说,真实与否似乎并不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我在这些故事里看到更多的是那种内敛的深情。
  爱德华是一个所有人都喜欢的男人,因为他擅长于交际而且热衷此道,因为勇敢而善良,因为他的脑子里时时刻刻都有着充满想象力和新奇的故事。然而对于威尔来说却似乎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他的父亲似乎更像是一个活在虚妄的童话故事里的一个虚拟的英雄,而他要的,仅仅只是一个在童话之外更真实的父亲而已。
  也许,他并不理解父亲那种深敛的亲情。这种理解上的错位给这部电影染上了一层淡淡的忧伤,两代人之间,父子之间的无力沟通似乎更像是一种现代通病。
  也许正如爱德华所愤怒的:我从来都是如此真实而毫不留情地向你展现我自己所有的一切,如果说,你看不到那个真实的我,那是你的失败而非我的失败。
  作为父亲,各自有着各自的表达方式,如何向自己的儿子展现一个真实的自己,用自我的方式彻底地展现,而儿子无法理解,是不是因为儿子没有尽力地去理解自己的父亲呢。
  爱德华的一生在絮絮叨叨的旁白里得以完整地展现在电影里,纵然这里面多少带着他极其主观的英雄色彩。而不管所有的这一切是否真实,如果威尔有足够的敏锐和细心的话,他也许会发现,在所有的传奇故事里都包含着一个同样真实的父亲,只是他并没有发现。这的确是威尔作为儿子的失败。
  威尔总在追寻的真实的故事,是关于父亲最真实的那一面。电影在最后揭示了这所有的一切:女巫;世人;幽灵镇;诗人;大鱼;马戏团;战争;孪生姐妹……所有的这一切其实都真实地存在过,只是爱德华用自己的方式用丰富的想象力串联并重组了之后被重新折射出来。我不知道威尔对这样的答案是否满意,可是在我看来,这样的结局让我满足而快乐。
  爱德华的故事里,他最终会意想不到地死去。但是他从来不曾对任何人说起,他最终将如何去面对他的死亡。他把他最后的故事留给了威尔。他也许知道,他的故事最终只能由他的儿子以及后辈讲下去,而他在现实里,只能躺在医院里安祥地死去。
  也许所有的故事最后只能由威尔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爱德华所讲叙的所有一切,仅仅只是在为自己深爱的儿子做一个厚重的铺垫罢了。纵然在威尔眼里,他的父亲的故事里,他自己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注脚罢了。可是当威尔终于明白这一切的时候,他也许会发现自己,原来并没有真正地明白自己的父亲为他所做的一切。
  在电影里所有的故事里,也许,是威尔所讲的那个用来结束的故事最让我感动。不是故事本身让我感动,而是威尔在结束了父亲所有的传奇故事时,在我看来,他已经完全明白了父亲,以及,他已经开始触摸到那个若隐若现的真实的父亲了。
  或许应该说,是父子间真挚的亲情让我彻底地被感化了。
  这部电影更多的时候是对父子两代之间的沟通方式进行了探索。而只有到了生离死别的时候,这样的沟通方式是否代价惨重。
  悲悯是这部电影最大的注脚。就算这注脚一直隐藏在有关真挚的感动和有关繁华的唯美里,可是悲悯,当被挖掘出来之后,我突然没有了任何言语。
[6]末:任何童话故事总得有个结局
  鸟人曾经对我说过,这部电影让他深爱着每一个讲童话的人。他也曾戏谑地说,他要去越南养猪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看到这些文字,我也不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看到这些文字,我只是想在他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告诉他,当他跟我说他深爱着每一个讲童话的人的时候,对我来说,其实,他自己本身已经是一个讲童话的人了。
  五岁之前以及五岁之后,我的父亲从来不曾给我留下任何有关于他自己本身的任何故事。于是在年,似乎永远只能依靠着他和长辈聊天时候不觉意的只言片语来拼凑出他的整个人生。
  五岁之前以及五岁之后,威尔的父亲不停地絮絮叨叨地讲叙着他的所有故事,就算他的那些故事已经重复了上千遍。可是威尔所能描绘出的父亲,就算他并不相信他父亲所说的那一切,可是他只能复述着他父亲所讲过的那些故事。他在电影的最后说,有些笑话听了上千次已经不再感得好笑了,可是有一天又突然听到的时候,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欣喜。
  这也许就是人生了。
  所有的父亲都在做着同样的事情,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成功或者失败,他们都在努力地给自己的儿子留下一些东西。而所有的儿子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不管他们的父亲是什么样的人,成功或者失败,他们都在努务地拼凑出一个真实的父亲。
  这种努力本身,已经如同童话一样让人感动了。
  男人,似乎仅仅只是能用这样的方式向自己最亲近的另一个男人表达自己的深情。
  所有的童话故事最终都将会有一个结局。电影的最后和童话的最后如此契合地重叠到了一起。所有人都在欢笑,没有悲伤而真诚地为爱德华送行。
  看到最后我虚妄的脸上也开始浮现出某些看似真诚的笑颜。这样的笑,意味着被救赎以及虔诚的快乐。
  电影里的童话必须有一个不得已的结局;我的童话还在探寻;父亲的童话依旧有待我继续拼凑。引用鸟人的那句话来结束这篇如此罗嗦的文字吧。
  我深爱着每一个讲童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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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LZ的原创影评吗?为什么不一部部电影分开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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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0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的命运被提前揭示只有34岁的人生,你会怎么选择,她选择相信……
  Gilda是个美法混血儿,出身尊贵,家境富有,美丽善良,她似乎拥有一切,可是14岁时被一个法国女巫预言自己短暂的人生,可能一切对她都是乌有,她没有把预言分享给任何人听,只是自己从来不过生日,只用个提醒自己身处于幻化尘世,除此之外,她享受自己与生俱来所有的优势,她有很多感兴趣的事情,她从不拒绝任何带给她瞬时快乐的人。因为Gilda选择相信,所以她认为这一生就算是短途,都要过得快乐充实,因为她信了,所以总归会任凭宿命的感觉来挑选她这一趟旅行有缘的伙伴,于是Guy和Mia出现,因为她信了,所以她认为一切都是注定的。

  Guy,一个工人阶级家庭出身,靠奖学金完成学业的单纯小子,Gilda在她占卜9年后一个雨夜,为躲避当时男友学校的查房,贸然闯进了他的房间,初次见面时两人没有等级,即友善真诚的相处,促成了之后两人的一夜美好,只是不久Gilda便离开,继续自己的艺术旅行,留下Guy对她的念念不忘。其实那一刻也许Guy于Gilda也只是和别人一样的过客,只是他单方面的坚持,也就如此让她相信,这个与她有着默契激情,坚决不选择在她生命中退出的他,是自己一个注定的伙伴,于是Gilda邀请Guy来巴黎和她一起生活。只是仿佛只有Guy自己镇守着他以为Gilda给他的纯粹爱情。

  西班牙女孩Mia本来想成为舞蹈家,因为自己的国家内战,她义务当护士时受伤跛了脚,于是逃亡巴黎,Gilda在脱衣舞场把她带回了家,她们之间的联结是两个艺术家之间的化学作用,是两个性格互补的女生的契合,也是两种风情的爱慕。Mia也深爱着Gilda,但她感受到Gilda和Guy两人之间的激情,只有默默的表达和陪伴。

  一战后的短暂平静,三个人就这样亲密地生活在当时享乐至上的巴黎,这是Gilda以为自己有生之年最大的幸福,可是Guy和Mia两人都觉得自己的感情似乎永远都征服不了Gilda,直到二战的喧嚣再次浸染西班牙。也许人在得到无望时会转移寄托,Guy下意识满足别人自责的心理影响了Mia,两人决定奔赴西班牙援军。两个伙伴即将远离,Gilda深受打击,怒吼两人为背叛者,不知情的他们还是与她分道扬镳……



关于宿命

  这是一个按照主人公相信宿命为前提发展的故事,每个人都有选择,Gilda也有,但是从相信那一刻开始的恐惧,让她自己还没看到命运前就低下了头,这样的人生再丰富也是在遵循心理暗示过活,最后也只是按部就班达成那个臆想的结局,回过头去,其实她完全可能在那个雨夜闯进另一个谁的房间,或者就算是Guy也只是一个和她有过一夜情的傻小子,根本就没有机会发挥他那些出于自卑作祟的影响力……总之Gilda试图控制自己人生的背后,本不会只有脆弱。

关于乱世

  这不是一个战争故事,只因为如果选择宿命是选择解释巧合,解释偶然,解释缘分,解释戏剧性,那么乱世就是故事一个最好的理由,它是Gilda可以逃避,不谙世事营造小桃花源的大氛围,也是她人生曲折的导火索,是随时可以撒在她本就不安的心灵伤口上的盐。

关于感情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从男主角的名字就可看出,“Guy”,只是代替一个男人的符号,所以在电影里印象深刻的只有Guy和Gilda身体上的契合,而没有他们心灵沟通的任何渲染,以Guy的口吻作为旁白,只因为他是唯一生还的人,并且电影安排巧妙也就于此,以Guy的视角让观众乍看以为叙述的是一段爱情,但电影终了时刻Gilda的自白会让人恍然大悟其真正含义。

  也许人一生都会有最牵挂最在乎的一个同性,一个异性,就像一场家家酒,这样才完整才平衡,何况于Gilda,她把所有的感情都模糊掉了,先以自己做诱饵教训欺负Mia的性变态,后又同样亲身卧底在德军盖世太保身边,来给Guy的自卫队通风报信,Mia和Guy深爱她,Gilda更加忘我地回应着他们,只是因为Gilda的宿命情怀,她选择于自己来说越过爱情的表达,视他们是两个她一生的朋友,是两个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亲人。

关于表演

  饰演Gilda的莎莉兹•塞隆终于在《女魔头》之后重披性感战袍,在本片中时而跋扈骄傲时而楚楚可怜,她表现享受生活时的可爱和内心忧伤的隐忍都入木三分,让你不忍看到那注定结局的一幕;另一风情女郎佩内洛普•克鲁兹扮演Mia,就人物性格方面可以说这是她最贤惠的一次演出,让人感觉新鲜,但影片并没有舍弃她妖冶一面的尽情展现,人物虽被设计成身有残疾,却和莎莉兹•塞隆在戏中有一段燎人共舞,是整部电影的经典场景;而唯一男主角斯图尔特•汤森德,不得不说和他的角色名字一样,只贡献了作为男性的身体,和两位女演员相比,简直呆板逊色很多。

  坦白说,《乱世三人行》(Head in the clouds)又名《巴黎烟云》,让你心甘情愿不后悔地观看,看完也自然会长时间的唏嘘,很好的主人公,很好的情谊,可偏偏雨渐渐,最后你看她不见……如果本就相信那些真正重要的,只投入给它们,谁又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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