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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网中鱼 于 2006-10-16 18:26 发表
就算我一分钱个人所得税没有交,我纳的消费税也够多了,外国有消费税和个人所得双重纳税那么重的吗?
并且以全民享受的为零的国家福利来说,纳税的根本就是一个傻瓜。
举个加拿大的例子
一般的加国公民主要交两种税
即个人所得税和省零售税
个人所得税
加拿大居民在加国境内外发生的所得(world-wide income)都要按所得税累进税率纳税,非加拿大居民仅就其在加国境内从事商业活动、受雇和出售应征税之加拿大产业中所得的收入按累进税率纳税。联邦所得税的计算分三个级,并随每年的通货膨胀率而做修正,1993年联邦与省税的合并税率大约如下:
加币6,500-29,590元 :26-28%
加币29,591-59,180元 :40-43%
加币59,181元以上:46-50%
省零售税
除亚伯达省外,每个省均于业者在零售时按各种货物(食品及一些生活必需品除外)及劳务的价格征收销售税。税率各省不同,从6%到12%不等。1993年1月,各省的零售税如下:
British Columbia :7%
Alberta :0%
Saskatchewan :9%
Manitoba :7%
Ontario :8%
Quebec :6.5%
New Brunswick :11%
Nova Scotia: 10%
Prince Edward Island :10%
Newfoundland: 12% 新闻来源:蒙城在线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
约一半的省都会征收10%左右的消费税
而且一般的加国中产者的收入都在29,591-59,180加币这个范围内
也就是说相当部分的加国人都不得不交纳占自己收入一半的赋税
应该说是相当地高
但很多国人还是趋之若骛
所以赋税高不高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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