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63217
威望136
金钱280514
交易诚信度12
主题21
帖子5770
注册时间2004-3-5
最后登录2024-6-19
超级会员
     
交易诚信度12
注册时间2004-3-5
|

楼主 |
发表于 2010-2-5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将这部片子看成是智力电影,但是不是部好片子,我觉得只能说中上。专心致志的看是能看的懂的。当然细节的东西可能要看两遍三遍,但我觉得没必要。
主角是洛城机密的主角之一,最正义而有理性的那个。扮相变化较大,有点布拉德皮特的模样,配音腔调也类似,演技还是很出色的,尤其在黑白片段。
《记忆碎片》(Memento)是一部很酷很酷的电影,不是镜头或扮相酷,而是酷在
它的叙事结构。我若说该片采用倒叙手法,你一定会说“这有什么了不起?倒叙电影多
得是!”
《记忆碎片》的倒叙比传统的倒叙要极端得多。它的开场相当于普通电影的大结局
:主角一枪击毙坏人,但所有镜头都是反着放的,如落地的眼镜飞回中弹者的脸上,手
枪从地上跳回主角手上,子弹缩进枪膛等。当然这种手法不可能用于整部影片,不然谁
能听得懂如同磁带倒带时的声音。影片从这个令人耳目一新的开场戏,一段段往回追溯
,每段大约五分钟,前一段的开始和后一段的结束会有一两个相同的镜头,以便观众在
自己脑海里将剧情打上一个结。
《记忆碎片》的剧情并不复杂,但需要观众全神贯注,而且很可能一遍看不明白,
需多次回头寻找蛛丝马迹。莱尼·谢尔比原是一个保险公司的调查员,他的工作是不让
那些弄虚作假、骗取保险金的骗术得逞。当他的爱妻被人强奸并杀害时,他击毙了凶手
,但不幸被凶手的同谋猛击大脑。从此,他得了一种罕见的健忘症:凡是该事件以前的
事他全记得,而此后的事他最多只能在记忆中保留几分钟,跟以前电影中的健忘症刚好
相反。
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一张宝丽来照片的形象慢慢消逝,象征着主角的记忆状态。失
去短期记忆的他,好像是只有硬盘、没有内存的电脑,必须时时按下储存键,才能将碎
片似的影象串联成有意义的信息。他的做法是随时用宝丽来快照把眼前的人物和地方拍
下来,并附上“脚注”,重要的信息他会用纹身的方法刺入自己的皮肤,如凶手的车牌
号码等。
“你即使报了仇,完了你也不会记得。”别人劝说他。
“不能因为我记不住,就说我的行为没有意义。”他如此解释自己坚持不懈查找凶
手的努力。
莱尼的寻寻觅觅,仿佛彷徨在一个存在主义的迷宫,对于他,时间非但不能治愈创
伤,反而使得丧妻的痛楚永远记忆犹新。他无法忘掉那一刻,如同他无法记住新的事物
,唯有那刻满文字的躯体试图弥补记忆的流逝,诉说着他的悲伤和复仇之心。
影片营造的支离破碎感觉,让观众切身地体会主角的内心世界。这种彻底的倒叙,
《记忆碎片》并不是第一个尝试者,著名戏剧家品特(Harold Pinter)曾于1983年把他
的“倒叙”话剧《背叛》(Betrayal)搬上银幕,走红电视剧《宋飞正传》(Seinfeld)
也曾在其中一集用过一步一步往回倒的剧情,但不可否认,《记忆碎片》为这种叙事技巧
找到了一个浑然一体的故事。编排倒叙的故事细节需要特殊的思维,但找到一个合适这个
框架的题材更需要灵感的光顾。这跟写古典诗词是相同的道理:你尽可以把任何素材都写
成某种偏门的诗词格式,但对于大多数题材,这种方法一定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削足适履,
但在某些天才诗人笔下,这些格式的限制反而提供了他们抒发感情的自由,比如李清照的
“寻寻觅觅……”那么顺口,而我辈填这个词牌时,有谁能摆脱那份刻意。
其实《记忆碎片》除了主线剧情采用倒叙,还有一条同时穿插的顺叙支线,这条线
是用黑白片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以主角的电话对白加少量闪回镜头,扯出了一个貌似跟
主要剧情毫不相干、其实为人物和主题起到陪衬作用的故事。主角的手上刺有“记住山
米·金齐斯”的字样,这山米跟主角的私人生活无关,是他失忆前调查的一桩保险金的
申请者。山米因车祸患上短期失忆,保险公司本该赔偿一大笔钱,但莱尼怀疑山米作假
,最后以某种借口驳回了他的申请。山米的太太为了测试丈夫是否装蒜,让山米为她注
射药剂考验他,结果送了性命,而山米最终也被送进疯人院。可见莱尼积下的阴德,终
于在他自己的生活里得到报应。
假设这个带有黑色风格的故事没有经过如此精巧的裁剪,这只会是一部再普通不过
的犯罪惊悚片。编导的智慧和胆识把这一碟家常菜调制成回味无穷的佳肴,使之跻身《
非常嫌疑犯》之类佳片行列。影片并没有解开笔者所有的谜团,有些是编导故意设置的
“断头线”,有些可能是破绽,如长期生活在旧金山的主角怎能记得住洛杉矶的街道和
每次的停车位(美国的停车场即使你没有失忆症,都未必能顺利找到已停的准确车位)
。不过,我们没有必要对这样的大胆形式试验进行吹毛求疵,况且把线索清理得有条不
紊对于该片毫无助益。笔者倒是觉得,该片的主题不够大胆,压轴戏有点虎头蛇尾。说
来也是,把高潮放到了最前面,再好的结局都会成为倒高潮——你能哼出贝多芬第五交
响乐的最后片断吗?
假如我们失去了记忆。
电影的男主角Lenny遭遇了一次意外事故,之后他丧失了长期记忆的能力,只能记得最近十几分钟内发生的事情。他开始用照片和小纸条记录遇到的人和发生的事情,并依靠这些照片和纸条,延续自己的记忆。但他知道自己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找到在那次事故中奸杀了他妻子的凶手,这个目标,成为他生活下去唯一的动力。
这样奇特的人,大概我们很少能遇到。我们隐约记得的,是偶像剧里为了情节需要而患了失忆症的女主角,在男主角的坚持和付出下恢复了记忆,大团圆结局。我们泪眼朦胧或嗤之以鼻,以为那离生活太遥远了,但更加真实的,是我们可能真的会遇到自己爱的家人,甚至以后的自己患上老年痴呆症,可悲的无法辨认自己的亲人。中国大约8%的老人都患有老年痴呆,虽然程度不同,但这仍是个很大的比例。
我们以为总是父母在照顾我们,不经意时,他们已经在走入老年了。我们可以做什么呢?看起来不多,但其实可能很多。耐心和细心,鼓励和支持,陪他们聊天,体会他们的需要。也许我们无法阻止任何可能的变化,但总能减少后悔和愧疚,延续更长久一些的幸福,不是用纸条和照片,而是用问候和笑容。
二
我们可以相信我们的记忆么?
Lenny依靠阅读自己的字迹了解过去,他觉得字迹是唯一不会骗人的。但他忘了,在每一个他可以记得的短短十几分钟之内,他不得不和更加复杂的,拥有记忆的正常人打交道,他和这些人交谈,每次都像新认识一样,他依靠照片和字条保有对这些人的印象,区分敌友。但可悲的是,这些人,都有各自的利益,而一个拥有记忆的人,会有谎言,会利用别人的弱点,达到自己的目的。于是我们看到他如何被一次次利用,去杀掉那些正常人自己的敌人。更可悲的是,Lenny也并不记得他到底已经杀掉了谁,为什么杀他。他以为他永远为他的目标活着,殊不知他根本不知道目标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完成了目标。
我们脑海中的记忆,总是与某种情感联系在一起。TA是个和善的好人;TA曾经总是陷害我;TA看起来很刻薄;TA肯定很温文尔雅;TA貌似能力很强;TA好像很随便而放荡;TA一定是在嫉妒我。。。
这些对人对事的记忆,真的是可靠的么?与之联系着的情感,会不会将这种记忆扭曲了呢?
“去问,去了解,不要轻易下判断。”
但现实的情况常常是,我们用10%的沟通,20%的观察和70%的想象,就做出了自己为是的定论。如果真的有天堂,当我们再回头去看,可以读懂每个人的话,一定会发现,生活充满了误解、赌气和猜测。
那时我们会想,也许该更直接一点,更包容一点,更多的去沟通和关怀。
三
对一个人来说,记忆是在被选择么?
这是一个难懂的结局,利用Lenny的人告诉他,他其实早已经一次次杀掉了他以为是敌人的那些人,只是他自己选择忘记,不去记录这结果。因为只有这样,他那唯一的找到仇人的目标,才会永远存在下去,他的生活,才会有意义。更讽刺的是,真的有仇人存在吗?真的发生过那次事故么?连那事故,或许也只是他自己的想像罢了。真正杀死他妻子的,其实是他自己而已。她因为自己的丈夫无法保存记忆而悲痛万分,便每天让他给自己打针,以此来一次次提醒他对自己的爱还存在。她知道这每一针都是慢性毒药,将自己一步步引向死亡,但她或许太悲痛了,以至于没有活下去的勇气。Lenny知道了这真想,却再次选择忘掉这段记忆,或者说是一种逃避。
你有没有过以下这些经验?
不愿想起伤心的往事,或者总是想起伤心的往事;
当被人询问时,为了使记忆听起来更美好一点,或者更有利于自己,便自觉或不自觉的夸张或隐瞒;
。。。。。。
那些被我们最终记住的东西,或许已经在我们的涂改和加工后,变得面目全非了。
这其中有的健忘是高贵而快乐的,如不记旧恶。它教会我们坚持对的原则,包容并勇往直前。
而有的健忘,伴随的是悲观,自私和虚荣,我们在自欺欺人的同时,这种可笑的欺骗,却往往被别人看在眼里,嗤之以鼻。
无关伤害的时候,选择记住乐观的记忆;不该逃避的时候,选择面对真实的记忆。
四
对一个国家或民族而言,记忆该被选择么?
政府和媒体,很大程度上控制着一个民族和国家的记忆。政府和媒体会变更,但失去的记忆,隔了几代人之后,可能很难再找回来了。
焚书坑儒、文化大革命、日本教科书、伊拉克战争、二十年前的事变。。。这是我们隐约知道,其实却并不了解的过去。还有更多我们甚至无法辨识的过去,更无论功过是非。
这种记忆,有时是被一些领袖式的人物操纵的,但更多时候,是被成千上万拥有一点小小的权利,却无限滥用自己权利的普通人篡改的。例如替秦始皇撒上一培培土的士兵,裹着红袖章抄教授家的学生,校订日本教科书错别字的普通职员,看守伊拉克哨岗的年轻军官,开着坦克呼啸而过的新坦克手。。。。。。
在我们只有小小的权利的时候,我们以为这样重大的决定是与我们无关的,我们只是在执行罢了。于是我们开始觉得事情的真相和应该坚持的原则是无所谓的,因为那是超出我们能力范围的事情。但当我们一步步拥有权利的时候,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歪曲的模式,忽略了真想和原则,等我们变成了决策者,也早已习惯了,代替那些没有权力的人,去选择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记忆。
然而我们忘了,历史就是历史,它从来都在那里,没有动摇过,即使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人也被掩入黄土,也总有一种叫良心的东西,会不时跳出来,冷冷的在高处嘲笑我们。
五
电影的结尾,Lenny开车行驶在宽阔的柏油路上,脑海中浮现对自我的怀疑,但如果他真的怀疑自己,他的存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I have to believe the world outside of my own mind. I have to believe that my actions still have meaning, even if I cannot remember them. I have to believe that when my eyes are closed, the world is still there. Do I believe the world's still there? Is it still out there?... Yeah. We all need mirrors to remind ourselves who we are. I'm no different.”
影片主要围绕三个人物展开,下面分别介绍:
一,主人公莱尼原本是个保险公司调查员,为人精明,有一天接到了一个案子,保险人Sammy得了短期失忆症,但是莱尼一直怀疑他是假装的。最后莱尼用惯性测试法判定了Sammy不属于生理疾病而是心理作用,于是驳回了Sammy对医药费赔偿的请求,莱尼也因此得到了提升。然而,Sammy的妻子(并不存在此人)却并不是很在意保险金,关心的是丈夫的病情,当她知道丈夫Sammy只是心里疾病的时候就采用了种种方法刺激Sammy,都没有起作用。而莱尼为了自己不惹上赔偿金官司坚持认为Sammy没有病。最后,Sammy的妻子让心爱自己的丈夫用反复给自己注射胰岛素的方法来刺激Sammy,结果是Sammy的妻子因胰岛素过量而死,Sammy进了精神病院。
一天晚上两个吸毒的误以为莱尼的妻子独自在家,似乎去打劫,然后强奸了莱尼的妻子。当莱尼发现后当场杀了一个歹徒,而被另一个歹徒打伤,歹徒逃跑了,从那以后莱尼得了像Sammy一样的短期失忆症(他后来认为这个是他间接害死Sammy妻子的报应)。后来,从泰迪的话中我们知道关于Sammy的事情是莱尼为了逃避现实想象出来的,实际上Sammy是个老千,他没有妻子,并且莱尼的妻子在案发后没有死,在Sammy和妻子身上发生的事情其实是发生在自己和妻子身上。真正害死莱尼妻子的是他自己。莱尼进了精神病院后,坚持认为是那两个强奸犯杀了自己的妻子并要找到另一个逃跑的歹徒报仇。毕竟,那天案发晚上之后的事情他都不记得了。后来在探长泰迪的帮助下,莱尼终于在一年前找到了那个逃跑的歹徒John G并杀了他,泰迪当时还给他拍了照。但是后来莱尼忘了自己已经报了仇了,身上的纹身始终告诉他:John G杀了他妻子,找到他并杀了他。这也成了他维持生活的唯一推动力,同时他也成了许多人(包括泰迪,娜塔莉娅)利用的工具。在各种误导下莱尼先后把Jimmy(娜塔莉娅的情人)和泰迪当作John G杀掉,但是随后他又忘记了一切,并又重新开始了寻找John G的旅程。
二,探长泰迪在一年前(很多人把年月日都考证了出来)帮助莱尼杀了John G报了仇,但是后来发现莱尼好骗,于是又开始利用它。先是约好Jimmy说自己有大批毒品,同时让莱尼误认为买毒品的Jimmy(Jimmy也叫)就是John G,这样莱尼杀掉Jimmy而自己趁机捞油水。但是泰迪没想到的是莱尼杀了Jimmy后把Jimmy那20万美金和美洲豹跑车据为己有,并且认为就是他自己的(失忆了嘛,理由是那些钱是妻子被杀的保险赔偿金),甚至还把泰迪的枪夺去了。更让泰迪倒霉的是,莱尼还把泰迪的车牌号记了下来并记录下来泰迪是个骗子,这为泰迪之后的死留下了伏笔。之后,莱尼把记下的车牌号当作线索(Fact 6),并且为寻找车主(就是泰迪)而努力;另一方面,一无所获的泰迪也为了拿回Jimmy的20万美金而跟莱尼不断周旋。最后泰迪很不幸的把自己命也搭进去了。。。
三,酒吧女娜塔莉娅在酒吧门口等毒品交易回来的Jimmy(Jimmy是她的情人吧)。而开着Jimmy的车,穿着Jimmy的衣服(名贵西装)的莱尼,看到自己衣服口袋里的便条:去XX酒吧找娜塔莉娅,便去了酒吧,这是他早已忘记之前发生的事情了。娜塔莉娅看到车里的人不是Jimmy,却穿着Jimmy的衣服,便大体猜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当她发现了莱尼的病之后,也便利用莱尼教训了那个一直朝她追债的毒品贩子。最后,娜塔莉娅还好心的帮助莱尼找到了那个车牌号的主人-----泰迪(泰迪也叫John Edward Gammel)。
影片基本就是讲的这么一个意思,但是也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考证。例如,为什么Jimmy一登场就自称认识莱尼?而且Jimmy死前嘴里说道Sammy(有种灵异的感觉)。难道真的Jimmy就是Sammy吗?类似的疑问还有很多,不知这是导演的精心布局,独出心裁,还是有意要糊弄观众,制造疑问。不管了不管了~~
那天看到周黎明先生的两篇关于《记忆碎片》影评的标题时,我第一反应就是把眼光聚焦到屏幕的最上一行,然后点击另存为把它们存起来等看完这部电影后再看,我不想在看到电影之前知道任何关于它的内容的描述!特别是像《MEMENTO》这部一上画就出现在IMDB排名前列的悬疑类影片,是的,我特别抗拒!相信‘每一位在看《第六感》之前被告知:你看,其实呢,布鲁斯威利是…!’的朋友都会有同感。我希望每一篇有描述悬疑电影内容的影评标题都加个提示,对!就是你看到的这样:本文含有电影内容描述成分,可能会影响你观看该电影时的感受和印象,如果你还没有看过这部电影,请不要点击进入。
总算拿到了《MEMENTO》,刚开始,我和Lenny一样陷入了记忆混乱之中,这个导演是在玩弄剪接技术吗?看着看着我就明白为什么他会这样干了,只有这样才能让观众明白Lenny的头脑状况,观众直接进入了Lenny的状况,观众所知道的只能和Lenny一样多(其实这里应该说:一样少!)。看完了,我想我基本看明白了,但这张影碟的字幕实在太烂了,翻译的字幕经常漏掉关键内容,连名字的翻译都经常出错,很多句子翻得很不通,我有一些疑问不知道是戏里没有交待还是字幕漏掉了,便找出周黎明的那两篇影评来看,我以为我会找到答案,但是却发现有些不同,就像周先生文结尾所说的:“正如《罗生门》的故事究竟是怎么回事大家可以有自己的推理。重要的是借此意识到,有时真相是不可知的,或相对的。”在此我也说说我的推理,说一说我以为的真相:
我把MEMENTO---OTNEMEM放在标题上面,因为它很可以形象的代表我对这部戏结构的看法:故事的真实时间是MEMENTO---OTNEMEM,MEMENTO代表黑白的部分,---变色的过程代表了一个阶段性的变化,OTNEMEM是彩色的部分。电影的播放次序是下面两行并列交替,电影是在变色后连到彩色O时结束的。
MEMENTO - (彩色)
| (变色)
MEMENTO- (黑白)
下面我以MEMENTO---OTNEMEM做为真实时间顺序结构来分析剧情,简单的罗列出发生的事和推测的事(前面加*标明):
*黑白之前: 我以为Lenny的Thinking和脑中闪现的画面和打电话时无意识说出的话包含很多真实和矛盾,从他那张尚未纹身时满身是血的沾血照片,Teddy和他的对话很多是真实度很高的(Teddy在这些问题上是可信的,因为他无需在这些问题上说谎,而且说谎并不能带来好处),所以从中推理出也算是说得通结论:
1.*Lenny很久前就和他老婆住在那间小屋里,他不是西装革履的保险调查员,JohnG的那一行字是他老婆死前就刻下来的,而且他还有很多别的纹身,是TATTOO的常客,估计没有JohnG这个人,也可能是他杀了一个叫JohnG的人然后再刻下那一行字作为炫耀,或许JohnG有奸杀他老婆并被报复,总之这些都是发生在他得病之前的一些事情且和他的得病无关。
2.*Lenny的得病:
b.Lenny撞车,他不是西装革履的保险调查员,Sammy Jankis发生的事全是Lenny的经历,Sammy可能是保险调查员也可能不是,是他告诉Lenny有关编织记忆的言论的,所以Lenny在自己手上刻下‘Remember Sammy Jankis’以提示自己如何保存自己的记忆;a.Lenny被打,撞到头后得病,按照Lenny的画面,他夜晚醒来发现他老婆被两个蒙面人绑在洗手间,合理性较低,如果真有蒙面人这样潜入他家应该先把在睡觉的Lenny打晕或打死了,这事有发生可能并使Lenny得病,但他老婆没死,在这里Lenny的记忆拼凑得很混乱(另外的几个记忆都是这样的情况),因为他有意识的编织记忆,所以抗拒对自己不利的记忆,选择排除对自己不利的记忆(包括烧掉自己混身沾血的照片,烧掉Jimmy死尸的照片,在Teddy的照片后面写上‘别信他说的谎言’等等);Lenny的老婆在有意无意间让Lenny打针过量而死后,Lenny就住到医院里(这一段在Sammy反复测试和不断竖中指的时候,我便开始怀疑Lenny在说的Sammy其实便是他自己,结果在影碟去到1:29:56时我得到更肯定的答案,如果有错过的朋友请去看一看这个镜头前后的变化),对他的测试应该是病发后和入院后都有的,在住院的这段时间他开始编织保存自己的记忆了。
黑白: Lenny在汽车旅馆21号房里醒过来,因为他所说的话推测他在医院里大概三个月,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汽车旅馆的房间里,我们也不知道他从医院到旅馆间经历了多少个编织记忆的过程,不过从他所带的装着他老婆遗物的纸袋,我推测他是通过测试被医院放出来的,而且基于他抗拒面对对自己不利的局面所以他才会不回家而住进旅馆(也可以是忘了自己的家),Teddy安排他住进去的可能性很大,醒来后的几通电话全是Teddy打进来(失忆的Lenny不会再有人和他联系的可能,直到Lenny不肯听电话Teddy才给Lenny照片),我推测身为警察的John Edward Gammell(化名Teddy)负责Lenny的案件(或者知道了关于他的案例),发现他的利用价值,便安排了他出院住到旅馆,并按他的纹身引导他编织出奸杀Lenny老婆的JohnG是毒品拆家(*Lenny身上的纹身也有可能是Teddy带他去TATTOO纹的(‘Never answer the phone’可以解释为Teddy怕他会接了别人电话乱说话而刻,Lenny自己想刻别接电话的可能性很低,而且之后Teddy很快便追到TATTOO去找到Lenny)。
变色前后: Teddy想利用Lenny为他除去毒品拆家Jimmy,约了Jimmy去Lenny的家,并先把Lenny带去并告诉Lenny他约来的毒品拆家Jimmy.Grants便是人称为JohnG的,便是他奸杀了Lenny老婆的。结果Jimmy来到了果然被杀,就在Jimmy死尸照片开始变色的时候画面也开始了变成彩色了,为什么我在上面说变色的过程是一个阶段性的变化呢?因为在这之前Lenny编织的记忆还没有具体证据让他自己相信,但现在开始固定成型,他杀死了奸杀他老婆的JohnG令他编织的记忆真实化,旧有不好的记忆完全被排挤掉,杀完了Jimmy他出来见到Teddy已不认识他了,叫他:‘Sir,这里有个人有问题。还差点要把Teddy杀掉,跟他说实话的Teddy让他痛恨,Teddy跟他说:你这样的状况怎么知道你老婆是JohnG杀的呢?就算你杀了JohnG报了仇,你等会又不会再记得了,就算你杀了一个叫JohnG的,你又怎么知道这个就是那个害死你老婆的JohnG呢?这个世界上叫JohnG的人大把啊!其实我的真名叫John Edward Gammell简称也是JohnG啊!’虽然Lenny看到Teddy的车牌发现真的是这样子,但是他只有更痛恨Teddy,抄下了Teddy的车牌号,这将是他的第六个纹身。他在Teddy的照片背后写下了‘别相信这个人的谎言’。烧掉了自己满身是血沾沾自喜的照片和Jimmy死尸的照片,他换了Jimmy的衣服接管了Jimmy的汽车,他开始确信自己是来自三藩市的保险调查员了。
彩色: 虽然Teddy很快找到被Lenny扔掉的车匙并赶到TATTOO找到Lenny,但他却不知道Lenny正在纹的是自己的车牌号码,他只想让已完成任务的Lenny离开。之后Teddy再叫Lenny去到原来的汽车旅馆,虽然Lenny顺口说‘That shit moter’他自己却没意识到他原本在这旅馆就有个房间,他拍了旅馆招牌的照片以为自己是第一次去到那里,这次Lenny住到了304房(所以旅馆伙计会带错房间,而且乱扯什么上个星期搬的,事实上他是为了赚多一份房租)
Lenny召妓时把他老婆的东西摆出来想找回他老婆存在的感觉(或许是告别仪式?),他去烧掉他老婆的遗物(那地方应该是他老婆的坟吧?),从此他便完全抛弃了他以前不好的记忆了,别人叫他Lenny他便生气说:我叫Leonard。之后发生的基本上很清晰,我便不再一一罗列了,Dodd失手,Natalie利用Lenny杀掉了Teddy。问题是Teddy竟如此容易便被杀掉了,什么对策都没有,而且当Lenny杀完Jimmy之后Teddy竟然没有什么善后的计划,只是简单地想推翻Lenny已形成的记忆,自己的名字简称便是JohnG,而那个靠纹在自己身上的字来确定事实的人胸口上就纹着JohnG奸杀了他老婆,还如何能乐观的认为‘你不会杀我的,你是好人’呢?!
好了,匆匆写就以上这一段观感,献丑献丑,其中当有不少偏见和错误推测,请尽量指正为盼。关于影片的评论周先生文已分析得很透彻,我便不再赘言了,下面将周先生原文奉上,以便各位同好无需四处查找也。
--------------------------------------------------------------------------------
相关信息:
周黎明影评:《记忆碎片》 (一块米糕)
周黎明影评:《记忆碎片》和记忆碎片》剧情大揭密
老兄,你的理解有很多错误啊,估计是字幕不太好的原因,建议你再看看英文字幕 (newflame)
嘿嘿,用心之作,支持一下!不过这片目前真的还是很多地方有疑问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个翻译过硬的D9来研究... (flyerzeng)
标题: 嘿嘿,用心之作,支持一下!不过这片目前真的还是很多地方有疑问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个翻译过硬的D9来研究研究,或许完整的DVD中有什么提示……
这片应该先正着看黑白,在于彩色交替后再倒着看彩色 (不思議の夜)
几点不同看法 (Wilde)
几点不同看法(没看过Memento的请不要再往下看了)
1. Lenny杀Jimmy的那个地方是一个废弃的货仓,是Jimmy和别人作毒品交易的地方,不是Lenny和他老婆住的什么小屋。影片开始,Natalie给Lenny那些有关Teddy的资料时,她还给了Lenny一个地址说是她男朋友Jimmy和人作交易的地方,是一个废弃的货仓,那里很偏僻方便做事。所以后来Lenny就带Teddy去了那里,杀了Teddy。
2.Natalie没有利用Lenny杀Teddy,布这个局的是 Lenny自己。影片结尾(或者应该说是故事开始),Lenny在杀了Jimmy之后,不相信Teddy说的一切,无法接受是自己杀了自己的妻子,所以他抄下Teddy的汽车牌照,他说“Could I just forget what you told me?”,既然你也是John G,那么“You could be my John G”,所以他在Teddy的照片下写下“Don’t believe his lies”。我觉得这是这部影片最ironic的地方。影片前面,Teddy和Lenny曾有过一段关于记忆的对话,Teddy劝Lenny不要那么相信他的那些notes和pictures,它们可能不可靠,Lenny说我依据的都是事实,记忆才是不可靠的,记忆可以改变一间屋的形状、一辆车的颜色,警方办案就是搜集facts、making notes、然后draw conclusion,我以前就是干这个的。结果呢,Lenny按着这个步骤,搜集facts——抄下Teddy的汽车牌照,making notes——在Teddy的照片下写下“Don’t believe his lies”,所以之后Teddy对他说的一切他都不信,包括Teddy让他远离Natalie。Natalie是在利用Lenny,但是她没有利用Lenny杀Teddy,她是按Lenny给的Teddy的汽车牌照查出Teddy的资料的,她并不知道这个Teddy就是和她男朋友Jimmy作交易的Teddy。她只是利用Lenny摆脱和Jimmy有关的毒贩子的纠缠。
Lenny说记忆不可靠,他所谓的facts又何尝可靠呢?他记下Teddy的汽车牌照,让他成为自己hunt的John G,我想不只是为了忘记Teddy对他说的一切,也是给了自己又一个追逐的目标,又一个活着的理由。
同意!看了这么多贴,只有你的理解和我一样的,赞成!(pineweb)
本片相当考逻辑能力,请各位朋友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yxcece)
你说的当然是很有可能的了。别忘记我说的那句 (一块米糕)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汽车旅馆的房间里,我们也不知道他从医院到旅馆间经历了多少个编织记忆的过程",一个Lenny这样的人,经历那么一段时间后,所有的东西都没有确定性了,他的记忆转化如此之快,所有现有的记性全是经历了不断的遗失和再重组啊,所以你可以说他所有的记忆都是混乱的结果,所有他以为发生过的全部没有发生也是可能的,基于这样的缘故,所以我们只能从他的无意识中透露的话语中来找真相。
说到Natalie,她所知道的是Lenny和杀Jimmy有关系;Jimmy是被Teddy约去后失踪的;Lenny肯定认识Teddy;查Lenny身上的车牌号码知道了John Edward Gammell后,有了John Edward Gammell的牌照,就查处他就是Teddy的难度就很低了,因为John本来就以Teddy这个名字和拆家们打交道的;Natalie很容易就把这些联系起来了。以上这些就是我认为Natalie是有意报复而非误打误撞的因素。
一个矛盾的地方 (一月千江)
如果Lenny的妻子是因测试Lenny是否真失忆而被注射了过量胰岛素致死的,那Lenny怎么会记得这一情节呢?即便是把它安到了Sammy头上,他应该已经忘记了才对啊?
除非,他的失忆是心理性的,而这段记忆他没有按照通常的情况完全忘记,而是物理上记忆住了,而在心理上放到了别人身上。
从电影中看,在彩色的时间内,Lenny的失忆是确定无疑的。那么黑白的反映Sammy失忆的段落呢?如果其中有任何Lenny自身经历的记忆,都说明Lenny有一段“半失忆”状态,即把自己的失忆经历和别人的混淆。
可不可以说,在Lenny的过去正常生活和被彩色所反应的“现在”之间,曾经有一个介于其中的状态呢?
贴错了,本来是回这个帖子的“我是觉得Memento好似一道代数题”(一月千江)
醍醐灌顶啊 (Wilde)
“在Lenny的过去正常生活和被彩色所反应的“现在”之间,曾经有一个介于其中的状态呢?”
记得那个Lenny/Sammy在医院的镜头,Lenny在妻子死后被送进医院。他的失忆是心理性的,妻子之死的shock让他在生理上记忆住了,因而有了一段你所说的“半失忆”状态,即把自己的失忆经历和别人的混淆,把妻子之死放到了别人身上。而这段状态就是他在医院的时候,Sammy就是他在医院时创造出来的,Remember Sammy Jankis的文身就是那时纹上的,这是他最早的文身之一。然后,在Teddy的帮助下,他离开了医院(多半是逃出来的),然后在Teddy的“帮助”下,杀了第一个所谓的John G,再然后Teddy又利用他杀了Jimmy。
以上是我的解。
向这种钻研精神致敬!我拿过XJ的二区版,说法语倒无所谓,关键是没有E文字幕,准备等个好版。(ekevin)
同意wilde的分析!(mikeyan)
但有一点,当teddy对lenny说sammy is a faker,a con man.
这是什么意思?
我觉得有两种可能
1。sammy根本不存在,完全是lenny编造的,sammy身上发生的一切都是lenny自己的事。
2。sammy存在,但他的condition是假装出来的,最后打针弄死老婆的是lenny,而lenny把这件事情映射到sammy身上
其实主要是对con man,faker的意义的模糊。
ps.我的一个朋友把memento重新剪了一下,做成了顺序版本
就是黑白到彩色,彩色再倒回去的版本,下次再看遍这个版本,或许一切都能搞得非常清楚了
我认为2是正确答案 (pineweb)
这位mikeyan朋友大概还没有看到一块米糕上面的第一编正文,请多指教。(一块米糕)
我想补充依据:我们自己所相信的所谓真相,是我们选择相信的结果,由于内容的不确定性和矛盾性,我们只能选择一些而排除一些,然后得出结果,这个行为是和Lenny一致的(我想这就是这部片最高明的地方)。我选择的结果推论出我上面的答案,我没有说是绝对真相,只是这是我选择相信后推测的结果。我们也可以选择完全同意其中一个人的立场而否定其他角色说的话,基于各种选择立场的不同,所有的事情将会完全不同,例如我们可以否定Lenny的记忆片断,否定他的呓语的意义,他手头上所有的资料来源全是混乱的结果,他没有老婆,也没有很爱他老婆,他只是一个糊里糊涂从医院里跑出来的病人,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编织出来的。
再补充一点:(一块米糕)
Lenny的选择是基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的,并排除对自己不利的因素,所以他相信的很难代表事实。观众的立场是尽量想找出客观的可能,所以我希望能够尽量客观,但不排除我不持偏见。
多人讨论的结果有可能令推测结果更接近事实?还是有可能由于各人的选择相信不同而产生更多矛盾?不管结果如何,我觉得越多人来讨论约有趣啊,快点多些朋友加入来吧!
你说的对!(mikeyan)
由于lenny有这样的condition,所以他的那些以前的记忆不能确定是正确的,包括到底有没有人杀了他的妻子,他到底有没有妻子!
由于teddy很狡诈,所以他说的话也不能确定一定可信,包括最后和lenny说的(电影的最后)
很多东西都要靠我们自己去选择,选择到底谁可信,谁说慌,而不同的选择得到的结果是不同的。
但可能由于我们都具有相同的文化背景,所以我们都选择认为lenny的那些关于其妻被杀,john G的记忆可信,而关于sammy的记忆不可信,teddy最后说的那些是可信的,我认为只有这样选择,才不会陷入思维的混乱,才能得到一个比较完满的真相。看电影的我们其实也是lenny,这样的结构安排,使我们和lenny一样也有失忆症,我们也象lenny一样,选择一些东西来相信,选择一些东西来忘记。
看这个电影,有三个阶段:
不知所云阶段:根本什么都没看懂,“什么乱七八遭的”
恍然大悟阶段:按照wilde的说法去理解,认为teddy最后的话是真的,而lenny的妻子是他自己杀的,且lenny不断地给自己找一个john G来追杀.
开放结局阶段,认为电影的结局是开放的,不同的选择带来不同的结局。
我想我们很多人都处于第二个阶段,而对第三个阶段有些抵制情绪,其实可能很多人都想到第三个阶段了,但好不容易看完了电影,得到的真相,又要推翻,真的是觉得很不情愿,所以就宁愿待在第二阶段了。
一块米糕老兄现在一定是呆在了第三阶段,我不是不同意你的观点,楼上你的文章我也仔细看过,我只是怕脑子累,所以选择留在第二阶段。
呵呵,写的很乱,还望谅解!
是这样子的,请见谅 (一块米糕)
1。我推测mikeyan没有看到我的第一篇文是因你说:
ps.我的一个朋友把memento重新剪了一下,做成了顺序版本
就是黑白到彩色,彩色再倒回去的版本,下次再看遍这个版本,或许一切都能搞得非常清楚了
这个论点就是我第一篇文所说的MEMENTO---OTNEMEM理论了,所以我推测如果mikeyan看到我的理论后就不会再重复说黑白到彩色,彩色倒回去了。
2.据此我也推断wilde可能没有注意到我文中这一段
这一段在Sammy反复测试和不断竖中指的时候,我便开始怀疑Lenny在说的Sammy其实便是他自己,结果在影碟去到1:29:56时我得到更肯定的答案,如果有错过的朋友请去看一看这个镜头前后的变化)
所以他才会在下面说:不知道大家注意了没有.....
是没注意到1:29:56,枉我看了5遍电影,惭愧惭愧 (Wilde)
我理解你的意思 (Wilde)
这部电影是开放式的,所有的解释都说得通。所以我说的也只是“不同看法”。
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更愿相信“真相只有一个”,“最简单的答案通常就是正确答案”。所以我会得出那些结论。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所有的解释都说得通的电影(我不喜欢《非常嫌疑犯》,花一整部电影的时间讲述故事,然后在最后一分钟把之前的所有一切推翻,说这个故事是假的,what’s the point? 之前的一切很可能全是谎言,完全无从分辨哪是真哪是假,那还拍给观众看什么);和《非常嫌疑犯》比起来,Memento是半真半假,我们看到的多是真的,我们听到的很多是假的。如果照你所说的一种解释,Lenny只是个精神病,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编的,那这部电影不知还有什么意思。
关于Natalie和Teddy,你说了Natalie查Lenny身上的车牌号码知道了John Edward Gammell——但是我不知道John G和Teddy是如何能联系在一起。John Edward Gammell是以Teddy这个名字和Jimmy打交道,Natalie怎么能从John G联想到Teddy?Natalie做的只是按Lenny给的John Edward Gammell的车牌号码查出John Edward Gammell,再把资料给Lenny。
P.S. 能和人聊Memento的感觉真不错。
:) THX.wilde (一块米糕)
就你提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
1。这部电影是开放式的,所有的解释都说得通。所以我说的也只是“不同看法”。
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更愿相信“真相只有一个”,“最简单的答案通常就是正确答案”。所以我会得出那些结论。
我同意你这样的看法和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我用了那么多推测去找结果,因为我想尽可能把故事真相找出来(虽然无可能完全了解作者的所有设定,而且还有些是他无意造成,或许有些bug我们都当作根据线索了)。
2。如果照你所说的一种解释,Lenny只是个精神病,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编的,那这部电影不知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解释为:作者想说明自我记忆是人类确定自己存在的重要因素,但是人的记忆无法像其他载体那样明白记录下所有一切,人的存在和记忆的存在其中的危险和随机性,而且人的记忆混乱还通过其他载体来纪录(纹身,照片,记录。。。。等等),结果造成了一切的混乱.....(天哪!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所以有一句话说:你想到什么,都用笔记下来。有一点存在因为写下来才存在的意味;还有人说:说出来的话,证明了你的思想,因为如果你只在脑子里想的话,答案可以不断变化,可以忽东忽西,否定又肯定肯定后再否定...... 但是如果你说出来后,就变成明确的东西了,所以有时候想一想为什么女人会坚持要男人把我爱你这三个字说出来.(我会不会离题了?)这样说吧,无论作者有没有完整又正确的说完一个故事,都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他表达出他想表达的东西,别人看不看的懂好像和作者作的事有没有意义没有关系,或许你说没意义,或许世人全部说没有意义,不过你记得《红与黑》的作者斯汤达说的吗?他说一百年后的人才会理解我的书。
3。关于Teddy和Natalie怎么样我觉得都不重要的事:我是认为:Teddy原本就是用Teddy这个化名和拆家打交道的,所以道内人要知道Teddy的真正身份并不难,如果Natalie拿他的车牌去打听这个人的话,会有人认出照片说这个叫John Edward的人就是Teddy的可能的。
我是觉得Memento好似一道代数题(Wilde)
一种智力游戏,“Lenny只是个精神病,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编的”这样一种解,太没有成就感了,好象cheat,:)
我很同意你的existentialist interpretation,我想这样的解释,也适用于我愿意相信的影片的“事实真相”。
关于Memento,我还有2点疑问:
1. Lenny在电话里和人说Sammy的事时,说Sammy的妻子患有糖尿病,每天要注射胰岛素。所以Sammy的妻子要测试Sammy是否真失忆,就让Sammy给自己注射胰岛素,几次三番,结果被注射了过量胰岛素致死。Teddy在影片结尾对Lenny说Sammy是骗子,Sammy根本没有失忆,Sammy也没有老婆,有糖尿病的是Lenny的妻子,是Lenny的妻子测试Lenny是否真失忆,被注射了过量胰岛素致死。当时Lenny第一回应是我老婆没有糖尿病。如果Sammy就是Lenny,Lenny应该能记得自己妻子是否患有糖尿病——这是在他失忆之前的事,失忆之后的事他完全记不得,但失忆之前的事应该记得的。我能想出的解释是他妻子患有糖尿病和他杀死自己的妻子的事大有关联,所以Lenny不愿记起,把这部分记忆一并封存了。
2.(这个问题我大概是挖空心思了)
Lenny在说Sammy的情况时,说到这种“短期失忆综合症”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生理的(physical),一种是心理的(psychological)。生理的情况是完全不能making new memories,而心理的是生理上能making new memories但是因为心理原因而不能。Lenny的保险公司驳回了Sammy的保险索赔就是基于Sammy的失忆是心理上的(psychological),我的问题就是Lenny的失忆是生理上的(physical),还是心理上的(psychological)?
不好意思,看了你这两个问题,我实在忍不住要说几句,所以就插进来了。(mikeyan)
第一个问题:我想lenny的妻子是在lenny失忆后得的糖尿病,所以lenny不记得,你也许会说,“那为什么sammy(其实是lenny)会记得打针的程序”,那我想可能他原本就会打针。
第二个么,我想应该是physical的,因为他被人用砖头砸了阿。
总觉得这两个问题有点吹毛求疵了
不好意思
hehe... 要说呢,还是导演高明阿!(一块米糕)
如果他按照MEMENTO---OTNEMEM的次序剪接这部片呢,那这部片也能算是节奏不错的悬疑片,但是大家对他评价就不会很高了,顶多就算得上跟上昆丁塔伦天奴盖里奇的路子,在IMDB的排名大概要后退240多位,在250名左右徘徊吧。如果他再脑子清楚一点,把故事的来龙去脉弄的一清二楚,也就是说很传统的说故事的方式一路讲下来,那这部片子就可以叫做电影了,我相信大家都不会在注意它了,别提IMDB的排名,大约金草莓的评委们最会感兴趣。
补充一下:wilde你的问题里说:当时Lenny第一回应是我老婆没有糖尿病。如果Sammy就是Lenny,Lenny应该能记得自己妻子是否患有糖尿病——这是在他失忆之前的事,失忆之后的事他完全记不得,但失忆之前的事应该记得的。
你想想,“他失忆之前的事就记得,失忆后就不记得”这话是谁说呢?你觉得可信度有多高呢?如果假设真如他自己所说他清楚知道失忆之前的事,真的清楚自己失忆之前:从哪来?干什么?自己是谁?关于这些问题全部能记得且不会不断的忘记......可能性有多高呢?:D
con man, faker是“骗子”的意思 (Wilde)
Teddy说Sammy is a faker,并不是Sammy is faked.
Sammy的失忆是装的,Lenny戳穿了他。我倾向于你说的第二种可能。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影片里有一个类似于Fight Club的镜头,当Sammy在医院里时,他坐在椅子上,有人从他身前经过,身影晃过之后,椅子上的Sammy换成了Lenny。这个镜头只有1、2秒钟,我想除了导演在向我们暗示Lenny就是Sammy,不知这个镜头还有什么意思。
这个镜头就是1:29:56? (mikeyan)
我的碟借给别人了,所以就没法拿出来看!
ps.各位可有兴趣给memento做个中文字幕?
这是一篇短文,据译者标题所示,这篇短文是MEMENTO的灵感之源 (一块米糕)
死亡提示——今春最具创意的电影> 的灵感之源
作者 Jonathan Nolan
翻译 马煜
文章地址:死亡提示——今春最具创意的电影《提示-Memento》的灵感之源
影片中没有交待的东西要靠观众推测(一块米糕)
影片中没有交待的东西要靠观众自己推测了,既然是它促使了MEMENTO的产生,你怎么还能要求它不记忆混乱的,所有情节都交待的一清二楚呢?
说到这里,这部电影对我的冲击力实在太大了,人的记忆如此的脆弱,人的存在很多时是靠记忆来确认的,而记忆又是这样脆弱,补救的办法好像要利用其他媒体包括文字照片影像等等。。。而影片又让我们看到的是容易失忆的Lenny一再的被他接触到的文字影像误导,原本要用来补充记忆确定事实的东西竟造成更多混乱,这些问题让我反复寻味。
看完了这电影我反复想一个问题,以前我们看《百万富翁》时经常嘲笑那些参赛者,几个去到挑战一百万的问题时,答案其实很简单,而且他应该知道且最后放弃后也说出了正确答案,但是他们都是放弃不答,在这里的问题是,原本他可以很信任自己的记忆,但是当他要付出四十多万的代价的时候,他就不再敢确定了...... 还有一种经常把错误答案当作了正确的,我们平时都是以他们也太没有知识了作结论。但是现在我觉得不是这样的了,或许是他们的记忆混乱了,他们的记忆骗过了他们,所以会经常有‘以为是对的,但却是错误的’情况发生,我想大约这些都是和他们的实际水平无关,包括有人经常说:现场观众的水平太低,经常很容易的问题都只有很低的百分比答对,不过我想,如果他们不知道正确答案的话,他们不会按吧?当然,有心误导别人的也有,但应该没有太多,那么那些按了错误答案的都以为是自己是知道答案的......在这里是不是他们的记忆欺骗了他们了?
这片看了三遍,也说一点想法 (zoomac)
在我看来这片应该是Teddy最后说的大部分是真话,Lenny只是终日忙着追杀一个又一个John.G而已。一开始观众指导Lenny的处境很惨,老婆死了,脑子又出了毛病,就会情不自禁地站到Lenny一边,跟Lenny一样把自己不喜欢的记忆抹去。片子开头是Lenny杀了Teddy,观众就想一直沿着倒叙的线来证实Lenny的判断是对的,悬疑片的结尾总是有大起伏的,来给观众一个shock,这片子的意图也在此。因此我认为这片子的高潮在最后,而不是在前头。
片子想说的是记忆和存在的关系吧,记忆是不确切的,同样我们的历史也是不可靠的。有本书,中文名叫寻找失去的记忆,吉林一出版社出的,哈佛心理学系主任写的,关于记忆的方方面面,很有趣的一本书,看过这书,对这片子的理解就会更深刻。
没有想到memento的竹叶是这样的,大家快点去看 (一块米糕)
http://www.otnemem.com/
上面是Teddy死后报纸的报道,包括警察在Lenny房间发现的各种证物和字条.....
很多迷底应该都可以看到了。
WHO DID I KILL ? (一块米糕)
这个片子的最大特点就是:只能看影碟 (radiohead)
如果看电影,会因为不能倒片而郁闷死的。呵呵
刚刚把网站上的东东搞来了,我翻译了一下,纰漏之处,还望见谅:(mikeyan)
照片成为谋杀案的重要线索
----旅店住客失踪,留下可疑的照片、枪、文件以及疑问
本市警方从周三起开始对一宗谋杀案进行调查,该案
的重要线索是一些在一家旅店的房间内发现的照片,
其中包括一张死尸的照片。警官Joel Warren称:“
我们无法确认死尸的生份,也无法确认拍这张照片的
地点,但我们相信这一定是场愚蠢的游戏,我们正设
法把真相拼凑出来。”
这些可疑物品是由特价旅店的清洁人员于星期一在旅
店的一个房间里发现的,他当即就报了警。警方已确
认,住在这个房间里的人名叫Leonard Shelby, 来自
旧金山。旅店员工说已经有好几天没见到他了。警方
也宣布Shelby现已列入本市及州通缉犯的名单。
警官Warren称:警方从该房间里搜出许多拍有人和车
辆的照片,同时还搜出一把未经注册的手枪、大量的
文件,其中许多文件已经被烧毁或撕碎。
有关Shelby本人的资料很少,但据报道,1998年9月,
湾区精神病院曾有一个同名病人失踪。特价旅店的管
理员Burt Hadley曾和Shelby接触过几次,他对Shelby
的评价是:“很有礼貌,但也很奇怪,他会忘记事情。”
警官Warren称:警方已开始对当地居民进行问询,希
望能有曾和Shelby接触过的居民来协助他们的调查。
警方正在尽力确认可能的受害者的身份。Warren说“
在Shelby房间里找到的一些文件表明是一起复仇型谋
杀案,我想也许我们可以在其他材料里找到受害者者
的名字和照片。”
页面里有很多词是可以点击的,进去可以看到更多的东东。(radiohead)
比如:dead body, foul, suspicious, photographs, forgetful等,看过之后你会对导演的思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不过有些地方和上面Wilde或米糕兄的想法不一样。
原来可以点的啊!看看去!(mikeyan)
迷底快揭开了,同志们努力啊,感谢米糕,mikeyan等 (不哭的狗)
当然是又不一样的地方(一块米糕)
当然是又不一样的地方,要不我们就没有疑问了,只不过一部电影在竹叶再加上后续,而且这些信息比电影透露的还要多,那些不上网只去电影院的朋友很吃亏的样子......
反复讨论这样一部电影实在是一种乐趣来的(一块米糕)
反复讨论这样一部电影实在是一种乐趣来的,而且不断有新的发现,在它竹叶的html和flash两版本都有不同,flash版在人物照片里多了几个人的照片,有:MARKO,NOAM,DAVID,MIGUEL这几家伙是怎么被照的呢?那个Lenny以为是老婆的人是不是他老婆呢?因为她的照片也是宝利来拍的。。。导演是想搞个网络连续故事还是要拍续集呢?
泰迪的死是又一个甘。约翰还是二合一的了断? [记忆碎片]--我的个人理解
结构:
结构是此片最受人称道之处,如果说这是一部倒叙的电影,你可能会不屑地说这有什么稀奇,连主旋律电影都可以倒叙.可[记忆碎片]可不是一般的倒叙,绝对要牛的多.引大师的解释容易理解:全片分为45段,按45-1-44-2-43-3-……-23的顺倒交叉进行.1,2……22为顺序结构,用黑白胶片.24,25……45为倒叙,用彩色.而1,2……45是连贯的顺序结构.最后在整个故事的中间即23会合,自然过度到彩色.所以开头第一幕即故事的结尾,而影片的结尾又到达一个高潮.不得不佩服诺兰的架构思维,这绝对是一部需要消耗大量脑细胞的电影.
故事:
如果影片故事按照正常顺序来叙述可能会更容易理解,但巧妙的倒叙交叉更让影片具有戏剧性,也更深刻,这正是[记忆碎片]的魅力.
我对整个故事的理解是(只是我的):
森美确有其人,但他没有妻子(影片最后泰迪告诉了连纳真相).害死妻子的那一段其实是连纳自己,包括后来进疗养院(大师在这里发现了一个确切的镜头):
森美的脸在几帧里变成了连纳,像[Fight Club]里Jack看到Tyle一样
泰迪最后一段自白根据表演来看是真实的,他提到真正的甘。约翰一年前就被连纳杀死了.(此处也说明泰迪坦白他利用连纳杀死了约翰,甚至之前还有另外的约翰)
此处连纳的心理对白揭示了一切,他也把泰迪列入了下一个甘。约翰
关于为什么连纳没有在那一刻就杀死泰迪,我的理解是,那一刻他明白了自己杀死了妻子,“Could I just forget what you told me?”说明了他想忘记.于是他像撕毁12页档案一样又一次骗自己,做了并不完全正确的记号"Do Not Believe His Lies"(泰迪的确是个骗子,但他不是凶手)以及泰迪的车牌,而十几分钟之后他将忘记自己做的记号是假的,又有了新的复仇目标,活下去的理由.至于杀死泰迪之后(影片开头),就意味着下一个约翰是谁?
Natalie的穿插:Natalie一开始就知道她男友是连纳杀的(连纳开着约翰的车),她通过往啤酒里吐口水,确证连纳的确什么都不记得,所以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诱导他的人.从而利用连纳报复了Dodd.(她并不知道要杀连纳的泰迪就是连纳要调查的泰迪.结果误打误撞,这是多么戏剧性的巧合.
关于讽刺:
1. 连纳的自欺欺人,这是全片最大的讽刺,通过寻找凶手目标来给自己活下去的理由.
2.Dodd的一长段场景插入其中,且连纳没有杀死Dodd,正面表达连纳具有正义感,却在反面讽刺了连纳还是杀错人的悲哀.
3. 连纳告诉泰迪记忆不可靠,他靠事实来判断,可自己却在片尾拍下约翰的车,写下"Do Not Believe His Lies"以及记下泰迪车牌,这又是在伪造事实.
4.Natalie不知道诱使连纳杀死浩瀚的泰迪就是她帮连纳查找的车牌车主,又误打误撞帮助连纳杀死了泰迪.
以上所有是我看完第二遍后的直接感受,但是,又有新的问题:
影片最后连纳真的只是想继续寻找约翰吗?!继续愚弄自己,陷入循环?!根据台词来看另一种说法也说得通,就是他只想杀死泰迪.我又囧了.
我不是杀手,我只想补救错误.(杀死约翰是个过错?)
我应不应该忘记你的话?(没有立刻杀死利用自己的泰迪是为了忘记他说的话?)
应不应该忘记你让我做得事?(忘记被泰迪利用?)
你认为我想再去解开一个谜?另一个甘。约翰?你可以做我的甘。约翰.(言下之意,我不想继续解迷,但我要杀了你)
我要自欺才能够快乐?(问自己)
对于你,我会(觉得要杀了泰迪,但同时把他假想成甘。约翰,同时结束自己的复仇)
......
我要相信,即使闭上眼睛,世界仍然存在
我相不相信世界仍然存在?(这里有个一闪而过的画面,是连纳幻想自己和妻子躺在床上)
原本妻子遮住的手下的纹身变成:I've Done It
是不是意味着连纳认为替妻子的复仇已经结束,接下来要做的是杀死利用自己的泰迪,而为了使一切结束,连纳故意没有直接杀死泰迪,而是像他说的"弥补错误",而让自己在不久以后借着复仇的记忆杀死泰迪,从而终结一切.尽管可能自己骗了自己,但又如台词说的"即使闭上眼睛,世界仍然存在",所以不管怎么杀死泰迪都是杀死,干脆来个二合一,顺便了结自己的替妻复仇,结束侦探之路.
而影片之前和Natalie的对话中(时间顺序为之后),连纳说"妻子的仇不可不报,记不记得无所谓,即使记不得,依然值得做.即使闭上眼睛,世界并没有消失.我可以拍张照片来提醒自己,或者再纹个备忘录在身上."于是就有了片头杀死泰迪的照片,从而他决定结束复仇之路.(与之对应的是一年前报仇之后,照片在泰迪身上,泰迪为了利用连纳隐藏了照片,这也是为什么连纳继续复仇的原因)
真相到底是什么?
在网上看到有种说法是:
不知所云阶段:根本什么都没看懂,“什么乱七八遭的”
恍然大悟阶段:连纳不断地给自己找一个甘。约翰来追杀.以此活下去.
开放结局阶段: 认为电影的结局是开放的,不同的选择带来不同的结局。
我想很多人都停留在第二阶段.
[记忆碎片]简直就是一道数学题,需要反复推敲逻辑.
现在我的确不敢确定究竟是那一种结局,或许此片的成功和魅力正在这里.
还有,其实就故事的叙述手法来讲,我觉得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完全就是为了配合主人公失忆的背景,让观众能够体会到只有短暂记忆所带来的没头没脑没有前因后果的懵懂感觉,同时也能把一个简单的故事讲得更吸引人,只要耐心看2遍,在回想一下就能串联起来
最杀脑细胞的还是最后的结局,所有人都认为泰迪是杀手,但是其实根本就不是,楼主说的这些的都很有道理,基本上就是我所想到的,但是还有2点不知楼主是否注意,第一就是连纳的那张赤裸上身做胜利装的照片,也就是所谓的杀了凶手那张的照片(但是究竟是不是真的不知道)已经说明有一个约翰被干掉了,那为什么现在还要找约翰呢?第二就是约翰在求饶的时候说车里有20万求连纳放过他,很明显是泰迪利用连纳威胁约翰,将约翰引出来并干掉他,而连纳是不会因为钱而杀人的,在前面有一段Natalie对连纳说花钱让他干掉DODDO而被连纳拒绝就说明了,所以泰迪的目标是钱,而证明他并不是凶手
至于是不是连纳真的自己杀死了妻子,还是确实有凶手,导演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表现,但是就导演的镜头语言来说,我更倾向与一切都是连纳自己幻想出来的,只是一直不愿承认罢了
回答者: shangruixin - 三级 2008-11-12 12:07
1、结构精妙,裁剪精巧
以倒叙为手法的文学和影视作品很多,所以当我介绍你看这部影片时说:“这部片子真的很精彩、很有意思,是倒叙的!”,那么你一定会不以为然。然而问题是,为什么会用倒叙来展开故事情节,如果这样剪辑影片的动机不是为了哗众取宠,我们就真应该注意了。
首先故事的主人公患有罕见的健忘症,只能记住几分钟内发生的事情,以至于在奔跑的过程中,不知道是追人还是被追了。对于他来说,生活就是支离破碎的。影片采用一段段的倒叙,用这种情节的非正常叙述让观众切身地进入了主角的内心世界。因为观众也不知道了先前究竟发生了何事,洽似主角的遗忘。所以试想采用正叙的话,观众会仅仅看到一个小丑在故事中被人左右,影片必定平淡无奇。
正因本故事的特殊性,正叙的影片结尾是不会精彩的,而让故事发展的最初要素才令人震撼,作为影片结尾才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关于结局
影片并没有完全揭开所有的谜团,因此大家都会有很多推断。但基本上能确定,莱(主人公)杀了一些人,最后杀的泰迪并不是真正凶手,而是莱要杀的一个目标,也同时是妮坦莉的目标,只不过莱的预谋非理性,寻找并解决目标是他继续生存的推动力。泰迪提供线索让莱成了杀人工具,明显的证据是泰迪在影片结尾时自己说出的话(可以怀疑他在说谎,但他当时完全没有多大的必要说谎),另一个细节是黑白片段中莱突然发现手臂上的纹身——不要接任何电话,为什么不能接电话呢,可以猜想莱曾在杀死某个后,因为一些原因后悔了,而他的线索正好来自电话。当然,那张带血的照片也能告诉观众至少他还杀过一个人——按片中介绍,那个人应该是第一个真正的坏人。至于这张照片没有签字的原因是,我们看到最后莱杀死人了也没有签名,可能因为紧张或怕留下证据。
第二个推断,莱的妻子确实是被莱注射致死的。大家可以注意几个片段,片中出现了两次妻子被害的场面,两次是不同的,第一次莱没有拿枪,进入厕所后即被打晕,并且有装有蓝色物质的瓶子摔碎,第二次莱拿枪了,进去后先开了一枪,然后被人推撞到镜子上;还有一个场景,第一次是掐了妻子的屁股,但妻子说了句“继续”(掐屁股没有必要说继续吧),第二次是打针。只少可以总结出莱的思想是混乱的,但我们完全还可以再大胆猜想莱不愿有真实的记忆,他的病才真正有心理上的问题。
在我看完这电影的前15分钟里脑子是一片迷茫,不断闪现的出那些记忆碎片。这时我才忽然发现,原来导演的用以就是如此,他把观众带入了Lenny的世界!
下面我分析下我对这部电影的理解。(电影很颠倒重复,虽然很有戏剧性效果,但是不大容易看懂,所以我就按照事情发生的顺序来写吧)
1. Lenny的妻子被两个蒙面汉强奸,Lenny试图保护妻子,却没有成功(这使Lenny十分自责,在精神上出现了短暂记忆缺失,而并非Lenny自己描述的是被蒙面汉击中头部而 失意)。
2.Lenny的妻子并不是在被蒙面汉强奸之后就立刻死去了,而是和Lenny一起活着,他们还是生活在一起(但由于此时的Lenny精神上已经受到了重创,为了减轻自责感,Lenny就在意识虚构了妻子在被强奸后就死去了的事实)。以至于Lenny都意识不到在强奸案发生之后他还和他的妻子在一起生活。
3.Lenny的妻子患有糖尿病,需要定时定量的打胰岛素。但是自从他妻子被强奸后Lenny的意识就开始不正常,甚至无法想起自己在10分钟前做的事情。Lenny妻子十分伤心,觉得如果丈夫已经没有记忆了,那么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所以为了唤醒Lenny的记忆,他妻子决定冒死一博,她让Lenny一次次地为自己注射胰岛素,直至自己死亡。
4.事实上是Lenny亲手杀死了他的爱妻,可是Lenny不敢也不能相信这个事实,还是幻想着他妻子是被蒙面汉所杀。而且他把他亲手杀死他老婆的事实转嫁给了Sammy(一个从头到尾是Lenny脑海中虚构的人)。Lenny黑白记忆中不断描述的那个Sammy其实就是他自己,因此Lenny在失意前根本就不是什么保险推销员。
5.为了严惩蒙面汉(所谓的John G),Lenny在胸前刺了一排字,决心杀了John G。
6.由于Lenny报仇心切,且没有短暂记忆,这就给了故事中另外两个人物Teddy和Natalie有了可乘之机。
7. 解释下Teddy\Natalie\Lenny三人之间的关系:Teddy 和 Natalie 都认识 Lenny,可是 Teddy 和 Natalie 他们互相不认识。(Teddy不是真名,所以Natalie不知道Lenny认识的人中有一个叫做Teddy)
Natalie的男朋友是个毒贩,名叫jimmy ,jimmy 的上线Teddy,Teddy为了暗中牟利,就利用Lenny去杀掉jimmy。Lenny之所以肯去杀jimmy的理由就是Teddy谎称jimmy就是那个John G。事情顺理成章,Lenny杀掉了jimmy(Lenny所认为的John G)。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可是可悲的是Lenny忘记了自己已经杀掉了那个所谓的John G,又开始从新一轮的寻找John G。
Natalie得知男朋友被杀了,十分恼火,他推断是Teddy杀了他男朋友,理由是:她男朋友走前和她说他要去和一个交Teddy的人接头。于是Natalie就要求Lenny找到Teddy并且杀了他。Lenny去杀Teddy的理由还是一样,因为Natalie谎称Teddy就是John G。
8.可是事情没有像想象中的一样发展,阴差阳错,Lenny还没来得及(想到)去杀Teddy时就被Teddy告知,其实根本没有什么John G,是Lenny自己杀掉了爱妻,Teddy还说:“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名字缩写是John G的,你以前就杀掉过一个John G,可是你却忘记了,那你去杀掉John G还有什么意义呢?反正你都不会记得。”一切事实明明白白的放在了Lenny的眼前,Lenny不得不去相信(虽然嘴巴上说不可能)。由此Lenny对Teddy心生恨意起了杀念。恰巧Teddy的名字所写就是John G(Teddy不是真名),于是Lenny就把Teddy定做自己的复仇目标,记下了他的车牌号,并且纹在了身上,为的就是在失意后可以有个John G去杀杀。(谁叫Teddy说了Lenny不想听到的话呢?呵呵)。
9.从片子的开头我们就可以得知,最后Lenny杀掉了Teddy,成了那个不存在的John G的又一个牺牲品。
10》 我想Lenny要去杀John G已经成了一种生活目标了吧。 |
|